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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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济南无专门管理医药生产的行政机构。建国后,市政府工商局、卫生局
分别负责工商行政与药政管理。医药工业企业不论其业务主管部门如何变更,都要接
受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或指导,执行药政管理法规。
1949~1978年间,医药工业由多头领导,分散管理。除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药政管
理外,业务主管部门频繁更换。济南解放初期到1955年,私营医药工业统由工商局领
导管理,两个公营企业分别隶属省卫生厅和平阴县供销社。1956年,市区公私合营中
药厂、阿胶厂和平阴阿胶厂分别隶属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公司、平阴县公司,
两个化学制药厂分别隶属省卫生厅、济南市轻工业局。
1958年2月成立山东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统一管理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
流通。中药厂、阿胶厂分别隶属市、县卫生局;两个化学制药厂分别隶属省卫生厅、
济南市化工局(1962年改属山东省重工业局)。
1964~1975年,医药工业企业再次实行多头领导、分散管理。济南人民制药厂、
平阴阿胶厂分别隶属市第一商业局、县商业局;化学制药厂,先后隶属省重工业局、
化工部医药司、市燃料化学工业局,部分药厂隶属军队、农业、学校等部门;医疗器
械厂隶属机械、电子等部门。
1976年,济南市政府为加强医药工业管理,新建济南医药工业公司,将医药工业
归口统一领导,但因条块分割难于统一,当时23个企业纳入医药工业公司管理者仅1
0个厂;省、市、区、县农业、商业、工业、学校、军队等11个部门分别主管13个厂

1978年始改革全国医药工商业管理体制。1979年,山东省新建医药管理局,原化
工、卫生、商业部门所属医药工商企业归口山东省医药管理局领导。济南市13个医药
工业企业分别隶属省医药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山东省药材、医药、医疗器械公司。198
3年,省医药管理局改为山东省医药总公司。1984年1月,山东省济南医药公司成立,
管理济南原隶属省公司的医药工商企业,并负责全市医药工商业行业管理。1985年,
全市有医药工业企业26个,其中隶属山东省医药总公司、济南医药公司的企业13个,
军队药厂4个,区、县属企业5个,省、市农业、学校、商业、工业部门主管的医药工
业企业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