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商品流通渠道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1&A=11&rec=19&run=13

解放前,济南商品流通渠道主要有:官办商业、合作社商业、私营商业、小商小
贩、外资商业、农村集市。
解放初期,有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私营资本主义商业、国家资本主义商
业、小商小贩和农村集市6条流通渠道。1950年开始,商品批发由国营商业经营,关
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均由国营商业分配计划,就近调拨。其他经济成分的商业,
只经营按计划分配的一些商品和农副土特产品。
1953年后,先后对粮食、油脂、棉花、生猪、木材、黄麻、烟叶、茶叶、鲜蛋等
商品实行统购统销和派购,由政府指定的有关商业部门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
基本完成以后,国营商业成为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供销社、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
(组)是国营商业的助手,个体商贩、农村集市是国营商业的补充。
1958年后,供销社与国营商业两条渠道合并,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升级过渡,关
闭自由市场,取缔小商小贩,或组织他们参加合作社,商品经营基本只有国营商业一
条渠道。
60年代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恢复和新建专业公司、供销社、合作商店、集市贸
易以及各类货栈,小商小贩退出集体商业或国营商业,开展自营业务。
“文化大革命”期间,只保留国营商业一条渠道。
1978年以后,商品流通的多条渠道又逐渐得到恢复。到1985年,流通渠道主要有
:(1)国营商业;(2)供销合作社商业;(3)城市合作商店;(4)农村集体商业;(5)国
营工厂自销;(6)私营商业;(7)有证个体商户;(8)城乡集市贸易市场;(9)外资及合
资商业;(10)其他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