第二辑 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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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设立接待室,各时期设专人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听取申诉
,对于申诉不清的耐心询问,对申诉的问题逐一登记,并按照有关政策予以答复;需
要由地方或单位处理的,用信函或电话等形式介绍给受理地区或单位。对来访反映的
重大问题写摘报送领导阅批,再发函转有关单位解决。
对于重复上访,依据情况分别处理。个人要求解决的问题应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
,发函催办;问题已经按政策认真处理,但上访人要求过高的,坚持做疏导教育工作
;对于上访老户,虽无政策规定,但确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
与有关地方或单位协商,采取变通办法实事求是地解决;确属无理取闹,影响社会治
安的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5人以上的集体来访,让其派出2~3人代表,听取其反映,做好记录,对反映
的问题能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答复的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疏导教育工作,
动员其返回等待处理。
1951~1956年,接待群众来访4960人次,处结率为72%。1957~1960年,接待群
众来访6180人次,处结率为78%。1961~1965年,接待群众来访10210人次,处结率
为80%。1966~197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接待群众来访数无资料依据。1976~1
979年,接待群众来访16392人次,处结率为83%。1980~1985年,接待群众来访356
60人次,处结率为89%。1986~1989年,接待群众来访20533人次,处结率为96%。
1990~1993年,接待群众来访11349人次,处结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