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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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省委以鲁发〔1984〕33号文件批准省妇联的报告,明确要求:省、地、
县都要积极开辟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儿童乐园,并逐步发展为儿童活动中心,为孩子
们提供良好的智力开发和游乐活动场所;儿童乐园为妇联的下属单位,由各级妇联管
理。 同年7月,山东省妇联在青岛召开儿童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尽快建立儿童活动基
地,并以此为中心,开办儿童教育、儿童福利、儿童服务的各种实业,把儿童活动基
地办成社会教育的阵地、学校教育的后盾、家庭教育的课堂,使其成为三种教育相结
合的枢纽;要求各地建立儿童活动基地必须坚持有利于儿童的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和讲经济效益的原则, 更好地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9月,经省编委批准,省妇联
设立了山东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为省妇联下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0人。
省妇联与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争取支持,抓紧筹建
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办公服务设施。1989年,山东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更名为山东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990年“六一”儿童节,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落成剪彩开放。
省委书记姜春云和省六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和1200名儿童少年参加了庆祝落成剪彩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省委鲁发〔1984〕33号文件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
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加强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泰安市妇联争取市委和
有关部门的支持,把泰山脚下风景区最好的70多亩地,批给了儿童乐园,他们还与清
华大学和航天工业部联系,聘请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为儿童乐园搞设计,航天工业部
为儿童乐园设计安装了大型玩具。 枣庄市儿童乐园从1981年6月开始酝酿筹建,1983
年6月破土动工, 1985年4月落成,同年5月27日剪彩开园。这是山东省妇联系统筹建
的第一所综合性、 多功能的大型儿童活动阵地,占地64.09亩,园内建有2164平方米
的游艺大楼、幼儿教育大楼、动物世界馆和各种类型的娱乐游艺设施,吸引了成千上
万个孩子和国外游客,成为枣庄的涉外窗口之一。
在各级妇联的积极努力下,全省儿童活动阵地逐年增加,据1987年不完全统计,
全省有县以上儿童图书馆(室)70处,少年宫和科技活动站27处,儿童乐园发展到46处。
1989年,全省绝大多数市、地、县都把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列入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已建成的儿童乐园(活动中心)39处,其中妇联管理的25处,与建委合建合管的1 4处。
到1992年,全省各级妇联建成妇女、儿童活动阵地45处,其中省级l处,市 (地)
级10处,县级34处,初步形成了省、市(地)、县三级相互联系的儿童少年活动阵地网
络。从这些建成的儿童活动阵地的布局设施和发挥的作用来看,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游乐型,设有大、中、小型玩具,是儿童少年游乐活动的场所;二是培训型,以
室内建筑为主,是儿童少年、孩子家长、儿少工作者、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学习的基
地;三是综合型,既有一定的室外活动场地和游艺器械,又有设施较配套、功能较齐
全的室内建筑,不仅为孩子提供娱乐游玩的场所,而且能够开展培训、咨询、宣传等
活动,为儿童少年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从1983年开始,10年中省妇联向各地的儿童活动阵地拨款1260余万元,接受各级
政府投资5930余万元,社会集资1800余万元,总计8940余万元。妇联自办园所75处,
收托儿童64800余名。省妇联及时总结推广了淄博市儿童活动中心、德州市儿童乐园、
茌平县儿童乐园等阵地走自我发展道路、以园养园的典型经验,并推荐淄博市儿童活
动中心代表山东省,参加了全国妇联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自办园所工作研讨会,作了
典型发言。
1994年, 青岛市政府投资600万元,用于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莱
芜市将市直实验幼儿园移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菏泽地、市财政决定
在已有的基础上每年各增加50万元专款,作为菏泽地区教育发展基金;地区妇幼活动
中心欠款由地区财政予以解决。 威海市委常委会决定批出300亩地用于建设妇女儿童
活动场所,同时要求各市(区)在进行城建规划时要拿出50亩地作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
滨州地委行署决定拨款50万元用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截至1994年底,全省由
妇联系统开办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共计65处,其中省级一处,市(地)级15处,县级
4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