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建国后的托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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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山东省的广大城乡妇女翻身获得了解放,纷纷走出家门,参加各种生产
劳动。为了解决妇女参加生产和学习时孩子无人照管的问题,妇联协同工会、卫生、
教育等部门,积极创办托幼组织。全省托儿工作逐步从农村扩大到城市,从机关扩展
到工厂、学校,从全托到日托,托儿所的内部管理工作也逐步走向了正轨。
1949年以前,全省仅有16处托儿所,其中青岛中纺工厂办的6处因设备管理极差,
工人均不愿意送孩子入所。 1949年一年内,全省新办托儿所23处,包括3处工厂托儿
所,39处托儿所共收托儿童877名(青岛中纺6处未统计在内) ,中纺工厂6处托儿所的
情况也得到了初步改善。各地还开始开办或筹办培训班,训练保育干部,为大规模开
展群众性的儿童保育工作做准备。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主要致力于农村和街道民办托儿
所、幼儿园的建立和发展。
1950年,省妇联总结和推广了费县石湾沟农忙托儿所和青岛中纺一厂托儿所的经
验,并进行选点试办。12月,省妇联传达全国妇联福利会议精神后,开始集中精力研
究发展农忙托儿所的问题。到1951年底,全省城市托儿所发展到71处,其中工厂托儿
所11处,约有3700余名孩子入托;农村农忙托儿组织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到1300余处。
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召开会议,推广典型,交流经验,加强领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努力推动农村托儿组织的健康发展。到1953年4月,全省农忙托儿所发展到624处,托
儿组织达到10044个, 分别比1951年10月增加了25.7倍和8.1倍,约计收托6岁以下的
孩子54436余名,解放出约30000名妇女劳动力。农村托儿组织本身也得到不断发展,
有的由不定型的看孩子组变成了定型的托儿互助组,有的由小型的托儿互助组发展成
为农忙托儿所,许多农忙托儿所还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建立了规章制度,改进了带孩
子的方法。同时在城市街道,各地妇联本着因地制宜、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结合市
民劳动妇女参加不固定生产、学习和各种政治活动的需要,组织了固定的、不固定的、
全天的、几小时的托儿互助组。青岛茌平路成立了卫生托儿组,解决了母亲打扫卫生
的困难。其他还有类似为妇女开会和参加民校学习等举办的托儿互助组,在开展活动
时,有的在家帮助照看孩子兼看家,解决了孩子多的母亲参加政治和学习活动时的孩
子牵累问题。女工托儿组织也进一步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全省厂矿企业创
办了93处托儿所, 设立了108处哺乳室,机关学校新办婴幼儿托儿所59处。一些中小
型厂子还根据条件和需要建立了联合托儿所或托儿站。青岛个别厂家还组织了家属托
儿站,解决夜班女工的婴儿全托问题。1953年2月7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批转莱阳地
委《关于农忙托儿所工作总结》,推广了莱阳地区的经验,要求各地参考学习,大力
发展农忙托儿组织。 到1953年底, 全省农忙托儿组织发展到18220处, 收托儿童10
9294名。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广大妇女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尤其是在高级农业合作
社中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更加调动了妇女的劳动积极性,随之而来的妇女对解
决孩子问题的要求更加迫切。为此,省妇联确定了发展农忙托儿组织的工作重点,通
过层层规划,引起了各级党委、妇联和社会的重视,推动了农村托幼事业的发展。据
1956年4月份102个县的统计, 全省建立起农忙托儿组织36420处,收托婴幼儿376706
名,幼儿园7092处,收托幼儿171376名,帮助28万余名妇女解决了参加生产时孩子无
人照管的困难。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的精神,针对合作化运动中发展农村
托儿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 1956年4月,省妇联召开了专区、县妇联主任会
议,总结了前段工作,交流了经验。会后,大部分县都开始以原有托儿组织为基础进
行整顿巩固。 为了提高农村托儿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质量,1956年9月,省妇联起草了
《农村托儿组织暂行管理办法》,对农村托儿组织的性质、组织管理、领导及保育人
员的报酬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整顿,各地撤销了许多托儿组织,秋季生产
大忙时又恢复了一部分,从总的情况看,农村托儿组织较4月份以前有所减少。
同时,在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城市妇联组织一方面协助手工业部门教育引导女
手工业者和手工业者家属坚决走合作化道路;另一方面又为了帮助在职在业妇女集中
