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校勘学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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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籍传世既久,讹误衍脱难免,为保持图书典籍原貌,校勘应运而生。先秦时期,
孔子及其弟子子夏已开校勘之先河。至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典领的对国家
藏书的大规模整理,在校勘上取得很大成就。东汉末年,私家对典籍的校勘取得巨大
成就,而郑玄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遍注群经,而经有今、古文之别,所以在注释之
前,必须首先比较经文异同,也就是从校勘入手。通过校勘,找出经文中存在的误字、
衍文、脱字、错简等错误。他在校勘中,还常分析致误原因,具有范例作用,并在一
定程度上体现了校勘的基本原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校勘群经的成就
郑玄遍注群经,也遍校群经,其校勘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校正错简
古人书用竹简,以绳索编系,时久则编绝,而简策脱乱。郑玄注经时,先审其错
乱之迹,予以校正。如《礼记·乐记》:“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
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故《商》
者,五帝之遗声也。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
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肆直而慈爱。”
郑注:“此文换简失其次。‘宽而静’宜在上;‘爱者宜歌《商》’,宜承此下行,
读云‘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商》,宋诗也。”下文:“商之遗声也,商人
识之,故谓之《商》;《齐》者,三代之遗声也,齐人识之,故谓之《齐》。”郑注:
“‘商之遗声也’,衍字也,又误。上所云‘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当居此
衍字处也。”根据郑玄校勘,这段文字应为:“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
大而静、疏远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
而谦者,宜歌《风》;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
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商人识之,故谓之《商》;《齐》者,三代之遗声也,
齐人识之,故谓之《齐》。”如此,则文从字顺,义无隔阂,原意大明。
此外,《礼记·玉藻》,文之错乱尤多;《仪礼·丧服》,简之错杂更甚。郑注
皆一一举出。郑玄其他经注,此类校勘例证还有不少。
(二)校正误字
郑玄校经,遇有经文显有误字,只在注中指出。所用术语,有“当为”、“当作”
等,含义相同。如《周礼·天官·腊人》:“凡祭祀,共豆脯、荐脯。”郑注:“脯
非豆实。豆当为羞,声之误也。”又如《诗经·小雅·斯干》:“兄及弟矣,式相好
矣,无相犹矣。”毛传:“犹,道也。”郑笺:“犹当作 。 ,病也。”
(三)校出脱字
经书流传既久,多次传抄,脱字所在多有,郑玄校经,遇有脱字,便于注中校正。
如《礼记·杂记上》:“吊者降,反位。”郑注:“降反位者,出反门外位。无‘出’
字,脱。”又如《礼记·祭义》:“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
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郑注:“霜露既降,
《礼说》在秋,此无‘秋’字,盖脱尔。”
(四)校出衍文
郑玄校经,对经书在流传过程中出现的衍文,如同对待脱字一样,于注中指出。
如《仪礼·大射》:“公降,立于阼阶之东南,南乡。小臣师诏揖诸公卿大夫,诸公
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进。”郑注:“上言‘大夫’,误衍耳。”贾
公彦疏:“云‘上言大夫,误衍’者,以其大夫与公卿面有异,故下别言‘大夫少进’,
明上有‘大夫’误,衍‘大夫’、‘大夫’四字也。”

二、校勘群经的原则和方法
郑玄校勘群经,上承刘向遗法,并有所发展,他遵循的校勘原则和采用的校勘方
法,成为后世学者的楷模。
(一)广罗众本,校其异同
郑玄校经,采刘向校书之法,广罗众本,校其文字异同。他校《仪礼》,有今文、
古文的不同。“玄本习小戴《礼》,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 (《后汉书·儒林
列传》。) 。注中有所谓“今文”者,乃小戴本;有所谓“古文”者,乃得自孔壁之
古文《礼》。他参用二本。从今文者,则今文在经,古文出注;从古文者,则古文在
经,今文出注。经文采用今文本,注文则曰“古文某作某”;经文采用古文本,注文
