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数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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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作为一个工匠,他在实践中总结出了许多划线、选点、为方、画圆、取高的
方法,并把这些方法逐步抽象成一般规律,归纳出中国最早的较成体系的几何学知识。
墨子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抽象总结,为的是使“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墨子
·法仪》) 如制方要用矩尺,因为它合乎方的规律;制圆要用圆规,因为它合乎圆的
定义;取直要绷紧墨线弹,因为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取垂直要以悬挂的垂线为标准,
因为悬锤拉紧之线无处不垂直;取直要用水平仪,因为水为流体,易于自然平衡。依
据这些操作规则,巧匠所制工件才能合乎标准;刚入门的工匠也可以使工作尽快步入
正轨。
在《墨经》中,有19条涉及到数学方面的知识,主要集中在《经上》篇中,其内
容大部分是几何学的定义和有关定义的推论。虽然《墨经》还没有出现定理,也没有
采用符号表示和图解说明,但墨家所作的几何学定义简略精当,已展现出纯科学的萌
芽,接近了数量科学的大门。就其整体水平看,大约相当于公元前七世纪末六世纪初
古希腊泰勒士早期的水平。这些定义涉及到几何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主要有点(端)
、线(尺)、面(区)、体(厚)、圆(圜)、正方形(方)、长方形(矩)、平行(平)等。另外,
对数学中的建位规则,整体与部分、有穷与无穷的关系也有论述。

一、论方、圆、直线、垂直与水平
墨子及其弟子从千百次的工艺实践中,为造方物、圆物,为取直、取垂直、取水
平制定出标准和方法,然后再概括出一般方法和规律。
(一)方
墨子说:“百工为方以矩”。《墨经》从工匠用矩尺做方的技巧中总结出“方”
的定义:“方,柱、隅四 (权)也”。(《墨子·经上59》)柱是边,隅是角。方就是
四个边和四个角相等。如何做“方”? “矩写攴 (交) 也。”(《墨子·经说上59》)
即用矩尺做出的四边、四角相等的封闭图形就是“方”。
《墨经》以方为例,提出判定两个几何图形相等的方法:“合,与一或复否,说
在矩。”(《墨子·经下12》)即检验两个图形是否相合(相等),那就拿这两个图形跟
第三个事物(即共同标准)相比较,看它们是否重叠,若完全重叠则相等;若不完全重
叠,则不相等。例如以两图形跟矩尺相叠合,来判明它们是否为相等的方形。
(二)圆
圆的定义:“圜(圆) ,一中同长也。”(《墨子·经上58》) “心(圆心),自是
(圆心)往相若也。”(《墨子·经说上54》)即圆就是只有一个共同的圆心并且半径都
相等的几何图形。如何做圆? “规写交也”。(《墨子·经说上58》)其方法是用圆规
的一脚抵住圆心,另一支脚从某一点开始,依次画出圆滑的闭合曲线。
《墨经》还从“同异交得”(同一性和差别性相互渗透)的辩证观点出发,发现一个圆
的圆心的点, 可以转化为另一个圆的圆周的点:“中央,旁也。”(《墨子·经说上
89》)如图一中甲圆的圆心O(中央),同时又是乙圆的圆周(旁)(如图4-1)。
(三)直线的性质以及直线与圆的关系
墨子说百工“直以绳”(《墨子·法仪》),即工匠取直,要以拉紧的直线为标准。
他对于直线性质的认识,已接近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德 (Euclid,公元前330-前27 5
年)几何中的公设:从每一点到另一点可引一条直线(如图4-2)。
在此基础上, 《墨经》提出直线性质的另一条规律:“直,参也。” (《墨子
·经上57》) 《广雅·释言》:“参,三也”。“三”即有第三个东西加入到两个东
西之间。这一命题又与欧几里德的公设相同:同在一直线上的三点,有一点恰好介于
其余两点之间(如图4-3)。
不仅如此,《墨经》还发现了直线与圆关系的定理,且在该定理中用到了已经阐
述过的直线性质的公理:“圆无直” (《墨子·经说上100》) 。即“一圆周上任何
