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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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振兴中华”职工读书活动
“振兴中华”职工读书活动,由上海工人首创。1982年初,上海市总工会、共青
团上海市委等四部门联合发起在全市开展“振兴中华” 职工读书活动。1983年4月,
全国总工会在上海召开职工读书活动经验交流会,倡议在全国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
5月, 全国总工会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中共中
央批复同意全国总工会的报告。 6月24日,山东省总工会向全省各级工会发出《关于
发动组织全省职工开展读书活动的意见》(鲁会[1983]66号文件),要求各级工会组
织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图书室等阵
地的作用,为职工读书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推动职工读书活动深入开展。省总工会
意见下达后,全省职工读书活动迅速开展起来。年内,全省70万职工参加读书活动,
建立读书小组6.3万多个,近2万名读书积极分子登台演讲。
“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全省各市、地和多数厂
矿企业都建立了职工读书指导组织。中共济南市委的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研究职工读书
活动,一位副书记分工靠上抓,并聘请省委党校和大专院校有关学者组成市职工读书
指导委员会。 青岛市在较短时间内,有438个工厂企业、2440多个车间建立了读书指
导组织,并有近万名车间以上干部参加读书活动。省内多数企业还新建或扩大了图书
阅览室,整顿和改革了图书管理制度,方便了职工读书学习。
为推动职工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总工会于1984年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举办
了全省首届职工读书演讲比赛, 并向82名优秀演讲员颁发了荣誉证书。1985年6月,
选拔了一批新的典型,出席了全国职工读书活动表彰大会,16名职工获“全国职工读
书积极分子”荣誉称号。11月,省总工会制订《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暂行条例》,进一
步激励职工读书和自学成才的积极性。 截至1985年7月,全省职工读书小组发展到10
万多个,参加读书学习的职工达148万多人。
开展“振兴中华”读书活动,提高了职工思想政治和文化技术素质,取得丰硕成
果。 1986年9月,在全省首届职工自学成才表彰奖励大会上,有51名职工受到表彰奖
励,其中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和报刊上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的33人;获得省级以上科
技成果122项, 其中填补国内空白11项,省内空白14项;被提拔为科、处级干部的36
人;被评为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的20人;被授予省级劳动模范的8人。

二、职工生活后勤达标竞赛
1982年4月, 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生活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工会组织中开展职工
生活后勤达标竞赛,协助企业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会后,各级工会切实加强
领导,使这一活动在全省迅速开展起来。
经两年的竞赛活动,省总工会于1984年初抽调市、地工会和省属大企业工会干部
组成检查组,对全省32个县(市、区)和106个基层企事业单位479项职工生活福利设施
分类重点抽查,其中搞得好的单位49个,占46%;一般的单位42个,占40%;较差的单
位15个,占14%。为进一步广泛扎实开展这一活动,1986年4月,省总工会、省委企业
政治工作部、省经济委员会、省劳动局、省卫生厅五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大中型企
事业单位职工生活后勤达标条件》:(1)职工食堂,做到思想、技术好,饭菜质量好,
科学管理好,设施配套好,安全卫生好;(2) 托幼园所,做到队伍素质好,保教质量
好,管理制度好,设施条件好,卫生保健好;(3) 职工保健站、医院,做到政治思想
好,预防措施好,医疗效果好,管理制度好,医德医风好;(4) 职工澡塘,做到服务
态度好,管理工作好,设备条件好,清洁卫生好,安全措施好;(5) 职工集体宿舍,
做到团结互助好,管理服务好,住宿设施好,清洁卫生好,安全保卫好(鲁会[19 86]
39号文件)。
五部门“达标条件”下发后,全省后勤达标竞赛进一步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工会
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潍坊、烟台、德州等市地的党委、政
府,及时成立了职工生活工作或后勤竞赛领导小组,一些县(市、区)局和基层单位也
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使企业内部后勤竞赛迅速向厂际发展。年内,全省70%的基
层单位参加了竞赛。
开展达标竞赛活动,后勤管理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迅速发展。
据1986年8月统计, 自“达标条件” 下发两个多月来, 全省兴建“五小”福利设施
36291项,其中小食堂6890个,小更衣室7455个,小托幼园所1482个,小厕所8983个。
截至1988年底,全省40%的大中企业实现了后勤达标要求,95.8%的小企兴建了“五小”
设施。

三、职工物价监督活动
1985年6月, 全国总工会、国家物价局颁发了《职工物价监督暂行办法》。山东
省职工物价活动的开展,是根据该暂行办法的规定先试点,然后在全省推广的。
1986年上半年,山东省总工会和省物价局确定,首先在淄博市进行职工物价监督
检查工作试点。淄博市总工会和物价局依据本市特点,确定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三级设站”的组织领导体制,即:在市总工会设立检查总站,在各区、县设立分站,
在各职工集中点设立基层检查站。同时,采取基层推荐、党委审查、上级工会和物价
部门审批的方式, 在全市职工集中点选出300余名以离退休干部和工人为主体的物价
监督检查员,经培训后,向他们颁发工作证。1986年下半年,淄博市进行了三次较大
的集中检查活动。在被检查的492人次中,发现违价案290余件,并对违价人员分别作
了不同处理。此举在商界震动很大,受到消费者和职工的拥护。至1986年底,全市职
工物价监督检查站发展到33处, 监督检查员发展到326人,同时发展了1560名物价监
测员,全市城乡市场初步形成了物价监督监测网络。半年内,监督检查3827人次,涉
及各类店铺3230次,查处各类案件1058起,对有违价行为者批评教育1517次,没收不
