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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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是历史悠久的著名商业城市。两汉时,丝织、冶铁、陶器、漆器等尤为兴盛。
唐宋以后,商业更加繁荣。北宋时期铸造的“济南刘家功夫针铺”广告印刷铜版,上
刻“认门前白兔儿为记”的商标,为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的商标。元代,济南已成
为山东最大的商业城市,铁业、盐运和丝织品经营规模较大,元天历年间(1328~1329
年) 济南的商税额为白银12752锭36两6钱(每锭50两),是山东交纳商税最多的州府之
一。明代,济南是当时全国兴起的33个商业和手工业较为发达的城市之一。
清康熙之后,济南贸易发展到省内外许多地区。商品交易以粮、盐、茶、山果、
药材、棉花、丝绸、鞋帽和日用杂货等为大宗,交易场所主要集中在旧城内和城北泺
口一带。清光绪初,市场渐次向西关转移,西关成为商业中心,并形成闻名全国的国
药行、杂货行、绸布行、鞋帽行和钱行,时称西关“五大行”,左右着济南市场。
1904年(光绪三十年),胶济铁路通车,济南辟为商埠,“准各国洋商并华商于划
定界内租地杂居。一切事权,皆归中国自理,外人不得干预”。三四年内,外商在商
埠区设洋行、公司20多家,大量倾销煤油、卷烟、棉布、砂糖、火柴、颜料、五金交
电器材、日用百货等工业产品。同时还大批收购工业原料和手工业产品,以小麦、棉
花、大豆、牛、蛋、草帽辫、药材、蚕丝等为大宗,其中棉花尤甚,使济南成为鲁、
豫、晋三省货物集散地和华北的重要市场。1912年,津浦铁路通车,进一步推动了济
南商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了许多新兴行业的产生,济南商户已发展到32个行业199
3家。1927年,仅城关及商埠两地区的商户即达6700多家,交易总额达2.1亿元。
1928~1932年,由于受“五三”惨案和“九一八”事变的影响,济南商业一度萧
条。1932年,总贸易额为1.67亿元,较上年减少三分之一。1933~1936年,商业市场
渐次恢复并有所发展。1934年新开工商业户724家,同年歇业商号108家,实增616家
。1932~1936年的货物运输仅铁路年输入量就达106万吨,比1927年增加1倍以上,年
输出56万吨,增加四分之一。1937年12月27日,日军侵占济南,推行“以战养战”的
反动方针,通过“组合”、“协会”等形式垄断和掠夺物资,操纵主要商品市场,使
商品流转遭到严重破坏,民族商业濒于破产境地。1943年5月,工商业户有7400户左
右,多为小本经营的零售商和手工作坊。
抗战胜利后,由于国民党政府封锁禁运,加之苛捐杂税繁多,官僚资本以及社会
游资大量充斥市场,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投机倒把之风愈演愈烈,物价飞涨,通货
急剧贬值,致使商品流转日渐困难,市场衰退。1946年工商业户有12449户,1948年
9月只剩9357户,商户破产、停业、逃亡者日有所闻。
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第二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
制委员会即设立工商部、财粮部。11月,市政府设立济南国营贸易公司,并在公司内
设百货、花纱布、盐业、煤建、粮食、零售6个公司及一批商业零售网点。至1952年
,市区国营商业零售网点已发展到241个,零售人员4893人;合作商业网点146个,职
工997人。对于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支持其开展城乡物资
交流。1952年6月29日至7月12日,山东省暨济南市举办了首届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成
交额达1874万元。是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举办第二届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成交额
达2110万元。1952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2.13亿元,比1949年增长1倍。市区社会
商品零售额1.52亿元,比1949年增长1.1倍,其中国营和合作商业零售额5112万元,
比1949年增长6.3倍。全市私营商业的零售额达1.31亿元,比1949年增加42.64%,对
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
1953~1957年,商业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进一步发展国营商业,扩大合作商业,改
造私营商业,逐步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为保证这一任务顺利
完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了商业管理机构。1953年12月建立市商业局。1
955年7月,设财粮贸易办公室。1956年1月,设立山东省供销社济南办事处,建立市
农副产品采购局(后改为服务局)。在大力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的同时,按照城乡
分工、专业划细的原则,调整了国营和合作零售商业的隶属关系。商业粮食公司划归
市粮食局,市区合作社零售店划归市商业局。二是从1953年开始,国家对粮食实行统
购统销。1954年又实行棉花、油料统购和棉布统购统销。随着对粮、棉、油实行统购
统销,国营和合作商业逐步占领了城乡市场。三是从1955年开始,国家对私营资本主
义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组织小商小贩走合作化道路。1956年初,全市对私营商业的社
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改造前市区共有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17677户;经过改造,
转为国营、供销社商业的132户,公私合营的2595户,组织合作店(组)的12301户,歇
业和转其他行业的2649户。市场基本为国营和合作商业所控制。1957年,市区有国营
、公私合营和合作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14584个,占市区网点总数的91.1%;从业
人员41292人,占市区商业总人数的97.1%。1957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3.36亿元

1958~1960年,受“一大二公”“左”的思想影响,一度取缔个体商贩、关闭自
由市场、大撤大并商业网点,集体商业全部向国营商业升级过渡,致使流通渠道单一
,商业网点减少,服务质量下降,商品供应紧张,物价呈上涨趋势,贸易额增长缓慢
。1960年底,全市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网点由1957年的19021个下降到4614个,零
售人员由40961人下降到24372人。
从1961年2月起,济南市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充
实加强商业管理机构,增加商业网点,重视市场供应,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组织货
币回笼,举办24个省市及本省各地区、县、本市代表团参加的物资交流大会,开放集
贸市场等。1965年市场逐渐好转,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40055万元,比1963年
增长11.46%。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网点达到7286个,比1960年增长57.9%。
1966~1975年,商业发展又一次遭到挫折。1975年,全市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
网点下降到4045个,比1965年减少3241个。社会商品零售额,1966~1969年处于徘徊
状态,1970年后方有回升。197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60872万元,比1970年增长41
.83%。1976年10月以后的两年中,把一部分工业部门的自销门市部转移给商业,规
定零售单位的采购人员不得到市外采购,县级批发商业采购人员不得到外地区采购,
对集市贸易实行严格限制。
1978年以后,随着对“左”的思想影响的不断清除,对“调整、改革、整顿、提
高”方针的认真贯彻,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指导下,积极改革管理体制、
调整组织机构,并对企业进行整顿,在加强国营商业力量的同时,建立多种经济形式
、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集体、个
体商业网点,恢复城乡集市贸易,举办各种形式的物资交流大会;调整农副产品购销
政策,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恢复粮食议购议销
业务;改进工业品购销形式,允许工业产品自销;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实行多种形式的
经营承包责任制等,使济南商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1984年,全市有商业
、饮食服务业零售网点35876个,为1978年的5.8倍;人员126089人,为1978年的2.9
倍;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03540万元,外贸商品收购总值达到28463万元。
1985年,全市共有商业批发机构377个,从业人员9070人;商业、饮食服务业零
售网点42579个,为1949年的1.12倍,零售服务人员149498人,为1949年的2.88倍;
平均千人占有商业零售网点11.1个,占有商业零售服务人员39人。全市有综合与专业
集贸市场271处,年贸易成交额约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1%,其中市区集贸市场
和小商品市场40处,商品交易额6071万元。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44054万元。国营
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商品经营利润由上年亏损750万元转为盈利1437万元。全员劳动
生产率为74445元,比上年提高7.4%。商品销售毛利率为7.9%,比上年增加1.5%。
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340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