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粮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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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前,济南市粮油类出口商品主要有花生米、花生油、麸皮等。自清
末至“七七”事变,花生米的出口主要由“广帮”(广州丹麦礼隆洋行的代理商)、“
青岛帮”(日本洋行的代理商)与在济“苗家”粮行交易而成。20年代年均输出花生米
8万吨,麸皮3万吨。30年代年均出口花生米12.6万吨,花生油0.7万吨,麸皮6.4万吨
。花生米主要销往欧美国家和日本。1937年济南沦陷后,粮食出口市场衰退。1945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官僚买办乘机倾销美国面粉,粮食出口名存实亡。
1950年,山东省粮油进出口分公司通过粮食、供销等部门在济南市开始收购花生
油、花生米、蓖麻油、蓖麻籽出口。
1958年,济南市执行国家出口收购奖售、换购的有关规定,出口花生米573吨、
花生油179吨、蓖麻油604吨,并首次出口面粉1752吨,总收购额198万元。1959年后
,粮油出口收购额大幅度下降。1962年仅有豆油收购额0.1万元。1963~1966年停止
粮油出口收购。1967~1974年猪大油收购值1661万元,年均208万元。1971年出口苏
子8.5万元。1973年出口烤花生18.5万元,至1977年该项共收购80.7万元,年均16.1
万元。另有油面茶、酥皮花生等品种,但数量甚微。1979年粮油类3个品种共出口收
购27.9万元。
1980年,收购额276.1万元,品种4个,超百万元的重点商品有麸皮、小花生米。
1983年收购额387万元。
1985年,粮油出口收购1227万元,有11个品种,其中超百万元的重点商品有大花
生果、棉籽、粮油3个品种,远销日本、东南亚、西欧和港澳等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