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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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济南工业多系私营工厂,自主经营,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进行工商登
记,经办开、歇、转业的申请,核定资金,收敛税费,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通常不予过问。
商会在政府管理工商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旧政府的许多政令法令,以及日常的工商
业登记,开、歇业申请以及税捐摊派等均通过商会及其下属组织同业公会办理。
解放后,政府对私营工业除进行经常性的企业行政管理外,还对其生产经营积极进
行扶持和引导。通过资金信贷、原料供应、产品收购等,帮助私营工业恢复、发展生
产,同时,通过加工定货、统购包销等形式,引导私营工业生产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加强社会主义改造,最后实现公私合营。
解放后,政府对国营工业企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即生产计划、原材
料供应、产品销售和调拨、技术设备、人事任免、劳动工资、财务制度、资金调拨等
统一由各主管部门(局)进行管理调度,企业主要是加强内部管理,搞好产品生产,完成
生产计划。市政府对全市的工业生产主要是通过市经济委员会(工业生产办公室、工
业交通办公室)进行宏观管理,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全市工业生产建
设计划的实现。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的中国
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1978年,中央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济南市从实际出发,围绕搞活企业、发展生
产、提高效益,对工业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改革。
1.简政放权的试点1979年7月,济南市选择山东造纸东厂、济南毛巾厂、济南国棉
一厂、济南轴承厂、济南拖拉机总厂、济南磷肥厂、济南无线电十三厂、塑料公司、
济南铁厂、济南第一运输公司等10个企业,作为改革现行管理体制的试点单位,进行扩
大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试点工作。济南市下发了《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进和完善
以承包为中心的企业经济责任制》等11个改革方案,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
产品定价权、技术改造审批权、组织和参加不同经济形式的联合权、干部任免权、劳
动人事调配使用权、工资奖金分配使用权等方面的权力。
2.普遍推行“五包、五保”经济责任制1981年,工业企业普遍实行了“五包、五
保”经济责任制,从市局、厂、车间、班组、个人,一层包一层,一层保一层,用经济合
同的形式,使全市增产增收计划得到落实。国家对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对盈利企业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对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减亏企业留用,超亏
国家不补;对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增长后,减征部分所得税的办法;
社队企业实行了“定、包、奖”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分配关系上,则根据企业的不同
情况,采取不同的分配制度,如计件工资制或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岗位计分、联产计酬
,浮动工资,包产定奖等。
1982年,在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有48个市属企业试行了不同形
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如集体承包合伙经营、单项承包、专业承包、小集体承包等形
式,突破现行体制的束缚,打破了长久以来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
大锅饭”的局面,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3年底,市属企业已全部实行内部承包,承包
人数占职工总数的73.7%,并由单一的生产指标承包,发展到各项工作的全面承包。
3.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试点1984年,济南市成为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后,对济南第一
机床厂、济南变压器厂、济南化工厂、济南洗衣机厂、济南第一百货商店、济南第一
建筑公司等7个单位,进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试点。到1985年底,全市已有156个工
业企业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同年8月,在全市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到
年底已有114个单位的厂长、经理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
4.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自1979年以来,济南市按专业化协作和经济互利的原则,开始
推行工业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全市以发展适销对路的重点产品为中心,先后组
建了23个公司(总厂)和4个专业化工艺协作中心,继而组成了工厂与工厂、工厂与商业
之间的不同形式的松散经济联合体。1980年6月以后,根据中央“发挥优势,保护竞争
,推动联合”的指示,打破地区、行业、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界限,建立国营与国
营、国营与集体、市属工业与区街工业、工厂与院校或科研单位、城市与乡镇、生产
厂家与原料产地等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体,使各联合单位相辅相济,相得益彰。到198
4年,先后组建了机床一厂、塑料一厂、槐荫化工总厂等联营公司,建成23个经济联合
体,与26个省市的327个企业进行联合,冲破体制的束缚,改变了以行政手段组建联合的
老路子。联合的形式和内容更趋于多样化:在联合形式上,有以济南市拳头产品为“龙
头”的内向型联合和以外地产品为主的外向型联合;有紧密型、半紧密型和松散型联
合;在联合内容上,由工工联合扩大到工商、工贸、金融等多层次的联合;在联合方法
上,有产供销联合,产品配套技术性协作和租赁、合资入股等。
1985年5月,济南市经委、市财政局联合颁发《关于推进企业经济联合若干政策的
暂行规定》后,济南工业企业采取产品扩散、产品联合、技术转让、技术协作等方式
,发展了同28个省、市、自治区的经济联系,参加联合的单位发展到1242个,其中济南
市595个,省外647个;建立以优势产品为龙头,生产、科研及供产销一体的联合体38个
,单项联营374个。当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上年提高15.2%,实现利润提高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