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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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以前,济南专营石油产品的大型企业均为外商所控制。抗战胜利后,石油业
经营管理极为混乱。有些投机商贩将国民党军队盗卖的军用汽油掺入煤油或柴油充当
煤油出售。1947年,济南市馆驿街一家兼营煤油的瓷器店,因出卖掺有汽油的煤油,酿
成重大火灾,死伤22人,烧毁房屋18间半。
解放初期,小型私营商号多数是独资经营,无行业管理可言。济南国营专业石油公
司成立以后,油品按业务系统调拨,实行经济核算制,建立了油品计划、购进、调拨、
市场管理、仓库管理、安全检查、资金管理、货款结算、凭证编制和传递等经营管理
制度。1953年建立独立核算制。1955年8月,公司与油库分开,国营济南石油专业公司
专门负责市场供应,所进各种油料由油库代存、代发,油库改为一级石油站在济南的储
油点,负责油料的接卸、储存和发运(包括当地油品的代存、代发)工作,不直接供应
市场。1962年7月,公司、仓库重新合并。
1958年,石油公司财务工作曾一度实行“以单代账”,造成油品、资金管理混乱
,当年年底即予以废止。1964年重新修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
。1966年又进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文化大革命”时期,企业管理制度被当作“管、卡、压”而受到批判,一度造成
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的混乱状况。
1978年以后,全公司18个科室部门建立了173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并制订了站规
。由于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从1980年起,连续3年被省公司评为“四无”(生产无事故
、设备无漏油、泵房无油污、库区无杂草)油库。
从1984年起,公司所属经营处实行定额包干、超定额分档次提成、多劳多得、干
部民主选举、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个人利益挂钩等办法,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生产积
极性。1985年比1984年销售量提高28.5%,销售额增加36.9%,利润增加85.1%,人均劳动
效率提高29.3%。
石油公司建立以后,逐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1965年起建立了专职警卫队
和消防队,30多年未发生过报警事故。
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不断改善,油品自然损耗逐步降低,1955年总损耗率为0.4
95%,1964年降为0.258%,1980年降为0.084%,1985年又降为0.029%。
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计量器具定期维修校正,做到售油足斤足升,并严格执行
国家物价政策。1985年,历下门市部被评为市计量、计价“信得过”门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