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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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进渠道
棉花,建国前主要从江苏、河北、河南、山西等省和省内的鲁西、鲁北及邻近产
棉县购进。建国后至1956年以前,主要购自本省的临清、高唐、夏津、平原、禹城、
齐河、 济阳、章丘等县及江苏、陕西、河北等省。1954年9月,国家对棉花开始实行
统购。1956年以后,购进渠道增加了省内的惠民、菏泽、济宁地区,并开始购进新疆
的长绒棉。各地棉花通过铁路运输至济南的有:泰安、兖州、济宁、滕县、德州、平
原、禹城、齐河;经小清河航运的有:邹平、位桥、辛寨;通过公路运进的有东阿、
茌平。
1964年,重新划分棉花经济区域,济南所购棉花主要来自东阿、茌平、济阳、齐
河、章丘、长清、邹平等县。
1972年以后,随着济南纺织工业生产不断扩大,用棉量逐年增加,仅靠济南地区
所产棉花已满足不了生产需要,故购进渠道又增加了商邱、兖州、滕县、平原、禹城
等地。直到1985年,仍从以上渠道购进。
麻类,建国前和建国初期,主要从省内的泰安、莱芜、济宁、兖州等地购进。1
953~1955年除到上述产地设点收购外,也到集市收购。1956年后,省内货源渠道又
增加了肥城和莱西县,同时还从广东、广西、浙江、四川、湖北等地调入。直至198
4年停止计划调拨之前,渠道一直未变。
二、收购政策与方式
建国初期,主要到市场或产区挂牌标价、以质论价或买卖双方协商定价收购。此
时,私商经营能力很强,各花行纷纷到产区抢购,直接运销天津、青岛等地,造成济
南货源短缺,棉价上涨。为扭转被动局面,1951年济南国营贸易公司花纱部根据与华
东贸易部、华东合作总社订立的收购棉花合同,组织力量直接到产区大量收购,并组
织私方纱厂参加联购,同时对棉商从地区差价上加以限制,使济南的棉价逐渐平稳下
来。1954年9月,国家对棉花开始执行统购政策。
1956年,国营棉麻专业经营机构建立后,实行行业管理,加强计划收购工作,并
对棉麻收购采取预付定金、预售肥料、签订预购合同等措施,由产地供销合作社按计
划代购,并直接调运至销地。1957年收购量达47.4万担。
60年代初,棉麻生产下降,1962年收购量降到15.3万担。随后通过三年调整,生
产得到恢复,1965年收购量回升到36.9万担。
从1978年开始,连续3年提高棉麻收购价格,棉麻产量大幅度增加。1980年收购
量创历史最高记录,达77.9万担,不仅满足了工业生产的需要,自存也超过了历史最
高量。
1984年下半年开始,纺织工业用棉麻不再经二级站统一调拨,改由产销直接见面
。1985年济南棉麻采购供应站仅收购棉麻2.8万担,但通过别的渠道进入济南市场的
棉花多达77万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