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蔬菜交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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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售形式
1958~1983年, 由国家统一收购,在东、西、南、北4郊各设一个收购点。收购
点向所辖各村、队派联络员,预报上市品种、数量、时间。生产队凭联络员的上市单,
把菜送到指定收购点,验质划价后分配到各零售店。远郊大白菜集中产区,收获季节
设临时收购点, 一次性收购。1985年3月后,以菜农自由销售为主,市蔬菜公司对大
白菜集中产区,签订一定数量的收购合同,与部分村签订淡季和节日收购合同。
二、交售任务
1958~1965年,基地菜队的交售任务一年一定,半年一结算。任务是指令性的,
每年在7500~9000万公斤之间,1966~1968年突破1亿公斤,1969~1977年1.5亿公斤
至1.9亿斤,1978~1982年2亿公斤以上。
为鼓励生产队积极交售,1961~1965年,实行蔬菜交售数量奖、品种奖、季节奖
。1961年,历城县规定完成全年交售任务的单位,每交售25公斤菜,奖粮0.5公斤。
1962年改为5、6、7、10、11月交菜5000公斤,奖粮5公斤;2、3、4、8、9、12月交
菜5000公斤,奖粮10公斤。另有品种奖和贮藏奖,不同品种、不同月份,每交售50公
斤,奖粮0.25~3公斤,还奖励部分布票和工业券。
1980年开始,对淡季菜、节日菜实行加价补贴,每公斤菜补贴现金0.118~0.16
4元。各大队、生产队也有一定的现金补贴。1985年后,淡季和节日的合同菜同粮食
、化肥挂钩。
1960~1982年济南市基地菜队交售任务完成情况

单位: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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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交售任务│完成数量│占任务(%)│年份│交售任务│完成数量│占任务(%)│
├──┼────┼────┼─────┼──┼────┼────┼─────┤
│1960│8896.5 │10022.0 │112.65 │1972│15137.0 │15137.0 │100.00 │
├──┼────┼────┼─────┼──┼────┼────┼─────┤
│1961│12650.0 │10073.0 │79.63 │1973│16193.0 │13830.5 │85.41 │
├──┼────┼────┼─────┼──┼────┼────┼─────┤
│1962│7978.5 │6377.5 │79.93 │1974│15955.5 │15331.0 │96.09 │
├──┼────┼────┼─────┼──┼────┼────┼─────┤
│1963│8625.0 │6816.0 │79.03 │1975│18000.0 │17300.5 │96.11 │
├──┼────┼────┼─────┼──┼────┼────┼─────┤
│1964│8550.0 │7453.0 │87.17 │1976│17112.0 │17112.0 │100.00 │
├──┼────┼────┼─────┼──┼────┼────┼─────┤
│1965│9000.0 │10422.0 │115.80 │1977│19112.0 │19136.0 │100.13 │
├──┼────┼────┼─────┼──┼────┼────┼─────┤
│1966│11000.0 │11630.5 │105.73 │1978│20233.5 │20230.5 │99.99 │
├──┼────┼────┼─────┼──┼────┼────┼─────┤
│1967│12165.0 │15133.5 │124.40 │1979│20850.0 │20227.5 │97.01 │
├──┼────┼────┼─────┼──┼────┼────┼─────┤
│1968│12754.0 │14029.0 │110.00 │1980│20535.5 │20758.0 │101.08 │
├──┼────┼────┼─────┼──┼────┼────┼─────┤
│1969│15000.0 │12441.5 │82.94 │1981│20500.0 │19036.0 │92.86 │
├──┼────┼────┼─────┼──┼────┼────┼─────┤
│1970│15000.0 │13431.5 │89.54 │1982│21108.5 │21108.5 │100.00 │
├──┼────┼────┼─────┼──┼────┼────┼─────┤
│1971│15000.0 │13896.5 │92.6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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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售菜质量管理
1963年,制定了64种蔬菜的质量标准,经过多年试行、修改,1980年以正式文件
下达执行,作为验质划价的标准。凡达不到标准的作为等外菜处理,不受国家牌价保
护,不顶交售任务。20年来,由于质量差价过小,影响蔬菜质量提高。1985年后,菜
农为增强在市场的竞争力,蔬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四、价格管理
合作化前,国家对蔬菜价格没有统一规定。上市蔬菜价格以市场余缺、菜与粮及
其他副食品的比价而上下浮动。如春节每公斤韭菜相当于1公斤猪肉价格,七八月的
鲜藕头,每公斤相当于5公斤面粉的价格。1958年后,国家对蔬菜价格统一管理,原
则上是基本稳定,个别调整。1958~1982年,蔬菜交售价以全部鲜菜混合平均价计算
,每公斤稳定在8分钱左右,最高年份11.78分,最低年份7.2分。
蔬菜价格长期稳定,而生产成本却不断增加。据调查,1956年生产成本(不含劳
动力价格)占蔬菜收入的28.9%,1978年上升到44.4%。蔬菜交售价以全部鲜菜混合
平均价计算,而不同品种的成本有很大差距。据1979年调查,4~9月交售品种,因茄
、果、瓜、豆类菜增加,生产费用比1978年同期上升24.7%,交售价却下降3.1%。
1983年后,销售市场逐步开放,通过市场竞争,质量差价、品种差价、季节差价
逐渐趋向合理。品种结构有很大改善,上市菜质量提高,栽培方式向多样化发展。
1958~1982年济南市各类鲜菜平均每公斤交售价

单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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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单价 │年份│单价│年份│单价 │
├──┼───┼──┼──┼──┼───┤
│1958│9.60 │1967│7.20│1976│8.20 │
├──┼───┼──┼──┼──┼───┤
│1959│10.80 │1968│7.60│1977│8.06 │
├──┼───┼──┼──┼──┼───┤
│1960│10.30 │1969│7.40│1978│8.10 │
├──┼───┼──┼──┼──┼───┤
│1961│11.78 │1970│7.62│1979│8.00 │
├──┼───┼──┼──┼──┼───┤
│1962│10.52 │1971│8.12│1980│8.88 │
├──┼───┼──┼──┼──┼───┤
│1963│9.10 │1972│8.12│1981│10.20 │
├──┼───┼──┼──┼──┼───┤
│1964│7.52 │1973│8.06│1982│10.22 │
├──┼───┼──┼──┼──┼───┤
│1965│7.58 │1974│8.22│ │ │
├──┼───┼──┼──┼──┼───┤
│1966│7.46 │1975│8.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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