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村生活资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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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解放初期,各县供销社供应农民的生活资料主要有食盐、食油、煤油、火柴
和少量百货、布匹。1951年,供销合作社对社员实行按牌价优待,定量配售。食盐优
待7%,白糖8%,碱面10%,煤油12%。县供销社为国营贸易公司代购代销粮食,协
同国营商业部门组织日用工业品下乡。1954年后,各县供销社开始组织物资交流大会。
1961年后,部分生活用品因不能满足需要,采取凭票凭证供应的办法,供销社主管的
絮棉及各类针纺织品和糕点、 茶叶、卷烟等凭票,煤油、火柴、肥皂凭证供应。196
3年, 糕点、茶叶、卷烟改为敞开供应。1978年前后,随着供需矛盾的缓和,凭券、
票、证供应的日常生活用品渐少,但自行车、缝纫机、半导体收音机、木钟等日用工
业品在农村市场仍较紧缺。1981年,为缓解供需矛盾,各县、基层供销社开始对上述
商品组织计划外采购。1983年,临时免收布票、絮棉票,翌年正式取消。至此,属供
销社主管的商品全部取消凭证、券、票供应的办法。1985年,各县和郊区供销社共销
售茶叶8939担, 卷烟52657箱, 食糖4907吨, 化纤布56.44万米, 棉花化纤混纺布
145.83万米,毛线37326公斤,胶鞋56.32万双,肥皂53596箱,暖水瓶25.39万个,缝
纫机10353架,精铝锅31103个,手表25067只,木钟29385个,半导体收音机27186台,
自行车34532辆。 1985年与1978年相比,各县供销社经营的主要日用工业品增长幅度
为:茶叶38.35%,卷烟69.11%,食糖180.72%,毛线179.74%,暖水瓶113.72%,
缝纫机122.78%, 精铝锅35.7%,木钟148.67%,半导体收音机16.19%,自行车35
0.22%。随着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各县和郊区供销社还扩大高档耐用消费品的经营,
1985年销售电视机11127台,电风扇13993台,电冰箱96台,录音机157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