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天文、历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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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在天文学方面的著作,有《天文七政论》、《日月交会图注》、《周髀二难》,
皆已亡佚。在历法方面,他在太学读书时,师事第五元,通《三统历》。晚年又向刘
洪学习《乾象历》,并作《乾象历注》(今已不存)。就他学习的两部历法来看,《三
统历》是西汉末年刘歆采用《太初历》的数据改定的,所写成的《三统历谱》保存在
《汉书·律历志》中。它的内容有造历的理论,有节气、朔望、月食及五星等的常数
和运算推步方法,还有基本恒星的距度,含有现代天文年历的基本内容,所以被认为
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历的雏形。东汉初年施行太初历,也曾采用三统历。到汉章帝
元和二年(85年) 废止太初历,重订并施行四分历。汉灵帝光和年间(178年-183年),
刘洪创《乾象历》,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历法。它创法很多,比四分历精密,为后世师
法。如它计算了月行的迟疾;从“过周分”(指月行疾迟一周,过于周天的度数),计
算出近点月的日数。为预推日月食的时刻,有“求朔望定大小余”和“求朔望加时定
度”两个算法。郑玄学习并研究了当时通行的历法,特别是代表当时历法最高水平的
《乾象历》创立后,他亲自向这一历法的创立者刘洪学习,经过研究又为之作注,让
更多的人了解这一历法,在当时为先进历法的普及做出贡献,也为此后三国吴黄武二
年(223年)颁行使用这一历法创造了条件。
由于郑玄天文、历法方面著作的失传,已经不能具体了解他在天文、历法上达到
的水平,但从他现存的经注中,也可略窥其在天文、历法上的成就。

一、正确解释经书中记载的天象
郑玄有丰富的天文学知识,他能正确解释经书中的天文现象,这在汉代是了不起
的成就。如《诗·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
毛传:“之交,日月之交会。”郑笺:“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日月交
会而日食。”比较一下,郑笺远胜毛传。郑玄不仅指出“周之十月”是“夏之八月”,
而且指出“八月朔日”有“日食”。这次日食,被后世天文学家证实是周幽王六年十
月辛卯朔发生的日食。 清代经学家阮元《〈诗·十月之交〉 四篇属幽王说》云:“
《诗》言:‘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交食至梁、隋而渐密,至元而愈精。
梁虞 ,隋张胄元,唐傅仁均、一行,元郭守敬,并推定此日食在周幽王六年,十月
建酉,辛卯朔,日入食限,载在史志。今以雍正癸卯上推之,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正
入食限。”(《 经室一集》。)据现代天文学研究,《十月之交》记载的这次日食发
生在公元前776年9月6日。 陈遵妫《从十二月十四日日环食谈起》云:“还有《诗经
·小雅》所载的‘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是指公元前七七六年九月六日
的日食,虽较巴比伦最早的日食纪事早了十三年,但在中国这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古
国来讲,自然不能认为最早。”(转引自袁梅《诗经译注·十月之交》注释考证。)可
见,郑玄对《诗经》中这一天象的解释是非常正确的。这一正确解释,为研究《十月
之交》的写作年代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详细解释经书中记载的天文仪器
中国古代有关测天定时的天文仪器在儒家典籍中早有记载,但因记载简略,难知
其详。郑玄在经注中对古代天文仪器详加解释,这些内容有助于对古代天文仪器的了
解,这是他的一大贡献。今举例如下:
其一,土圭。亦称“圭表”,是古代测量日影长度的仪器。关于土圭的建造和作
用,单看经书难知其详,但从郑玄经注中可得到具体了解。如《周礼·冬官·匠人》:
“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 以县,视以景。”郑注:“于四角立植,而县以水,望
其高下。高下既定,乃为位而平地。故书 或作弋,杜子春云:‘ 当为弋,读为 。’
玄谓: ,古文‘臬’假借字。于所平之地中央,树八尺之臬,以县正之,视之以其
景,将以正四方也。”这段注文详细说明了土圭的建造。又:“为规,识日出之景与
日入之景。画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郑注:“日出日入之景,其
端则东西正也。又为规以识之者,为其难审也。自日出而画其景端,以至日入,既则
为规测景两端之内规之规之交,乃审也。度两交之间,中屈之以指臬,则南北正。日
中之景,最短者也。极星,谓北辰。”这段注文说明了土圭的两种作用:第一,分别
四方。南北方位正,则四方之位正。第二,测日中以正朝夕。用土圭依最短的日影找
