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少年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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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崇祯十三年 (1640年) 四月十六日夜戌刻,蒲松龄诞生于蒲家庄内故宅北房,
(《蒲松龄集·诗集·降辰哭母》 云:“因言‘庚辰年,岁事似饥荒。儿年于此日,
诞汝在北房。’”) 此时其父“梦一病·瞿昙偏袒入室,药膏如钱,圆粘乳际”。而
蒲松龄身上“果符墨志”,故其以“病·瞿昙”降生自况。(《聊斋自志》语。)
因家境渐落,不能延师,蒲松龄与两兄一弟皆从父读,而其天性聪慧,经史过目
能了, 尤得父之钟爱。 (蒲箬:《清故显考岁进士、候选儒学训导柳泉公行述》,
《蒲松龄集》附录。)
蒲松龄十馀岁时,与同邑丰泉乡大刘庄(即今淄川区罗村镇道口村)“文战有声”
的庠生刘国鼎之次女订亲。 (杨海儒著《蒲松龄生平著述考辨·蒲松龄夫人刘氏家族
史料初探》,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年版。)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讹传朝廷将选
良家女充掖庭,人情汹动,刘国鼎初不信,后意不敢坚,亦从众送十三岁的次女至蒲
家暂居避风,讹言既息,始移归。“又二年,始行御轮之礼。” (蒲松龄:《述刘氏
行实》。)
顺治十五年(1658年),新婚后的蒲松龄初应童子试,即以县、府、道三第一补博
士弟子员,文名藉藉诸生间。其制艺《早起》、《一勺之多》,大为山东学使施闰章
称赏。原批:“首艺空中闻异香,百年如有神,将一时富贵丑态,毕露于二字之上,
直足以维风移俗。次,观书如月,运笔如风,有掉臂游行之乐。” (据淄川咸丰举人
王敬铸手抄《聊斋制艺》。)
蒲松龄对于山东学使施闰章及淄川县令费 祉的知遇之恩,终生难忘,后来把他
们的事迹都写进了《聊斋志异》中。如《胭脂》篇,即写施闰章复审、明断冤案的故
事。篇中句称“闻学使施公愚山贤能称最,又有怜才恤士之德……”,篇末“异史氏
曰”不仅称“人皆服哲人之折狱明,而不知良工之用心苦矣”,而且后附云:“愚山
先生吾师也。方见知时,余犹童子。窃见其奖进士子,拳拳如恐不尽;小有冤仰,必
委曲呵护之,曾不肯作威学校,以媚权要。真宣圣之护法,不止一代宗匠,衡文无屈
士已也。而爱才如命,尤非后世学使虚应故事者所及。”以下还记述了某“名士入场
作《宝藏兴焉》文,误记‘水下’”,料定被黜,而作戏词;施公阅之,非但未黜,
竟作词和之,称其“题目虽差,文字却佳,怎肯放在他人下”,以见施公“风雅之一
斑,怜才之一事也”。《折狱》篇的两则故事,皆记费 祉任职淄川时审断凶杀案的
神明。(《淄川县志·秩官》:“费 祉,字支峤,鄞县人,进士,顺治十五年任,
以 误去。”)。前则末称费“公曰:‘事无难办,要在随处留心耳……’”“异史
氏曰”末云:“‘随在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之宰民社者矣。”后则末称其“事结,
并未妄刑一人”。其“异史氏曰”:“我夫子有仁爱名,即此一事,亦以见仁人之用
心苦矣。方宰淄时松裁弱冠,过蒙器许,而驽钝不才,竟以不舞之鹤为羊公辱。是我
夫子生平有不哲之一事,则松实贻之也。悲夫! ”从中可见蒲松龄对两位“伯乐”的
感激之情,更见其歌颂宣扬恩人业绩的良苦用心。
翌年,踌躇满志的蒲松龄与同窗挚友张笃庆(历友)、李尧臣(希梅)、王 (鹿瞻)
等结为郢中社,以风雅道义相劘切。其《郢中社序》云:
谢家嘲风弄月,遂足为学士之章程乎哉?余不谓其然。顾当今以时艺试士,
则诗
之为物,亦魔道也,分以外者也。然酒茗之燕好,人人有之。而窃见夫酒朋赌社,
两两相征逐,笑谑哄堂,遂至如太真终日无鄙语;不则喝雉呼卢,以消永夜,一掷
千金,是为豪耳。耗精神于号呼,掷光阴于醉梦,殊可惜也!……因思良朋聚首,不
可以清谈了之,约以 集之馀晷,作寄兴之生涯,聚固不以时限,诗亦不以格拘,成
时共载一卷,遂以郢中名社。……此社也,只可有一,不可有二,调既不高,和亦云
寡,下里巴人,亦可为阳春白雪矣。抑且由此学问可以相长,躁志可以潜消,于文业
亦非无补。故弁一言,聊以志吾侪之宴聚,非若世俗知交,以醉饱相酬答云尔。
至康熙改元,蒲松龄始得长子箬。隔年,应李尧臣之邀,就读于李家,曾作《醒轩日
课序》以励志。其序云:
李子希梅,与余有范、张之雅。甲辰春,邀我共笔观,余携书而就之,朝分明窗,
夜分灯火,期相与以有成。忽忽数载,人事去其半,寒暑去其半,祸患疾疫之杂出者
又去其半,回思书之熟肄,艺之构成者,盖寥寥焉。或以是诮余……时赵甥晋石在,
假馆同居,谓余曰:“请订一籍,日诵一文焉书之,阅一经焉书之,作一艺、仿一帖
焉书之,每晨兴而为之标日焉,庶使一日无功,则愧则警,则汗涔涔下也。”余曰:
“善!”遂集十数业,借晋石籍而授之……
此间,蒲家因婆媳矛盾激化,导致兄弟分居。矛盾起源于婆母董氏称道蒲松龄妻
子刘氏人品好,“有赤子之心”,而使其他儿媳嫉妒与不满,她们“疑姑有偏私,频
侦察之”,并结党与婆母吵闹。尽管董氏“素坦白,即庶子亦抚爱如一,无瑕可蹈”,
然而她们仍“时以虚舟之触为姑罪,呶呶者竞长舌无已时”。蒲 无奈曰:“此乌可
久居哉! ”最终决定析箸。分家时,除“授田二十亩”并“ 五斗、粟三斗”外,对
于杂器具,妯娌们“皆弃朽败争完好”,而刘氏却“默若痴”。结果“兄弟皆得夏屋,
爨舍闲房皆具”,只有“松龄独异,居惟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小树丛丛,蓬蒿
满之” 。 分家的不公,特别是蒲松龄岁岁游学在外,加重了刘氏的负担。刘氏亲自
“ 荆榛,觅佣作堵,假伯兄一白板扉”,“聊分外内”。“一庭中触雨潇潇,遇风
喁喁,遭雷霆震震谡谡。狼夜入则埘鸡惊鸣,圈豕骇窜。”空旷的庭院中,刘氏仅与
箬儿相伴, 而儿幼“不知愁,眠早熟”,她只能“绩火荧荧,待曙而已”。为壮胆,
她情愿“自减餐留饼饵,媚邻媪,卧以上床,浼作侣”。“虽固贫寂守,然不肯废儿
读。 ” 总是一大早便“握发送儿出,又目送之入塾乃返”。 (以上皆引自蒲松龄撰
《述刘氏行实》,《蒲松龄集·聊斋文集》。) 分家后,虽有刘氏的勤俭持家,然因
功名未就,蒲松龄已无法再安心在李希梅家借读,大约从康熙六年(1667年)始,便走
上了他的塾师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