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唐代的郑学传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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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代统一经学时的郑学
唐朝建立以后,最高统治者重视儒学,朝廷推行一系列促进儒学发展的文化政策,
如置州、县、乡之学,传授五经;开弘文馆,请著名学者讲授经义;推行科举,考试
经义等。唐太宗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义疏纷纭,经文岐异,对科举取士有诸多不
便, 必须进行经学的统一,于是诏孔颖达与诸儒撰述五经义疏,凡180卷,名曰《五
经正义》。后经更定,于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颁行全国。其中,《周易正义》16卷,
用王弼、韩康伯注,而不用郑玄注。《尚书正义》20卷,用伪孔安国传,排斥郑注,
郑义遂亡。《左传正义》36卷,用杜预注,不取服注,汉学尽亡。《毛诗正义》40卷,
用毛亨传、郑玄笺,且守疏不破注之例,又引申毛郑之说,故《毛诗》古义赖以仅存,
郑笺得以传世。《礼记正义》70卷,用郑玄注。贾公彦又撰《周礼正义》、《仪礼正
义》,皆用郑玄注,故《三礼》郑注未沦。其余治《论语》、《孝经》诸经,悉不用
郑注。《五经正义》把众说纷纭的经义统一起来,自此明经取士,皆尊之以为标准,
以往各派的异文异说一律废止,出现了经学史上的一统局面。

二、唐代传述郑学者
孔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市)人。隋末为太学助教。入唐,授国子
博士,除国子司业,后拜国子祭酒。明郑氏《尚书》、《诗》、《礼记》和服氏《左
氏春秋》及王氏《易》。曾参与编撰《隋书》,修定五礼,又奉诏与诸儒撰定《五经
正义》180卷。颖达本治郑氏《尚书》,而《尚书正义》却用伪孔传,未免曲徇时尚,
然《毛诗正义》、《礼记正义》皆用郑注,有功于郑学。
张士衡,瀛州乐寿(今河北献县)人。从刘轨思受《毛诗》、《周礼》,又从熊安
生及刘焯受《礼记》,皆精究大义。遍讲五经,尤攻《三礼》。唐初,为朝散大夫、
崇贤馆学士。士衡既以礼学为优,当时受其业擅其名于时者,唯贾公彦为最。
贾公彦,名州永年(今河北永年县)人。张士衡弟子。永徽中,官至太学博士。撰
《周礼义疏》50卷、《仪礼义疏》40卷,皆用郑注,使郑氏两部经注得以传世。又据
《旧唐书·经籍志》,尚有《礼记疏》80卷,是其于《三礼》皆撰成义疏。可见,公
彦申述郑学,为功甚大。
李云植,赵州(今河北赵县)人。从贾公彦受《三礼》,撰《三礼音义》,行于当
世。又习《春秋左氏传》于王德韶,受《毛诗》于齐威。贞观年间,累迁太子文学、
弘文馆直学士。高宗时,屡被召见,在御前讲说经义,论辩甚美。
韦叔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市)人。少精通《三礼》,举明经。高宗时,累除
太常博士。武后时,官成均司业,凡朝廷有大礼仪,皆参与裁讨,刊定而后上奏。后
拜国子祭酒,撰《五礼要记》30卷,行于当代。
郭山恽,蒲州河东(今山西永济)人。少通《三礼》。中宗景龙年间,累迁国子司
业。玄宗开元初,复为国子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