到白昼的中点,借助漏壶,夜半也就有了明确的刻数。一日的朝、夕、日中、夜半之
时刻准确无误,以此为基准分一日为十二时辰,就十分简便。故土圭实起了日晷的作
用。
郑玄在其他经注中还涉及到土圭的作用。如《周礼·夏官·土方氏》:“土方氏
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郑注:“致日景者,夏至景尺有五寸,冬至景丈三尺,其
间则日有长短。”又如《周礼·春官·冯相氏》:“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
之叙。”郑注:“冬至,日在牵牛,景丈三尺;夏至,日在东井,景尺五寸。此长短
之极。极则气至,冬无 阳,夏无伏阴。春分日在娄,秋分日在角,而月弦于牵牛、
东井亦以其景知气至不。春秋冬夏气皆至,则是四时之叙正矣。”又如《周礼·地官
·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
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郑注:“土圭,所以致四时日
月之景也。……玄谓:昼漏半而置土圭,表阴阳,审其南北。景短于土圭,谓之日南,
是地于日为近南也;景长于土圭,谓之日北,是地于日为近北也;东于土圭,谓之日
东,是地于日为近东也;西于土圭,谓之日西,是地于日为近西也。如是则寒暑阴风
偏而不和,是未得其所求。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又:“日至之景尺有五寸,
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
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郑注:“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万
五千里,地与星辰四游升降于三万里之中,是以半之得地之中也。畿方千里,取象于
日一寸为正。……郑司农云:‘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
适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颍川阳城地为然。”这几段注文也涉及到土圭的作用:其
一,致四时日月之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气是冬至、夏至。圭表测影,冬至影最长,
夏至影最短。以此为基准,春分、秋分得其半,其余节气影之长短皆各有差。其二,
求地中及度地封国。以阳城为地中,夏至日影为尺有五寸,按“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
寸”的数据,可测出任何区域的大小。
其二, 漏壶。 亦称“漏刻”、“刻漏”、“壶漏”,是古代的一种计时仪器。
《周礼》有记载,但难知其详,通过郑玄的注释则可具体了解。《周礼·夏官·挈壶
氏》:“凡军事,县壶以序聚柝;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
郑注:“郑司农云:‘县壶以为漏,以序聚柝,以次更聚击柝备守也。’玄谓:击柝,
两木相敲,行夜时也。代亦更也。《礼》:未大敛,代哭。以〔水〕守壶者,为沃漏
也。以火守壶者,夜则视刻数也。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
冬夏之间,有长有短。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通过郑玄的注释,不仅可以了解
古代报时用击柝,计时用漏壶,而且可以知漏壶四十八箭,昼夜共百刻,日夜加水沃
漏,夜以火守以视刻数。这一注释,完整记录了古代漏壶的原貌。

三、《礼记·月令》注
《礼记·月令》是中国古代天文历术的专著,记述每年夏历十二个月的时令及其
相关事物,并把各类事物归纳在五行相生的系统中,郑玄在注中充分显示了他的天文
学造诣。
将郑玄《礼记·月令》注中一年十二月日月相会的辰次及斗建摘出,可排列如下:
孟春者,日月会于诹訾而斗建寅之辰也;
仲春者,日月会于降娄而斗建卯之辰也;
季春者,日月会于大梁而斗建辰之辰也;
孟夏者,日月会于实沈而斗建巳之辰也;
仲夏者,日月会于鹑首而斗建午之辰也;
季夏者,日月会于鹑火而斗建未之辰也;
孟秋者,日月会于鹑尾而斗建申之辰也;
仲秋者,日月会于寿星而斗建酉之辰也;
季秋者,日月会于大火而斗建戌之辰也;
孟冬者,日月会于析木而斗建亥之辰也;
仲冬者,日月会于星纪而斗建子之辰也;
季冬者,日月会于玄枵而斗建丑之辰也。
郑玄又在《周礼·春官·太师》注中,将月建与辰次合以六律,云:“黄钟,子
之气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纪;大吕,丑之气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大
蔟,寅之气也,正月建焉,而辰在 訾;应钟,亥之气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
姑洗,辰之气也,三月建焉,而辰在大梁;南吕,酉之气也,八月建焉,而辰在寿星;
蕤宾,午之气也,五月建焉,而辰在鹑首;林钟,未之气也,六月建焉,而辰在鹑火;
夷则,申之气也,七月建焉,而辰在鹑尾;中吕,巳之气也,四月建焉,而辰在实沈;
