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周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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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郑玄列传》列郑玄所注群经,其中有《周易》。西汉宣帝时代,《易》
有施雠、孟喜、梁丘贺三家,都立于学官。又有京房所传《易》,汉元帝时曾立于学
官, 后罢。 至东汉,施、孟、梁丘、京氏四家并立,传者甚众。汉初,还有费直传
《古文易》,只行于民间,未立于学官。东汉著名经学家陈元、郑众皆传费氏学,马
融、荀爽为之作传。郑玄早年曾从第五元学京氏《易》,后又从马融受费氏《易》,
晚年作注亦采用费氏《易》。

一、郑玄《周易注》辑佚
郑玄《周易注》 ,《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著录皆为9卷,《新
唐书·艺文志》著录为10卷。宋代以后即不见著录,说明此书于宋代以后亡佚。宋末
王应麟最早进行辑佚,成《周易郑康成注》1卷,《玉海》附刻。另有《秘册汇函》、
《四库全书》、《四部丛刊三编》等版本。清代,惠栋又进行增补,成《郑氏周易》
3卷, 收入《雅雨堂藏书》 ;丁杰、张惠言又进行订正,为《周易郑氏注》3卷,见
《张皋文笺易诠全集》 。对郑氏《周易注》从事辑佚的,还有袁钧辑《易注》9卷,
见《郑氏佚书》;孔广林《周易注》12卷,见《通德遗书所见录》;黄辑《周易注》
1卷,见《黄氏逸书考·通德堂经解》。

二、对《周易》的校勘和训释
(一)对《周易》的校勘
《周易》在流传过程中,错简、讹误情况相当严重,虽经刘向以中古文校施、孟、
梁丘《易》 , 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郑玄参照诸本,校正错简,补订脱伪。如他指出
《杂卦》中的错简,在注“大过,颠也”时说:“自此以下,卦旨不协,似错乱失正,
弗敢改耳。” (《郑氏佚书·周易注九》。) 他还调整《周易》十二篇编次顺序,合
《彖》、《象》于经,为通行本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郑玄对《周易》经传中的文字做了大量的考订和校勘工作。如“为其嫌于无阳也”
之“嫌”作“谦”,“君子以经纶”之“纶”作“论”,“包蒙”之“包”作“苞”,
“需于沙”之“沙”作“”,“致寇”之“寇”作“戎”,“有孚窒”之“窒”作
“”,“舍车而徒”之“车”作“舆”,“不鼓缶而歌”之“鼓”作“击”,“离
王公”之“离”作“丽”,“或承之羞”之“或”作“咸”,“失得勿恤”之“失”
作“矢”,“文王以之”之“以”作“似”,“夷于左股”之“夷”作“睇”,“遇
其配主”之“配”作“妃”,“日中见沫”之“沫”作“昧”,“天际翔”之“翔”
作“祥” , “议之而后动”之“议”作“仪”,“有功不德”之“德”作“置”,
“杂物撰德”之“撰”作“算”,“黔喙”之“黔”作“黯”,“蛊则饬”之“饬”
作“节”等(参见朱彝尊《经义考》卷九。)。
郑玄对《周易》经传的校勘,参照了当时诸种《易》本,如“有孚窒”之“窒”
作“” , 同马融本;“裒多益寡”之“裒”作“桴”,同荀爽本;“乘其墉”之
“墉”作“庸”,“枯杨生 ”之“ ”作“荑”,同帛书《周易》;“失而勿恤”
之“失” 作“矢” ,同帛书《周易》、孟喜《易》、马融《易》;“后说之弧”之
“弧”作“壶”,同帛书《周易》、京氏《易》、马融《易》;“其行次且”之“次”
作“ ”,同《说文》。
(二)对《周易》的训释
对《周易》经传文字字义的注释,多引《尔雅》。如注《坎》:“系,拘也。”
注《贲》:“翰,白也。”注《丰》:“ ,伤也。”注《豫·象》:“崇,充也。”
注《大壮·象》:“祥,善也。”皆取于《尔雅·释诂》。注《泰》:“荒,虚也。”
注《随》:“晦,冥也。”注《未济》:“汔,几也。”注《系辞》:“像,拟也。”
皆取于《尔雅·释言》。注《震》:“哑哑,乐也。”“苏苏,不安也。”注《大畜》:
“逐逐,两马也。”注《家人》:“嘻嘻,骄佚喜乐之意。”皆取于《尔雅·释训》。
还有取自《释亲》、《释器》、《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草》、
《释木》、《释虫》、《释畜》者。《尔雅》为当时通行,如此注《易》,简明易懂。
郑玄还从音韵学角度注释《周易》,因声求义。如注《屯·象》“宜建侯而不宁”
云:“而,读曰能,能犹安也。”注《需》卦卦辟:“需,读为秀,阳气秀而不直前
者,畏上坎也。”注《蒙》九“包蒙”云:“苞当作彪,彪,文也。”这种注经方法,
拓展了《易》学研究领域,对于训释《周易》卦爻辞有重要意义,也为后世文字学家
所效法。

