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社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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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这段时间,儿童少年工作是由有关部门按年龄段分别
负责的,妇联主要负责学龄前儿童的工作,教育部门和共青团负责学龄期儿童的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儿童少年工作被荒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十分重
视培养和教育儿童少年的工作,省妇联也设立了儿童少年工作部,协调社会各方面的
力量,推动儿童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