无射,戌之气也,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夹钟,卯之气也,二月建焉,而辰在建娄。”
二注比较,此注以建子、星纪为首,合乎古代的历制,其余并无不同。郑玄注《月令》,
依《淮南子·时则训》,斗建与星象配合关系全同。但郑玄在历制上有以今律古的失
误,因《月令》用丑正,他以寅正释之,故与《月令》所载天象物候相忤。
十二,是古代天文学上一个重要数字,古人多用以概举天象人事。如《左传·哀
公七年》:“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周礼·春官·
冯相氏》:“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
其叙事,以会天位。”如此甚多,但为什么多用“十二”,从来无人深究过。郑玄在
注《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参中,且尾中”时指出:“日月之行,一岁十二
会,圣王因其会而分之,以为大数焉。观斗所建,命其四时。”把这个“十二”大数
归源于天象的一年十二个朔望月,虽解释简单,并附会圣王,然不失为正确的解释。
与此相关的是郑玄的分野说。《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为之法辨十有二土
之名物,以相民宅。”郑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系十二次,各有所宜也。”
《周礼·春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
郑注:“玄谓:大界则曰九州。州中诸国中之封域,于星亦有分焉。其书亡矣。堪舆
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玄枵,
齐也; 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
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注保存了按十二次分
配州国的分野系统。 关于分野的方法与体系各不相同, 而郑玄所记十二次分野法与
《史记·天官书》二十八宿分野法则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
此外,郑玄《月令》注还保存了研究二十四节气的资料。如注“东风解冻,蛰虫
始振”云:“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注“始雨水,桃始华”云:“汉始以雨水为
二月节。”就是说,今天的“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汉初还是“立春、惊蛰、
雨水、春分”。说明汉初以前,二十四节气已行用甚久,故汉初之后才能略加变动,
并沿用至今。

四、对“初吉丁亥”的正确解释
“初吉丁亥”是周代记日常用的词,多见于金文,儒家典籍中亦见。对其正确解
释,不仅关系到对经书的理解,也有助于青铜器的研究。郑玄在经注中对“初吉丁亥”
有正确的解释。
“初吉”,亦作“月吉”、“吉”,郑玄解释为“朔日”。《周礼·天官·太宰》:
“正月之吉” 郑注: “正月,周之正月。吉,谓朔日。”《周礼·地官·大司徒》
“正月之吉”郑注:“正月之吉,周正月朔日也。”又《族师》“月吉”郑注:“月
吉,每月朔日也。……杜子春云:当为‘正月吉’。”《诗·谷风·小明》:“二月
初吉,载离寒暑。”毛传:“初吉,朔日也。”郑玄对毛传无异义,笺云:“乃以二
月朔日始行,至今则更夏暑冬寒矣。”对照金文,可知郑注是正确的。西周铜器《令
彝》铭文云:“佳八月辰在甲辰……佳十月月吉癸未。”“十月月吉癸未”,即十月
朔日癸未,足见郑注是而杜子春注误。由十月癸未朔,推知八月必甲辰朔,故“辰在
甲辰”亦朔日。可知,辰即朔日,史家解释金文“辰在××”,多臆断为日辰,乃是
不知月吉为朔日之故。近代,对“初吉”解说颇多分歧,其误盖因抛开郑玄的正确解
释而另辟“蹊径” , 寻求新解。如王国维以《三统历》之“孟统”推算西周历朔,
“悟”出“月相四分”说,认为“初吉”为一个时段,含一日至七八日。果真如此,
一个月相适用于七八天,周人频频记录月相还有什么意义?
关于“丁亥”,郑玄在经注中也有正确解释。《仪礼·少牢馈食礼》“来日丁亥”
郑注:“丁未必亥也,直举一日以言之耳。 于太庙礼曰:‘日用丁亥。不得丁亥,
则己亥、辛亥亦用之。无,则苟有亥焉可也。’”“苟有亥焉可也”,即以亥日为依
托,不一定是丁亥日实指。考金文可知,至迟商代后期便视丁亥为吉日。确定为商末
铜器的《商尊》“佳五月辰在丁亥”,合公元前1111年实际天象,即五月丁亥朔。西
周中期,乙亥可书为“丁亥”。《吴彝》“佳二月初吉丁亥,佳王二祀” (②③《西
周金文辞大系图录》58、146、150。) ,只合周穆王二年三月乙亥朔。又如《师兑簋
甲》“佳元年五月初吉甲寅”②,《师兑簋乙》“佳三年二月初吉丁亥”③。推
历朔可知,元年五月甲寅朔,三年二月不得有丁亥朔,只有乙亥朔。《师兑簋》两器
同王,彼此内容衔接。“二月初吉丁亥”,实为二月初吉乙亥。书“初吉丁亥”,取
其吉祥之义。
郑玄关于“初吉丁亥”的正确解释,表现出他对古代历制有深刻的研究,对研究
周代铜器系年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