三、郑玄注《周易》的观点方法
(一)以爻辰说注《易》
爻辰说是将十二地支纳入六十四卦中,即按照一定的原则把《周易》三百八十四
爻配以地支,每一爻配一支,然后值以星象、音律。郑氏爻辰说是建立在乾坤生六十
四卦这一思想基础上的,他根据《易传》“乾坤,其《易》之门耶”的论述,把乾坤
十二爻辰看做是产生《周易》其它六十二卦三百七十二爻辰的根本。他认为,乾坤十
二爻配十二辰(地支),代表了十二个月。乾坤十二爻与十二辰错综相配:乾六爻自下
而上,依次为子、寅、辰、午、申、戌,代表一年中单(奇)月,即十一月、一月、三
月、五月、七月、九月。坤六爻自下而上,依次为未、酉、亥、丑、卯、巳,代表一
年中双(偶)月,即六月、八月、十月、十二月、二月、四月。如下图:

┌─────┬─────┐
│乾 │坤 │
├─────┼─────┤
│戌--九月 │巳--四月 │
├─────┼─────┤
│申--七月 │卯--二月 │
├─────┼─────┤
│午--五月 │丑--十二月│
├─────┼─────┤
│辰--三月 │亥--十月 │
├─────┼─────┤
│寅--一月 │酉--八月 │
├─────┼─────┤
│子--十一月│未--六月 │
└─────┴─────┘

郑氏爻辰说反映了人们对自然变化的认识。乾始于子,坤始于未,说明了自然界
阴阳二气的产生。按照汉代人们的认识,阳气产生于十一月,阴气产生于六月,故乾
初爻始于子,坤初爻始于未,乾坤两卦自初爻到上爻,分别表示随着月份的递增,阴
阳二气由微到著的变化。在此基础上,郑玄将《周易》其它卦的爻辰看作是由乾坤十
二爻辰派生出来的。故逢阳爻从乾爻所值,逢阴爻从坤爻所值。如《困》九四为阳爻
从《乾》 九四为午, 《明夷》九三为阳爻从《乾》九三为辰,《泰》六五为阴爻从
《坤》六五为卯,《坎》上六为阴爻,从《坤》上六为巳。从而建立起一个以自然科
学为背景、以乾坤十二爻辰为轴心的爻辰体系。
郑玄以爻辰说解经之处甚多。如注《比》卦初六爻辞“有孚盈缶”曰:“爻辰在
未,上值东井。井之水,人所汲,用缶。缶,汲器。”注《坎》卦六四爻辞“尊为簋,
贰用缶”曰:“互体在震上。爻辰在丑,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
之形似簋。贰,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郑氏佚书·周易注》。)
从中还可以看出,郑玄还将二十八宿配入爻辰,以注《易》。
(二)引《礼》注《易》--礼象说
郑玄精通《三礼》,多引《礼》注《易》,此即礼象说,专指以《礼》注卦爻辞。
主要见于对《周易》上下经注释中,其中包括对《讼》、《泰》、《同人》、《豫》、
《随》、《观》、《大过》、《坎》、《离》、《咸》、《恒》、《晋》、《损》、
《益》、《萃》、《升》、《困》、《鼎》、《震》、《归妹》、《丰》、《旅》等
卦注释和对《系辞》、《象传》、《序卦》等注释。
郑玄注《易》所涉及的礼,有婚礼、祭礼、宾礼、刑礼等。以婚礼注《易》,如
以《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注《泰》六五爻曰:“五爻辰在卯,
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生育者,嫁娶之贵中春之月。嫁娶,男女之礼,福禄大吉。”
又以“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注《咸》卦曰:“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
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又注《大过》九二曰:“以丈夫年过娶二十之女,
老妇年过嫁三十之男,皆得其子。”以祭礼注《易》,如注《豫·象》曰:“上帝,
天帝也。王者,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 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
为制。祀天地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 ”以宾礼注《易》,如以《仪礼·乡饮酒礼》注
《观》“盥而不荐”曰:“诸侯贡士于天子,乡大夫贡士于其君,必以礼宾之。唯主
人盥而献宾,宾盥而酢主人,设荐俎则弟也。”以刑礼注《易》,如以《周礼·秋官
·掌四》和《司恒氏》注《鼎》九四曰:“糁谓之 ,震为竹,竹萌曰 , 者,
 之为菜也,是八珍之食。臣下旷官,失君之美道,当刑之于屋中。” (以上引文皆
见《郑氏佚书·周易注》) 郑玄以礼注《易》,引之有据,《易》中涉及古礼之处,
皆能详尽,并能发明其义,为同时代《易》学家所不及。皮锡瑞指出:“郑学最精者
《三礼》,其注《易》亦据礼以证,《易》义广大,无所不包。据礼证《易》,以视
阴阳术数,实远胜之。”(《经学通论·易经》。)

四、郑玄注《周易》的特点
郑玄注《周易》,不仅对经传进行训释,而且进一步阐明义理,这一特点极为突
出。他对许多卦的训解只限于使用本卦卦象,其意在于借象以明理。如注《明夷》卦
云:“夷,伤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也,明则伤矣,故谓之明夷。”这是
对卦象的解释。他接着又说:“日之明伤,犹圣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乱世,抑在下位,
则宜自艰,无干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此借卦象发挥义理,圣人君子和小人皆由
卦象引申出来,又指出圣人君子应以什么态度应对乱世,注入了个人思想理念。郑玄
还脱离卦象,更直接以义理注解《易》的卦、爻辞。如注《艮》卦云:“艮之言很也。
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
之艮也。”此由卦象艮为山作类比,引发出君臣关系应相顺相通的义理。又如注《随》
卦云:“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
从之,故谓之随也。”这里赋予《随》以君子进德修业的义理。郑玄注《易》输入大
量理性因素,开始把《易》学由象数引入义理的发展方向,对后世《易》学的发展产
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