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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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猪肉购进
20世纪初,济南城区肉食需求量很少,货源来自近郊的自养、自宰、自销的亦农
亦商户。1937年以后,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肉食需求量增长,货源少部分由近郊农
民供给,大部分来自历城、长清、泰安、新泰、莱芜等县,由这些地方的肉贩子直接
到养猪户家门收购,然后靠人赶、车推、肩挑的形式来济交易, 部分在集市上成交,
这样的经营方式延续到1945年。解放战争期间,受战乱影响,交通不便,生猪货源奇
缺。
解放初期,肉食行业主要由私商经营。国营食品公司、供销社和个体屠宰商均可
以在市场上自由采购。1953年,猪肉货源主要靠省食品公司调拨,同时,市食品公司
在聊城、德州、泰安、淄博、张店、惠民等地建立收购站收购活猪,当年购进活猪、
白条猪14794吨。1954年,随着城市工矿区非农业人口增长,肉食需求量随之增
多,同时,因粮食紧缺,饲料减少,生猪生产下降,肉食供不应求。市食品公司发挥
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力量到附近各县食品公司直接收购,同时,在北坦、匡
山、白马山成立了屠宰加工厂,日加工生猪400~600头。当时收购活猪,私营肉食商
贩一般与卖主协商估个定价,国营公司和供销社按上级规定的等级标准和价格计价。
生猪分为六等,按膘肥和斤重定等,毛斤计价。一等猪,毛重231斤以上,膘肥7厘米
以上;二等猪,毛重211~230斤,膘肥7厘米以上;三等猪,毛重191~210斤,膘肥
5厘米以上;四等猪,毛重171~190斤,膘肥3厘米以上;五等猪,毛重141~170斤,
膘肥1.5厘米以上;六等猪,毛重121~140斤,膘肥1.5厘米以上。1952年,三等猪的
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25.50元,1953年增至27.40元。1954年,省商业厅规定,收购生
猪一律改为“斤重定等,毛斤计价”,同时收购价格调为三等猪每50公斤30.00元。
当年收购毛猪10800头,比1953年下降11%。1955年,生猪生产下降,为了保证城
市工矿区的肉食供应,对生猪生产实行“派购派养”政策。乡村按上级分配的任务,
确定生猪饲养户和数量,供销社、食品公司同养猪户签订定购合同,国家保证供给养
猪户一定的饲料和定金,养猪户保证向国家交售定购的生猪,增产的生猪由农民自由
处理。生猪收购,由于实行按斤重定等,毛斤计价,有的养猪户在出售生猪时,把猪
喂成大肚,造成毛猪经营损耗过大,死亡率高。1956年开始试行以出肉率定等,毛斤
计价。生猪收购改为五个等级:特等猪出肉率70%,一等猪67%,二等猪64%,三等
猪61%,四等猪58%。1957年,济南肉联加工厂投产,北坦屠宰厂停宰,白条猪货源
由市肉联厂和省食品公司供应。60年代初,粮食减产,饲料奇缺,生猪货源大量减少
。1961年,济南市食品公司仅购进猪肉975吨,是历史上最少的一年。1962年后,生
猪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收购生猪除补助饲料粮以外,并奖售胶鞋、布票等,猪肉收
购量随之增加。1965年,济南市食品公司购进猪肉15895吨。
“文化大革命”初期,受极“左”思潮的影响,不鼓励农民私人养猪,生猪生产
极不稳定,收购量也大幅度减少,造成1969年肉食货源奇缺。1970年,贯彻中央“积
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私养”的方针,生猪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济南市食
品公司的猪肉购进量也有所增长。
1978年以后,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实行多渠道进货,猪肉的
购进量逐年增加。当年计划购进18450吨,实际购进20550吨。肉食禽蛋商品购大于销
,购销价格形成倒挂,国家对肉食禽蛋实行补贴,鲜蛋每销500克补贴0.28元。
