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建国后十七年的基层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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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就有了一定基础。据1949年统计,
全省140个县中有90%以上成立了民主妇女联合会或筹委会, 各战略区、直属专区和
市均建立了妇联组织(除淄博市外) ,全省1850万妇女中已组织起来的妇女有520万,
脱产妇女干部达4013人。山东全境解放后,山东省妇联抓紧新区妇女组织的建立和老
区妇女组织的改选工作。到1953年全省已建立了市妇联3个,县(市、区)妇联130个,
基层妇代会16391个,各个专区也都建立了省妇联的派出机构。

一、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整建工作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广大城乡妇女参加合作社的人数日益增多,
过去那种按地区或按年龄段产生妇代会代表的方法已不适应形势需要。 1955年1月18
日,省妇联作出了《关于整理妇代会基层组织的意见》,要求以互助合作为基础整理
妇代会基层组织。 至3月底,据5个专区50个县和2个郊区的统计,较好的地区,已整
理妇代会的乡数占总乡数的40%至50%; 一般的地区,已整理的乡数占总乡数的3 0
%至40%;而整理较差的地区,整理的乡数仅占总乡数的10%至20%。为推动这项工
作的开展, 同年4月,省委妇委会转发了临沂地委妇委会关于《临沂县十六区十里堡
乡整理妇代会基层组织情况的报告》,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同年12月,省妇联又作
出了《关于今冬整理基层妇代会组织的几点意见》,提出:将来各地试办的高级社,
可以试办以社为单位建立妇代委员会;合作化的乡,以合作社为基础建立妇代会;半
合作化的乡,以互助合作为基础建立妇代会。在妇代会基层组织整理过程中,一些地
方随着升社并社,相应地建立了村(社)妇代会组织。但由于高级社发展过速过猛,合
作社升社并社很多,区乡划分经常变动,基层妇代会组织的整理工作难以全面展开。
到1955年底,全省有60%的妇代会进行了整理,通过整理的妇代会在互助合作、农业
增产运动和维护妇女切身利益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忽视了农村妇女
基层组织建设,错误地把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和妇代会基层组织混为一谈,农村妇女生
产队长取代妇代会组织。
从1961年冬到1963年春,根据全国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各地妇联结合整风整
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普遍对农村基层妇代会组织进行了整顿和建立。1962年11月,
山东省委妇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农村妇女基层组织的意见》,与此同时,省妇联作
出了《关于今冬明春训练基层妇女干部的意见》,要求各地分期分批地建立基层妇女
组织,普遍建立公社妇联委员会,把妇代会设在生产大队一级,党支部设在哪里,妇
代会就设在哪里。提出妇代会干部要选举那些拥护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广泛联
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事的妇女担任。有条件的地方,要保持一定的党、团员骨干,
并注意新老干部的搭配。党支部要有一名委员负责日常领导妇女工作,妇代会主任是
党员的参加党支部委员会。各级妇联根据省委妇委会和省妇联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地
情况,制定了整建计划,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了对农村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促进了
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整建工作。 1963年3月, 据80个县统计, 应建妇代会的生产大队
55026个,已建立妇代会40093个,占大队总数的72.86%。
1963年5月, 召开全省妇女工作会议,各级妇联认真学习全国妇联制定的《农村
基层妇女代表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整顿工作。
各地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整建了一大批妇代会,调整充实了基层妇代会的领导
班子。 到12月底, 据47个县的统计, 应建妇代会的生产大队34587个,已建妇代会
28505个,占应建数的82.4%,比3月提高了9.54个百分点。其中作用发挥较好的妇代
会占33.4%,一般的占46.8%,较差的占19.8%。经过整建,妇代会领导班子队伍状
况得到明显改善。据郓城、莒县、莒南县统计,党团员占妇代会正副主任的59%,其
中党员占22.4%,团员占34.6%。另据鄄城、郓城、寿张县统计,妇代会正副主任工
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占总数的50%,一般的占总数的26.8%,较差的占22.7%
。各级妇联在开展整建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妇女组织的领导,帮助基层妇
女组织建立工作制度,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
1964年至1965年,全省各级妇联结合社教运动,进一步贯彻基层妇代会工作条例,
整顿落实基层妇代会组织, 开展创建“五好”妇代会活动。1964年7月,省妇联下发
了《妇女基层建设问题意见》,要求在1965年3月前将未建的妇代会(约占20%) 全部
建立起来;对已建妇代会要通过社教运动和开创“五好”妇代会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
高。提出:县、社妇联要切实摸清基层妇女组织情况,制定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计划,
并将计划落实到基层。各级妇联按照省妇联的要求,普遍对基层妇女组织进行了整顿。
到1965年,全省未建的妇代会普遍建立起来,许多基层妇代会建立了定期召开妇女委
员会和妇女工作会制度,制定学习、生活检讨制度和妇女工作计划。全省基层妇女组
织不断巩固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五好”妇代会,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助手和党
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城市基层妇女组织整建工作
进入60年代以后,大量参加社会劳动的城市妇女又回到家庭,城市街道妇女工作
任务加重。为适应城市妇女群众的要求,根据全国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各级妇联
从1961年下半年开始整顿城市基层妇代会工作。 到1962年5月,经过整顿的城市妇代
会475个,占应建数的77.4%。年底统计,青岛、临沂、济宁等3市设办事处妇女组织
84个; 济南、潍坊、烟台、淄博、威海、德州、聊城、泰安、临清等9市设居妇代会
635个。 城市基层妇女组织在对被精简女职工的生产、生活安排和解决妇女特殊问题
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