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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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济南私营交电商业有独资和合资之分,经理掌管全店。电料业户多是独资
或夫妻店。大户经营讲求信用,作价方法灵活,设账房管理账务,伙计一般由学徒期满
的人员中选用。自行车行业中的某些大户,对年终决算后的纯利,实行按“东七西三”
或“东六西四”比例分成的办法。股东之间按股金数额比例分配,对其他人员多为年
终馈送。交电行业对店内人员管吃管住,大户一般都按月发给固定工资。
解放后,国营专业公司建立初期,由上级统一核算,商品按计划调拨,实行金库回笼
制度。
1953年,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立了商品进销存等制度。1955年,制定财产管
理责任制、行政管理责任制和商品处理等制度。
1958年7月,推行“三参一改”(职工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群众参加监督,改
革规章制度)和“五合一”(业务与管理合一、进货与销货合一、供应与批发合一、验
货与保管合一、仓库与批发合一),撤销全部管理科室和管理人员,经理的部分权力下
放到组,简化各项手续,推行以单代账,实行无管理科室、无管理人员和无账会计,一度
导致家底不清,账货不符。1959年6月,纠正上述做法,恢复管理科室和各项管理制度。
1961年,修订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计划、财产、资金、费用管理、会计核算等具体管
理办法,企业管理逐步纳入正轨。1963年,各工种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文化大革命
”期间,企业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受到错误批判,造成管理混乱。
1979年后,为适应商业体制改革的要求,交电行业重新修订完善商品进销存管理办
法,健全了计划、业务、财务、物价、运输、劳工、仓库、安全、财产、商检、零售
、行政等12项企业管理制度。1983年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实行经营责任制,建立考核
定额奖罚制度。之后,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经济指标创
历史最好水平。
1953~1985年济南市交电公司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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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流通费用│费用率│利税 │利税率│流动资金周转率│
│ │(万元) │(%) │(万元)│(%)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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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45.0 │5.13 │57.3 │6.54 │1.11 │
├──┼────┼───┼───┼───┼───────┤
│1957│76.0 │4.70 │13.7 │8.48 │2.00 │
├──┼────┼───┼───┼───┼───────┤
│1962│189.7 │7.37 │47.5 │1.84 │1.07 │
├──┼────┼───┼───┼───┼───────┤
│1965│112.1 │4.89 │114.7 │5.01 │1.90 │
├──┼────┼───┼───┼───┼───────┤
│1976│195.4 │3.25 │212.5 │4.63 │2.53 │
├──┼────┼───┼───┼───┼───────┤
│1980│290.6 │2.83 │352.6 │3.44 │2.69 │
├──┼────┼───┼───┼───┼───────┤
│1985│486.3 │3.05 │495.3 │3.10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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