1979年4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生猪收购价格(三等猪收购价平均上调29.7%
),调动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济南市肉食供应充足。1980年,农村副食货源充足,
计划收购生猪20000吨,实际完成21900吨。1981年,对生猪收购实行实亏实补,全年
计划购进生猪20000吨,实际完成21480吨。1982年,由实亏实补改为定额补贴。198
4年,全年购进猪肉27925吨,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
1985年5月1日起,生猪退出派购,放开收购价格,小型国营零售商业成为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市食品公司全年收购猪肉24230吨。
二、牛羊肉购进
清末和民国时期,牛肉来源多是近郊农村失去使役能力的残牛和病牛。牛庄贩牛
者,将由各县牛贩子手中所购牛只赶运来济,投宿牛栈,然后经磅牛场或各洋行检验
后,再行过秤,卖出后牛栈按售价的3%提取心利费,装车运往青岛出口,瘦小的牛
只由本市回民宰杀后自销,纳少量的屠宰税。
解放初期,失去使役能力的耕牛,经当地兽医部门检验准宰后,由私人屠宰商自
由收购,屠宰上市。菜羊由私营屠户自由收购宰杀上市。城市回民的牛羊肉需求也是
由私人屠宰商供应。收购方法是估皮断肉,每头误差不超过15斤为准,有的仅误差5
斤左右。
1953年以后,国营商业部门组织私商到历城、章丘、长清3县收购活牛,按照国
家收购牌价,实行残牛联购平分,既维持了私商经营,又保证了市场供应。当年活牛
社会宰杀量为5143头,活羊社会宰杀量为10232头。
1954年,私营宰牛场联合接受国营商业加工订货,国营商业部门收购的牛、羊,
由屠宰厂加工,按出肉率计付加工费。牛每头出肉130斤,付加工费2元;羊每头出肉
28斤,付加工费0.40元,羊下货留屠宰场自销。1954年,活牛社会宰杀量为8185头,
活羊社会宰杀量为12807头。1955年,活牛宰杀量为11884头,活羊宰杀量为12807头。
1956年,受农业合作化的影响,残牛大量淘汰,活牛宰杀量为14282头,活羊宰杀量
为16669头。
60年代初,牛羊肉购进量大减,1960年仅购进牛肉55吨,为1957年的45%;羊肉
购进400吨,为1957年的19.8%。1961年起,对耕牛规定了合理的淘汰标准,由食品
公司统一收购,对交售菜羊奖励饲料、日用品等,牛羊肉购进有所增加。
7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由于封山造林,限制农民养牛、羊,加之社会上多头经营
,乱宰乱杀严重,收购价格偏低等原因,牛羊肉收购量逐年下降。1973年,市食品公
司收购牛肉315吨,为1968年的57.2%,收购菜羊475吨,为1968年的69.3%。1974年
,菜羊收购价由每斤0.51元上调为0.57元。1976年,国家收购牛羊,在奖售日用品的
基础上,又增加了化肥,提高了农民饲养牛羊的积极性,牛羊收购量渐增。
1978年以后,拖拉机广泛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耕牛,随之又放宽了耕牛的
淘汰标准。1979年3月,菜牛收购价全省统一调为每斤0.82元,提高44.6%;菜羊收
购价调为每斤0.83元,提高48.2%。当年市食品公司购进菜牛1065吨,比上年多565
吨;购进菜羊1325吨,比上年多购600吨。1982年,市食品公司购进牛肉1975吨,比
1980年多770吨,是历史上购进牛肉最多的一年。
1983年,牛羊肉由二类物资改为三类物资,牛羊肉经营全部实行议购议销,并实
行多渠道购进,基层供销社、农村合作商业、个体商业和农民个人均可以进城卖肉。
1985年,牛羊肉取消平价供应,价格全部放开,对回民每人每月补贴6元。实行
议购议销以后,城乡牛羊肉市场繁荣,进货渠道多达百余处。
牛、羊肉收购价格。1957年以前,收购菜牛执行估净肉价,皮的价值包括在净肉
价格以内。1957年2月,调整菜牛收购价格,并且改为执行“皮肉混合价”。1957年
7月,收购菜牛根据牛皮好坏分等论价,共分甲、乙、丙三等:甲级每公斤1.68元,
乙级每公斤1.64元,丙级每公斤1.60元,换算成净肉价后,甲级每公斤1.96元,乙级
每公斤1.92元,丙级每公斤1.88元。收购菜羊,1956年以前是以“毛重定等,毛斤计