精力做好工作,除推动机关、团体、企业建立托儿所、幼儿园外,还发动社会力量,
在政府扶持下,大力发展群众性的街道托儿组织。淄博市妇联与周村区妇联和工会,
调查了解到纺织系统的女职工、女社员有寄托孩子的需要后,就向工厂和社里的领导
反映,并提出了举办托儿所的建议。取得同意后又帮助他们训练了32名保育员,解决
了举办托儿所的困难,既调动了纺织女工的生产积极性,又保证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据1956年12月份的不完全统计, 全省街道托儿组织发展到181处,收托孩子8750名,
其中托儿所60处,收托孩子1735名,幼儿园121处,收托孩子7015名,工作人员565名;
工矿企业托儿组织发展到531处,比1951年多了10余倍。
1957年5月,省妇联召开全省专区、县妇联福利部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妇联第
三次妇女儿童福利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了农村妇女儿童福利工作,明确指出要
以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孩子入托问题。到1957年底,全
省农村各种托儿组织有20538处,共收托孩子309662名。数量上虽不比1956年多,但
大多数是比较稳定的。
在“大跃进”运动中,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不适当地提出要大量举办和发
展托幼组织,以适应工农业生产跃进大兵团作战的需要,托儿组织应由临时寄托逐步
发展到长年寄托,由日托发展为全托,由分散逐步集中。到1959年初,全省农村托幼
组织和哺乳室迅速发展到30余万处,收托儿童584.3万名,各人民公社基本做到了队
队有托儿组织。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托幼组织的发展超越了客观经济条件,
因而到1959年春天便出现了大批农村托儿组织垮台的现象。为此,1959年6月,省妇
联根据全国妇联书记处《关于整顿和恢复农村托儿组织的意见》,提出了农村托儿组
织的形式与规模,以服务于生产、便利母亲接送为原则,以生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建
立日间托儿所、幼儿园,不宜强调全托和加强领导,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附设食堂等
建议。经过整顿,停办了一批不具备条件的托儿所、幼儿园,并进一步加强了保教人
员的培训和托儿组织的内部管理工作。到1960年5月,全省农村有托儿所、幼儿园、
哺乳室260230处,收托儿童5600898名,占适龄儿童的56%;城市街道厂矿企业有托儿
所(站)、幼儿园4186处,收托儿童205068名,占适龄儿童的34.33%。
随着国民经济进入三年困难时期,国家开始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
“大跃进”时期的浮夸、形式主义做法逐步得到纠正。大量的农村妇女从事家庭副业
生产,可以兼顾照看孩子,因而农村托儿组织大为减少。在城市,由于精简压缩城镇
人口,大批参加生产的妇女转为家务劳动,部分国营工厂的女工下放回乡参加农业生
产,街道托儿组织数量也显著下降。全省托幼工作坚持“调整、发展、巩固、提高”
的方针,根据生产需要和群众意愿办事。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完成后,1964年12月,山
东省委提出了《关于加强幼儿教育的初步意见》,要求争取在一两年内20%~30%的大
队建立起幼儿教育组织。 1965年5月,省妇联召开了城市托儿组织青岛现场会,推广
典型,交流经验。此后,全省城乡托儿组织又有所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托幼工作陷入停止的状态。许多托儿所、幼儿园被解散,
房舍被挤占,工作人员被调离,托儿组织的数量、规模和教育质量也大幅度下降。
1976年8月, 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1977年8月2
9日,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在掖县召开了托幼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交流了工作经验,
研究了进一步办好托幼事业的意见。1978年4月,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8个检查
团,对全省托幼工作进行了大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托幼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满足
广大群众子女入托要求, 1978年7月,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托幼工作情
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提出无论城市、农村都要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群众的精神,
按照实际情况办好哺乳室、日托、常托、农忙托儿所等各种类型的托儿组织,并要逐
步恢复各种合理的规章制度,使托幼组织进一步巩固发展。12月31日,中共山东省委
批转了《全省托幼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托幼工作的领导,组
织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研究解决幼儿园、托儿所的人员、房舍、设备等实际问题,
以便使全省托幼事业更快发展。到1978年底,全省共组织各类园、所199053处,入托