则曰“今文某作某”。他校《周礼》,有故书、今书之异,亦于注中说明。《周礼·
天官·大宰》贾公彦疏云:“郑注《周礼》时有数本。刘向未校之前,或在山岩石室,
为古文;考校后,为今文。古、今不同,郑据今文,注云‘故书某作某’。”
(二)妥善处理异文
郑玄在广罗众本的基础上进行校勘,对所校出的异文,或择优而从,或并载存参。
《仪礼·士冠礼》“布席于门中”句下贾公彦疏曰:“郑注《礼》之时……或从今,
或从古,皆逐义强者从之;若二字俱合义者,则互换见之。”所谓“逐义强者从之”,
即择优而从;所谓“互换见之”,即注出异文。他在写定《仪礼》正文时,若从今文,
则于注中迭出古文。如《士冠礼》:“主人酬宾,束帛俪皮。”郑注:“古文俪为离。”
若从古文,则于注中迭出今文。如《乡饮酒礼》:“说屦,揖让如初,升,坐。”郑
注:“今文说为税。”亦有今文、古文各有一字两作者,如“ ”为今文,“ “为
古文,而又云“今文 或作植”;“缫”为古文,“ ”为今文,而又云“古文缫或
作藻” 。 亦有经文中今文、古文互见并存之例。如《士冠礼》“加 面枋”郑注:
“今文枋作柄。”而《少牢馈食礼》“加二勺于二尊,复之,南柄”郑注:“古文柄
皆为枋。 ” 校《周礼》、《礼记》经文,则于注中并存故书、今书文字的不同。校
《论语》,以《鲁论语》为底本,《古论语》文字有异者,多从《古论语》,故注中
屡云:“《鲁》读某为某,今从《古》。”如《学而》“传不习乎”郑注:“《鲁》
读传为专,今从《古》。”《公冶长》“崔子弑齐君”郑注:“《鲁》读崔为高,今
从《古》。”(引文见《郑氏佚书·论语注》。)
(三)校勘方法的综合使用
郑玄校经,已使用对校法、他校法、本校法、理校法,并综合使用。他以今文、
古文互校,以故书、今书互校,此即对校法。如《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官尊两
 于房户之间” 郑注: “古文 皆作庑。”《仪礼·有司彻》“若是以辩”郑注:
“今文若为如,辩皆为 。”郑玄校经,或据他书以定其误,此即他校法。如《礼记
·内则》:“ 、 、 、醢、牛炙。”郑注:“以《公食大夫礼》馔校之,则 、
牛炙间不得有醢。 醢, 衍字也。”郑玄校经,或据上文以定其误,此即本校法。如
《礼记·内则》:“栉, ,笄,总角,拂髦。”郑注:“角,衍字也。”按:上文
“子事父母”、“妇事舅姑”两段文字中,内容与此相同,皆无“角”字,故郑玄据
上文断定“角”字为衍文。郑玄校经,或据礼制,或据时俗,或据语例,以定是非,
此即理校法。如《礼记·奔丧》:“於又哭,免,袒,成踊;於三哭,犹免、袒、成
踊。”郑注:“为父於又哭,括发而不袒。此又哭、三哭皆言袒。袒,衍字也。”此
据礼制以定衍文。《礼记·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郑注:
“此皆其时之用耳。言尚,非。”此据时俗以定其误。《礼记·杂记下》:“自袭以
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郑注:“袭而设冒,言‘后’,衍字耳。”
此据语例以断其衍。
郑玄校经,还将几种校勘方法综合使用。如《周礼·天官·夏采》:“夏采掌大
丧, 以冕服复于大祖, 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郑注:“故书绥为 。杜子春云:
‘当为绥, 非是也。’玄谓:《明堂位》曰:‘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有
虞氏之 ,夏后氏之绥’,则旌 有是绥者,当作 ,字之误也。 以旄牛尾为之,
缀于 上,所谓注旄于干首者。王祀四郊,乘玉路,建大常。今以之复去其旒,异之
于生,亦因先王有徒 者。《士冠礼》及《玉藻》冠 之字,故书亦多作‘绥’者,
今礼家定作‘蕤’。”以上使用了对校、他校、理校,定绥为误字,当作 ,理由充
足,令人信服。张舜徽指出:“注书而不校书,则必承 袭谬,贻误后人。郑氏从事
注述,尤以此为兢兢。论者服其注《仪礼》,取今文、古文二本参校,每云‘古文某
作某,今文某作某’;注《周礼》,亦兼记‘故书’、‘今书’,明其同异;为后世
校勘记之权舆。而不知其此乃死校法也,一钞胥优为之。若夫活校之法,则考诸礼制,
征之时俗,按其上下文意及语例,而知某为衍文,某为 体,某处为误句,某处为错
简,虽无他本可证,的然有以知其故,斯则非学博识精者不能为,乃郑氏之所长而他
人不易学步者也。”(《郑学丛著·郑氏经注释例》。)
(四)因其旧文而不辄改,但于注中详之
郑玄校经,虽审知原文有误,犹因其旧文,不敢辄改,但于注中详之。这是他校
经遵循的原则,并为后代学者效法。前边所举校正错简、校正误字、校出脱字、校出
衍文等方面的例子,皆可证明。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七中说:“考次经文,《礼记
·乐记》‘宽而静’至‘肆直而慈’一节,当在‘爱者宜歌《商》’之上,文义甚明。
然郑康成因其旧文,不敢辄更,更注曰:此文换简失其次,‘宽而静宜在上,爱者宜
歌《商》’宜承此。”
郑玄校释群经,一般是根据语言文字本身的规律来定是非的,但有时则先入为主,
拘泥于某种义理方面的成说,而在校勘上牵强附会。他笺《毛诗》,往往迷信《小序》,
从而造成误断。如《邶风·绿衣》一诗,其《小序》云:“《绿衣》,卫庄姜伤己也。
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郑笺:“绿当为 ,故作 ,转作绿,字之误也。”
此因拘泥于《小序》,妾僭礼之意,从服制牵强解释而产生误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