价”。1956年10月改为以“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一等出肉率50%,二等出肉率
42%,三等出肉率33%。1958年12月改为“斤重定等,毛斤计价”。等级标准:绵羊
一等35公斤以上,二等25~35公斤,三等17.5~25公斤。1962年以后改为“估净肉计
价,外加皮价”。
三、家禽购进
解放前,济南市的家禽业由私商经营。家禽的来源:北路大都是齐河、临邑、商
河、济阳等地,多在迎仙桥一带鸡行出售。西路一是由小金庄的鸡贩在历城、齐河、
长清集市收购,来济送万紫巷鸡行出售;二是由高唐、夏津、茌平、博平一带的鸡贩
将家禽送至纬十二路土产庄,土产庄代客买卖活鸡,收取一定佣金,一般是卖方3%
,买方2%。南路由南北刷律巷的鸡鸭业户直接去邹县、兖州一带收购。
1956年公私合营后,市食品公司在万紫巷成立了活鸡鸭加工组。1957年加工组迁
至经一路纬八路,日加工活鸡六七千只,多时达万只以上。货源少量靠国家调拨,大
部分是自购和农村鸡贩来送。1957年收购鸡鸭280吨。活鸡收购价:母鸡一等每斤
0.52元,二等0.48元,三等0.44元;公鸡一等0.44元,二等0.40元;雏鸡一等
0.50元,二等0.45元,三等0.40元。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家禽饲料奇缺,收购大量
减少,1959年仅收购25吨。1961年开始,收购家禽实行合同定购(即派购)和实物奖售
政策,每收购1斤家禽奖售补助饲料1斤。1961年收购80吨,1962年收购25吨。1963年
,国民经济形势好转,家禽收购大量增加,年收购275吨。
1964年以后,家禽饲养逐渐发展,货源充足。1973年,白马山加工厂增加立式打
毛机自动流水线,日加工活鸡25000只。70年代活鸡鸭收购大量增加。1975年市食品
公司收购615吨,1978年收购1265吨。
1978年以后,家禽收购实行多渠道进货,1979年收购1400吨。1982年以后,改为
各县收购白条鸡,当年收购2315吨,是历史上收购最多的一年。
1983年后,家禽由二类物资改为三类,实行议购议销,国营、集体、个体均可经
营。
四、鸡蛋购进
解放前,济南市民较少,多数生活贫困,只是在逢年过节或妇女分娩时食用少量
鸡蛋,蛋源少量靠居民自养,多数来自近郊的历城、长清、仲宫、柳埠等地。蛋贩大
多是当地农民,旺季专营蛋业,赶集或走村串户用现金或实物换购鲜蛋,尔后肩挑车
推来济南贩卖。
解放初期,鸡蛋由私商经营。1953年济南市食品公司成立以后经营鲜蛋,除安排
城市工矿区、居民消费外,还组织调往外地,并出口一定数量的鲜蛋、冰蛋和蛋粉。
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成立鸡(鸭)蛋商店,设在万紫巷商场内,负责济南市的禽
蛋购销业务。货源主要靠近郊农民交售或委托基层供销社及代销点代购,组织代购员
下乡收购。50年代城乡人民的购买力很低,养鸡户多靠出售鸡蛋换取食盐、火柴等日
用品,食品公司收购比较容易。1958年收购鸡蛋1290吨。1959~1962年,饲料紧缺,
养鸡户减少,产蛋量下降,收购十分困难。1959年收购230吨,1961年收购255吨。
1962年,鲜蛋划为二类物资,实行合同定购(即派购),对定购的鲜蛋实行物资奖
售政策。每只产蛋母鸡全年定购1~1.5斤蛋,任务核定到户,交售定购鲜蛋时,奖售
粮食、食糖和日用工业品。定购任务未完成的地区,鲜蛋不得进入集市。1964年,随
着农业生产的恢复,鲜蛋产量增加,市食品公司全年收购鸡蛋2110.5吨。
1965年,鲜蛋收购取消奖售,但仍实行定购政策,市食品公司全年收购鲜蛋372
5吨,1966年收购5010吨,1967年收购6430吨。
1978年以后,城市恢复农贸市场,促进了鲜蛋经营。1979年市食品公司收购鲜蛋
8315吨。1984年,鲜蛋退出二类物资,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同时也取消了定购,全年
收购鲜蛋11565吨,是历史上收购鲜蛋最多的一年。在鲜蛋上市旺季,国营食品公司
有计划地组织储备,用于淡季市场供应,以平抑市场蛋价。1985年,济南市食品公司
储备鲜蛋2500吨,在鲜蛋上市淡季和节日期间,有计划地投放市场,保证了城市供应
,稳定了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