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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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
1884年(清光绪十年),济南地区小清河的疏挖及筑堤,属于官方经办的土方工程。官
方提出开挖的深度和宽度,征调民夫,采用肩挑人抬的方法进行施工。
民国时期,河道闸坝及建筑物工程由私人企业承包营造,灌区配套工程一般采取
以工代赈的办法组织施工。
1931年5月28日,五柳闸船闸工程承包给复兴建筑公司,于翌年8月底完工,实际
耗工款73228元。滚水坝及月河工程则由个人承包,施工期1年(1931年5月25日至翌年
5月8日),承包费47609元。1932年5月2日,边庄双门船闸则承包给远东建筑公司,同
年11月20日竣工,工程款110815元。
1946年5月19日,对北园灌溉工程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组织施工,翌年6月16日竣
工。工程款3659元,发放赈济粮11.2万公斤,救济难民28324人。
二、建国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
建国后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不跨县界的工程由本县抽调干
部组成施工指挥部,跨县工程或重点工程则由市有关单位组成施工指挥部。各级指挥
部都设正副指挥和政委多人,下设办公室和政工、工程、财务、卫生、保卫等科、组
,负责施工管理。
50年代初,重点进行防洪除涝工程施工。由于任务大、时间紧,动员的劳力多,
特别是跨县、跨地区的工程,主要是依靠当地政府,组成施工指挥部,按军队编制建
立民兵团、营、连、排、班组织,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施工。1952年8月19日,跨县
的历、章、齐排水沟工程开工,由3县联合组建施工指挥部,并将工程任务分解到3县
(历城县承担32%,章历县承担48%,齐东县承担20%),经过一冬一春的施工于翌年
5月25日完工。
50年代中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1955年,沿黄举办
引黄虹吸灌溉工程,支、斗、农、毛渠及其以上建筑物,按照多受益者多负担、少受
益者少负担的政策,由受益群众承担。占用的耕地由农业合作社统一调剂,而统调物
资如虹吸钢管等则由省水利厅及河务局供应解决。
50年代末期,大中型骨干滞、蓄工程施工,实行“大兵团作战”的方法组织施工
。1958年4月21日开工的白云湖蓄水灌溉工程,章丘县动员组织民工,开挖分洪道、
筑堤、建闸。1958年9月2日,卧虎山大型水库工程开工。历城县组建卧虎山水库工程
指挥部,调集干部59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木工200人,铁工55人,石工25人;动员
柳埠、西营、仲宫、南郊、西郊等民工5430人。长清、泰安、肥城等县亦派出民工。
驻济大专院校、各工矿企事业单位以及解放军等参加了义务劳动。
60年代后期,大中型引黄电灌工程施工,由于工程规模大,项目较多,受当时物
力、人力、技术条件限制,按骨干主体工程和配套附属工程分期组织实施。1968年1
1月,田山引黄电灌工程开工。平阴、肥城两县组建田山电灌工程施工指挥部,除调
集万名民工外,还聘用省水利厅和外地建筑机电安装队参加施工,先后组织了7期施
工;建成一、二级2处扬水站,开挖砌筑24.87公里的一、二级总干渠,掘通筑成3440
米的隧洞,兴建桥涵闸36座,架通31公里的高压输电线,安装总容量2.4万千伏安的
变电所和119台大型机电设备。于1971年11月1日正式试车通水。
80年代,水利工程实行招标承包施工。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分
离。1984年章丘县胡家岸引黄灌区配套工程,引黄闸后扬水站工程,由建设单位实行
招标,县水利建筑工程队中标承包。施工过程中,实行定额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检
测和验收制度;并对各工种、工序的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做了具体规定。1985年工程竣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