儿童3499720名, 入托率达到42%,占需托儿童总数的48%。其中,农村托幼组织发
展也比较快, 农村生产大、小队办有园、所193659处,收托儿童3284771名,只是多
属农忙季节性的,常年坚持的仅占25%。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发展托幼事业的要求,1979年省委下发了84号文
件, 要求妇联把发展托幼事业作为儿童工作的重点。1979年5月,省托幼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了《山东省托幼工作规划草案》(1979~1985),要求各地参照执行。为了加快
农村托幼事业发展, 1980年4月,全省农村托幼工作座谈会在荣成召开,会议讨论研
究了进一步发展、 巩固、提高农村托幼组织的具体意见和措施。5月27日,省妇联、
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和济南市联合召开了庆“六一” 保教工作者报告会。到1980年1
2月, 全省84346个大队中,共办园所的45878个,办园率为55.4%,其中常年园所38
995处,季节性托儿所(组)87321处,学龄前儿童6500810人,入托儿童2318467人,入
托率35.7%; 城镇学龄前儿童281685人,共办园所5403处,收托181432人,入托率6
4.4%。
1981年2月, 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妇女工作重点时,对加强儿童少年的抚育、
培养、 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4月,省妇联召开地市妇联主任会议,学习中央书记
处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妇联的有关文件, 研究部署了落实措施。8月30日,中共山东省
委、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少年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继续发展巩
固提高托幼组织, 满足广大儿童入托的需要。9月,省妇联召开地市妇联主任会议,
交流了各地贯彻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以来的工作情况。全省各级妇联协同有关部门,
发动全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兴办托幼事业,使全省城乡的托幼组织数量不断增加、
质量稳步提高。1982年底,全省有托幼组织84000多处,收托儿童220万名,占全省适
龄儿童的1/3,各地的托幼校舍和设备都有了显著改善。
从1984年开始, 各级妇联重点解决城镇儿童入托难的问题。省妇联于同年7月份
在青岛召开儿童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
对如何开创儿童工作新局面,解决城镇儿童“入托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会后,
各市地妇联都分别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意见,争取
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妇联组织的积极争取下,济南市政府把解决“入托
难”问题作为1984年为群众办的十大好事之一。青岛市妇联则把大力兴办个体托幼园
所作为解决“入托难”的一项重要措施,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个体托幼组织暂行
管理办法》 ,解决了许多有关政策问题,使个体托幼组织由1982年9月份的48户,发
展到1983年7月份的617户。省妇联对这些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据不完全统计,
到1984年7月,全省个体托幼园所发展到1711处,收托儿童13000多名,为缓解城镇儿
童“入托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在农村,主要是继续抓好园所的发展和现有园所的巩固提高工作。各级妇联认真
抓了托幼工作的检查评比、经验交流、培训师资及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农村托幼组织
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势下,保持了继续发展上升的好势头。到1984年底,全省
各类常年托幼园所发展到56300多处,入托儿童233.7万多名,占学龄前儿童总数的
34.8%, 比1979年增长13.6个百分点,3岁以上儿童入园率达到56%。其中城镇园
所8500多处,收托儿童33万名,占城镇学龄前儿童总数的66.4%。农村举办的各类托
儿组织发展到55700处,办园率达55.9%,收托儿童216.9万多人,农村儿童入学率达
34%。农村常年开办托幼园所达47789处,占到农村各类园所总数的83%。
1985年,全省托幼工作本着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原则,提倡和组织各行各
业自办园所,积极扶持个体、街道和社会团体举办托幼组织,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
园所设备条件, 发展巩固原有的园所。1月10日,省妇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
于城镇个体托幼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子女入个体园所享受入国营园
