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菜田、菜农口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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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菜田管理
1961~1965年,粮菜争地现象严重。为保证菜田面积,历城县规定,基地菜田减
少1公顷扣减供应粮4500公斤,菜田套种1公顷小麦减细粮供应2625公斤。1978年后,
城市建设和乡镇企业大量占用菜田,据1983~1985年3年统计,占用菜田680公顷。为
减缓菜田被占用,从1982年起,对用地单位征收新菜田开发基金,每公顷15万元。
二、菜农口粮管理
自1953年,基地菜农口粮由国家统一供应,原则上不低于邻近粮队,相当于城市
轻工业工人,自产粮以产量抵消供应粮。1957年前,每人每天供应加工粮0.6公斤。
1961~1964年,每人每天原粮0.5公斤。1965~1977年,每人每年原粮200.75公斤。
1979年,每人每年原粮250公斤。供应方法,1962~1964年以生产队为单位,根据每
人负担的菜田和交售数量,分6个等级供应。1985年后,以每人225公斤为基本口粮,
25公斤为奖励粮,多交菜者多分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