标准衡器172件,罚、没款7800元。
淄博试点工作期间, 198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总
工会、国家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的报告》 (中办发[1986]第
19号文件) ,试点结束后,省总工会、省物价局结合贯彻19号文件,于12月在淄博召
开了全省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推广淄博试点经验,并开始在全省推广。
在开展职工物价监督活动中,省总工会和省物价局适时地指导各市地物价监督检
查部门进行组织整顿,提高检查人员的素质,多次组织“五一商品大检查”、“夏季
冷制品大检查”、“仲秋商品大检查”、“国庆商品大检查”活动,并在实践中逐步
建立监督检查体系,健全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到1988年底,全省已有14个市地、
100个县(市) 区建立了物价监督站,聘请物价监督检查员2000多名,开展各种形式的
大型检查活动近9000次, 查出违价违纪案件44900件,没收不标准衡器2890件,罚没
款23万多元。
1989年8月, 省总工会和省物价局在淄博联合召开全省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座
谈会, 交流了经验,完善了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此项活动在全省健康发展。截至199
1年,全省已建立物价检查总站34个,分站207个,基层站(组) 455个,有专兼职监督
员4191名。自1989年至1991年的3年间,全省共组织物价检查35920次,处理违价案件
72896次, 罚款金额1089375元,收缴非法收入金额751628元,退还消费者金额76478
元,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1984年4月,全国总工会作出部署,要求从下半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国
工会基层组织普遍进行一次整顿,逐步把基层工会建设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并制定了《整顿工会基层组织,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试行办法》。5月,省
总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的部署, 制订了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规划,确定3年
内,分3批把全省24000个工会基层组织整顿建设成为合格“职工之家”。为了保证这
一目标的实现,省总工会还制定了工会基层组织整顿建设“职工之家”的6条标准。6
月15日,省总工会向省委写了《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的报告》。此后,全省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规划和
实施细则,认真开展了这一活动。
在整顿和建“家”过程中,各级工会主动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坚持从实际出发,
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整顿建“家”质量。基层工会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上级工会每
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 严格要求, 防止走过场。许多单位还在车间、班组开展了建
“小家”和争创先进工会小组的活动。
经过半年多整顿,建“家”活动初见成效。1984年11月,山东煤矿工会召开表彰
大会, 对330个建设“职工之家”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建
家”活动,煤矿工会工作出现新局面。全省52个煤矿中已有30个矿和一个基建工程处
办起了业余疗养所, 义务帮工队发展到2162个,对家住农村或有特殊困难的25400多
名矿工帮了工。当年前10个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达到近十几年来的最好水平。
到1986年底,全省教育系统按标准建成“教工之家”的基层组织已有4525个,占应建
家的基层组织的92%。
1987年,省总工会按照规定时限,由全省各级工会组成“整顿建家”检查组,逐
级进行了“建家”工作检查、验收。省总工会组成检查组,对省直属的大企业齐鲁石
化总公司、济南铁路局、莱芜钢铁厂和胜利石油管理局4个大企业工会进行检查验收。
此后,各市、地工会自行组织了检查验收。在严格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省总工会依照
规定标准, 对验收合格单位颁发了合格“职工之家” 证书。截至1987年10月,全省
24000个应整建的基层工会,经过检查验收,98%成为合格“职工之家”;其中3000个
基层工会被评为先进“职工之家”,720个基层工会被评为“模范职工之家”;344名
工会干部被评为“模范职工之友”,评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37418名。
整顿建“家” 活动,促进了工会组织的改革和建设。基层工会组织在3年中增加
了1137个, 新增会员694200人,入会率由86.5%提高到89%,并有563个乡镇企业组建
了工会;各级党政机关也相继建立了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在整顿建“家”中,按照干
部“四化” 标准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会领导班子,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配齐
了专职工会主席, 其中相当于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级和是同级党委领导成员的分别占9
1%和77.4%; 与整顿和建“家”前相比,干部平均年龄由47.7岁降为43岁,高中以上
文化程度的由44.8%上升到59%。 工会积极分子队伍也由整顿前的538400人增加到829
800人,比整顿前增长了54%。1992年11月24日,省总工会发布《关于表彰模范职工之
家的决定》 ,授予济南炼油厂工会等216个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并颁发
奖状和证书; 对1983年以来受省总工会表彰命名、并经复检保持了荣誉称号的177个
先进基层工会和“模范职工之家” 予以通报,并颁发“模范职工之家”证书。截至1
993年底, 全省共建成“职工之家” 18702个,其中“县级先进职工之家”6669个,
“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2112个, “省级模范职工之家” 579个;“先进工会小组”
9397 2个,占小组总数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