所相同的待遇,入托管理费由单位报销。要求各级妇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为了使托
幼事业的发展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 6月,省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全省托
幼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关于加强托幼工作的暂行规定》批转各地,分别就托幼工作
中的领导与管理、园所发展、经费、队伍建设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985年6月, 全国首次儿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烟台召开,全国妇联书记处书
记范崇燕,山东省委副书记姜春云,省委常委、省妇联主任杨衍银,全国妇联儿童工
作部部长郭玉运等参加了会议。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妇联儿童工作部的人员
在会上交流了经验,探讨了儿童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代表们参观了掖县、黄
县、蓬莱、长岛、牟平、威海及驻烟部队的27个园所。烟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妇联
组织,高度重视儿童工作,全市269个乡镇、9378个村,普遍办起了托幼园所,3岁以
上幼儿入园率达90%, 并采取多种形式对12000名幼儿教师进行了培训。全国妇联书
记处书记范崇燕在会上指出:“烟台托幼工作走出一条发展农村托幼事业的新路”。
省托幼工作会议和全国儿童工作现场交流会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托幼事业
的发展。 省妇联继续抓紧示范性园所的建设,于1985年8月下发了《示范性幼儿园基
本条件》 ,从设备条件、保教人员、保教工作、领导管理4个方面提出了严格的标准
要求。到1985年9月底,全省各类常年托幼园所发展到67909处,入托儿童2618506名,
占学龄前儿童总数的41%, 入托率比1984年增长了9.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园所发展
到9346处, 收托儿童347194名, 占学龄前儿童总数的69.7%,入托率比1984年增长
3.3个百分点。 农村常年园所达56004处,收托儿童2271312名,占学龄前儿童总数的
36%, 入托率比1984年增长1.2个百分点。个体托幼园所发展到2559处,比1984年增
加了848处, 收托儿童123678名。个体专业性幼儿园也有了较大发展,有的专办小提
琴班、钢琴班、电子琴班、英语班等,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1986年以后,全省托幼工作抓紧改革园所管理,努力提高园所质量,使托幼事业
稳步健康发展。 同年15个市、地普遍制定了园所5类标准,对园所实行分类指导。全
省对已有的园所进行了初步分类,并对一类园所进行了检查验收,各类园所也都分别
制定了升类计划和措施。农村比较普遍地推行了教师考核和招聘制度,园所设备基本
配套,绝大多数系独门独院,院落宽敞,并设有游艺、体育活动器械,活动室明亮、
通风、 整洁。据1986年底统计,全省各类托幼园所发展到73052处,比1984年增长了
29.8%, 收托儿童279.86万名,占学龄前儿童总数的43.7%,比1984年增长9.3%。
城市儿童入托率达到40.9%。4~6岁儿童入托率,全省达到73.1%,其中城市为88.3
%,农村为71%,“入托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幼教师资水平也明显提高。烟台市
12个县农村的11909名幼儿教师全部是经过县级统一考试, 择优录用的。1987年,全
省托幼组织普遍实行了分类管理,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开展了进档达标活动。到
1988年,全省常年开办的托幼园所达到79315处, 入托儿童3162874名, 入托率为5
0.1%。 其中城镇托幼园所11165处,入托儿童439375名,入托率为78.4%;农村884
45个行政村有70869个开办了托幼园所,办园率达80%,入托儿童2723499名,入托率
为47.3%,提前完成了“七五”规划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69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1988〕76号文件精神,从
1988年开始,省妇联进一步理顺托幼工作管理体制,对全省的托幼工作进行认真的回
顾总结,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工作的意
见》 。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家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1990年6月,省妇联、
省教委联合在济南召开托幼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十多年来托幼工作的经验,表彰了
2000个先进集体和507名先进个人,并确定把托幼工作移交给教育部门。会后,省妇
联召开市地妇联主任会议,对托幼工作的移交做了具体部署,明确托幼工作移交后,
妇联要把以“三优”为主要内容的家教工作作为儿童工作的重点。
到1993年底,全省建幼儿园39543处,学前班84317个,入园儿童达491万,3岁以
上儿童入园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