三点都不在一条直线上”,因为直的定义是“参也”,即三点中有一点恰好介于其余
两点之间。其推理如下:定理:一直线与一圆的公共点不能多于两个。推论:无任何
圆能通过同在一直线上的三点(如图4-4)。
(四)正:垂直
墨子说百工“正以悬”(《墨子·法仪》),即各种工匠取垂直,要以悬垂的直线
为标准。例如筑墙、立桥墩等,为了防止倒塌,需要取垂直。墨子已意识到,下悬重
物自由下垂的直线,跟地平面是垂直的,能够作为取垂直的标准。这一与地面垂直的
线(铅垂线)就叫作正(如图4-5)。
《墨经》说:“正而不可倚,说在团。”(《墨子·经下62》)“丸无所处而不中悬,
团也。”(《墨子·经说下62》)《说文》:“团,圆也”。即圆球可以在平面上运转
自如, 随遇而平衡,其原因在于该物重心的垂直线AB,总是能通过球心O和球面与平
面的接触点B(如图4-6)。
(五)平:水平
墨子说百工“平以水”(《墨子·法仪》),即各种工匠取平,以小范围的静止水
面为标准,这是讲水平仪的作用。何谓平?《墨经》定义为:“平,同高也。”(《墨
子·经上52》) 即两条线平行或两个面平行,指它们之间的距离(过任意点所引垂线)
处处都相等。

二、论点、线、面、体
《墨经》中有一套几何学的专用词汇,如端、尺、区、厚,分别表示几何图形的
元素点、线、面、体。
(一)端(点)
端(点)是《墨经》几何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所言不下十余次。“端”的定义是:
“端,体之无厚而最前者也。”(《墨子·经上61》)对它的补充解释是:“端,是无
间也。”(《墨子·经说上61》) 体是部分,“体,分于兼也”(《墨子·经上2》)。
兼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被分成许许多多的部分。在这些部分中,没有厚度,也没有
长度和宽度,而又处于物体最前部的东西,就叫做“端”。《墨经》的“端”相当于
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点” 。欧氏把点定义为“不可分” 。《墨经》也认为:“非
半弗斫则不动,说在端。”(《墨子·经下60》)“斫半,进前取也。前则中无为半,
犹端也。前后取则端中也。斫必半,无与非半,不可斫也。”(《墨子·经说下60》)
即一个有穷长的物体,如一根棍子,不管是从一头往前取半,还是从两头往中间取半,
总有一个时候不能再取半,这时就出现了“端”,即不可分的点。
当然,科学证明,原子也是可分的,至今人们仍未达到物质分裂的最后界限。但
从几何学上看,需要假定这种不可分的点(端)的存在。如作直线,考虑从一个点出发
引申,或从两点相连等,都不需要考虑这些点的再分。而且,也只有把这个点假设为
没有长、宽、厚的东西,才能进行线、面、体等几何单位的演算。所以从几何学上看,
《墨经》关于“点”的定义是深刻、严密、准确的。
(二)论点、线、面、体的关系及其定理
1.论点和线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墨经》说:“体,分于兼也。”(《墨子·经上2》)所举之例有“若尺之端也”。
(《墨子·经说上2》) “体”是个体或部分,“兼”为个体的集合体;尺即直线,端
即点。即线和点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并且表明点可积为线,线可分为点,线
大于点,线与点为不可逆的关系。
《墨经》又说:“损,偏去也。”(《墨子·经上45》)“损,偏也者,兼之体也。
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墨子·经说上45》)这从另一角度论述了部分与整
体的关系:“偏”为不全。对于“兼”来说,“体”是它的“偏”,而“兼”是“体”
的集合。若在“兼”中去掉一部分“体”,那么没有去掉的部分,就是“损”。
2.论点线相交
《墨经》说:“撄,相得也”(《墨子·经上67》);“尺与尺,俱不尽。端与端
俱尽。尺与端或尽或不尽。”(《墨子·经说上67》)撄是接触、交叉或至少有一部分
重合;相得即相互占有。
点与点相交,则双方完全重合。因为点被想象为没有长、宽、高,而有确定位置
的几何单位,所以两点一旦相交,则双方彼此完全占有对方,没有剩余,即“端与端
俱尽”。
线与线相交,不论交点在哪里,则双方都不完全重合。因为线被看作是无数点的
集合,线与线相交,只能交于一点。从两条线来说,即“俱不尽”。
点与线相交,不论这点与线上哪个点相交,则从点这方面来说,是完全重合(尽);
