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改造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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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放前游民情况
解放前,济南流丐滋多,乞声盈街。1927年以行乞为生者537人。1931~1946年,虽然各
社会慈善团体每年收容赈济,但行乞者有增无减,市内行乞人数常年在1000人左右。济
南解放前夕,行乞者有3500多人。行乞者有职业乞丐和非职业乞丐之分。职业乞丐终
身为乞,并有自己的组织、暗号和派规。职业乞丐的组织称“家门”。乞丐入“家门
”先磕头拜师,宣布遵守本派法规、尊敬师长,学会联络暗号便可成为职业乞丐。“家
门”组织严密,上下分工精细。“家门”的头头称“篓子头”。篓子头负责本门乞丐
赶山会、赶大集、窜街巷的组织领导,处理本门乞丐各派系之间的争议及与地方保甲
、军警、工商界等社会势力的矛盾。篓子头下设“老捻”,负责各乞丐聚居区的领导
、管理和剩余物资的保管及分配。职业乞丐均有较固定的住处,多在高都司巷、宽厚
所街、北大槐树、小纬北路、韩家窑、雪花桥、北关、东关、南门、杆石桥等贫民区
、棚户区及庙宇内。职业乞丐行乞手段恶劣、花样多杂,常以劈头、砖打身体、唱莲
花落、打竹板、砸牛骨、拉胡琴、打场子等方式,要挟商号、干挠经营、强行索取,并
通过“家门”派系组织与地方保甲、军警和有关社会势力相勾结,受其支持和庇护,与
其分利。职业乞丐多有偷窃、吃、喝、嫖、赌、吸大烟、酗酒、打架斗殴等社会恶习

非职业乞丐多有固定职业,由于生产、生活上碰到某些困难,以乞讨作临时补助。
非职业乞丐不长期定居济南,一旦困难解决便马上离济,也不与职业乞丐来往。非职业
乞丐多是来济度灾的农民以及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残疾人。乞讨方式一般是“告
地状”或走街挨户乞讨,且终年不得温饱,常遭驱赶和辱骂。
二、解放后对游民的改造
济南解放初,乞丐、流氓、骗子、小偷、国民党散兵游勇和难民等充斥街头,成为
国民经济恢复和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1950年,成立济南市立生产教养院
,对游民进行改造。1950~1952年,每年收容处理游民2000~3000人。1953年后,市
立生产教养院对游民实行分类教养,青壮年游民以劳动教养为主,老残游民以养为主
,顽劣游乞儿童以教育抚养为主。1953~1955年,在院游民均在1000人左右。1956年
后,游民中的乞丐、小偷、骗子减少,盲流人员居多。1956~1958年,游民在院人数减
至400人左右。1958年底,游民改造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