而从线这方面来说,是不完全重合(不尽),所以叫“或尽或不尽”。
3.论两个形体比较
两个形体比较是有条件的:“异类不仳,说在量。”(《墨子·经下5》) 即只有
同类的形体才可以互相比较,不同类的形体不能比。“仳,两有端而后可。” (《墨
子·经说上68》) 即必须是两个有一定大小的有限形体才可以比较。如果有一个形体
广大无边,即无“端”,则无法进行比较。
比较的方法是:“仳,有以相撄,有不相撄也。”(《墨子·经上68》)即两个同
类的有“端”的几何形体对它们进行比较时,应按叠置法进行。如果两个形体处处相
交,那就完全相等;如果只有一部分相交,两个形体就只有一部分相等。
4.论图形相切
《墨经》说:“次,无间而不相撄也”(《墨子·经上69》) ;“无厚而后可”(《墨
子·经说上69》) 。“次”指线与面或面与面相切,相切是指两个图形有一个公共点
并且只有一个公共点;“无间”是指两图形之间没有一点空隙;“不相撄”是说不相
交。“无厚而后可”是规定这里讨论的不是体积,而是没有厚度(高度) 的线或面(如
图4-7)。
5.论图形相离
《墨经》说:“有间,中也”(《墨子·经上62》) ;“谓夹之者也”(《墨子·经说
上62》)。“间,不及旁也”(《墨子·经上63》);“谓夹者也。尺前于区而后于端,
不夹于端与区内。及外齐及之及也”(《墨子·经说上63》) 。“离,间虚也”(《墨
子·经上64》);“虚也者,两木之间,谓其无木者。”(《墨子·经说上64》)
上述言论主要论述图形的相离。两形相离,中间形成间隙、空虚之处。如一座建
筑或一架连弩车的两根立柱之间的空隙。这个空隙之处是可以计算的。不过在计算时
只计算两形所夹的空隙,不把两形本身包含在内,故曰:“间,不及旁也”,又特地
说明“及”不是“齐及”(相等)之意。
另外这里还论及点、线、面之间的关系:“尺前于区”相当于欧几里德几何中的
定义:“面的界限是线” (如图4-8中的a面的界限是AB、BC、CD、DA四条线) ;而“
(尺) 后于端”相当于欧几里德几何中的定义:“线的界限是点”(如图4-9中的b的界
限是A、B两点)。

三、建位规则
《墨经》说:“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位”(《墨子·经下59》);“一:五,
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墨子·经说下59》)此即举例说明建位问题。
“建位”即建立个、十、百、千、万……的数字之位。同一个数字,可以处在个
位,也可处在十位、百位、千位;处在不同位,就代表不同的值。如一处在个位,则
它比二少;如果处在十位,那它为十个,比五多,故曰:“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
建位”。“五,有一焉”,是说五之中含一,这个一是处在个位; “一, 有五焉”,
是说一之中含五,这个一处在十位;“十,二焉”,是说处在十位中的一含有两个处
在个位的五。墨家的建位规则,用十分简炼的语言说明了复杂的数学道理。

四、倍数与分数
1.倍数
《墨经》说:“倍,为二也”(《墨子·经上60》) ;“二尺与尺但去一”(《墨
子·经说上60》) 。即所谓某数加倍就是把数乘以二,如二尺是一尺的加倍;但从二
尺中减去一尺还余一尺,这是倍数的举例兼论乘法的还原。
2.分数
墨子对小国小城人民在防御战中节约粮食问题, 大量使用分数进行精密计算: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三食,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岁十四
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三食,食三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
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墨子·杂守》)
也就是说每天吃一斗,一年以360天计,吃36石;一日三食,即每日食2/3斗,一
年吃24石。2/3斗即6.6升多,每天三顿饭,故曰“三食,食三升小半”。日四食、五
食、六食分别为每天食2/4斗、2/5斗、2/6斗。那么上述粮食消耗的比例式(年与餐关
系)如下:
36∶24∶18∶14.4∶12=5∶3(1/3)∶ 2(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