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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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领导的工人团体,作为其御用工具,追随国民党及其反动政府开展了大量
反对共产党和镇压工人及其它民众革命运动的反动活动。

一、灌输反动工运理论攻击反对共产党
国民党领导的工人团体,自诞生之日起,就向工人群众灌输国民党反动工运理论
。在政治上,抹杀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避而不谈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不可调和的阶级
矛盾,公然宣称:工人“受之于本国资产者”的压迫“总算很少”,民众团体“不要
只为劳方的利益作为一种无厌的要求,使资方不能堪”;并以“增进工人生产技能,
发展经济,加强工人团结”为幌子,淡化工人阶级反对资本家剥削的阶级观念。在经
济上,鼓吹“工会是经济组织”,工人群众“当以阶级合作的态度努力国民经济的发
展”,“协助政府关于国防及生产等政令实施,促进三民主义之实现”;提出通过“
改善劳动条件,保全工人利益,举办福利事业,铲除劳动纠纷,解除工人痛苦,安定
工人生活”;并标榜工会是工人的“第二家庭”。(引自《济南工人运动史》第179页
。)以此,对工人群众进行欺骗宣传。
国民党领导的工人团体,还极力在工人群众中宣传、煽动、攻击和反对共产党。
宣称:只有“国民党是实行三民主义解除民众痛苦的先锋队”。国民党济南市工会整
理委员会成立时反复强调:工人要“以全力拥护国民党”,工会要“保护政府”,不
容许工人“离开党与政府指导指挥而单独盲目的”反抗资本家的任何罢工斗争。(引
自《济南工人运动史》第180页。)他们公开反对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疯狂叫嚣“要
铲除共产党及其谬论”,明确提出工人运动的方向是“反对共产党”。(引自《青岛
工人运动史》第125页。)

二、争夺工运领导权实行反动独裁统治
1929年6月12日,国民党山东党务整理委员会成立后,立即对山东各级民众团体
进行组织“整理”,先后成立了山东省整理委员会(即山东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青
岛特别市、济南市工会整理委员会,胶济铁路、淄博、枣庄矿区工会整理委员会等。
这些整理委员会在兼并、整理和取代各种工会时,不仅是组织形式的调整,主要是争
夺工人运动领导权,清除改组派和反对共产党。1929年7月11日,蒋介石在济南对省
整理委员会和民众团体训话时,无端指责改组派及共产党,破坏所谓“对抗帝国主义
的后半期革命”。(引自《济南工人运动史》第175页。)随后国民党山东省党务整理
委员会,立即将济南国民党改组派镇压下去。7月12日,成立国民党济南市党务整理
委员会。
“工会整理委员会”期间,各地国民党党政之间不断发生争夺工会领导权的内讧
。1930年4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签发文件,以“青岛特别市工潮起伏靡常”,
“易为反动者利用”为由,密令青岛市党部暂停“工会整理委员会”活动(引自《青
岛工人运动史》第172页。)。国民党中央党部训练部不愿放弃权力,5月修改了青岛
“工会整理委员会”暂停活动的命令,改为对工会活动进行限制,但工潮仍然发生。
市政府归咎于“工会整理委员会”,市党部不愿放弃权力,导致党政矛盾日益加深,
以至大打出手,闹到向国民党南京政府“打官司”。为此,国民党政府决定取消省、
市两级工会,各产业工会和行业工会统归当地县市政府管辖。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重新组织工会。从1945年11月开始,国民党山东省政府
接连不断向各地派遣“指导员”、“特派员”,对国民党统治区内的职工团体进行“
整顿”、“改组”,并掌握了领导权。1947年7月,山东省政府秘密传达国民党中央
制定的《复员期间领导工人运动办法》,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法西斯手段,
组织国民党御用工人团体,并有党政机关会同有关军警机构,集中力量统一指挥各地
工人运动。以此,控制、镇压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妄图达到其独裁统治目的。

三、打着“劳资合作”幌子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国民党领导的山东工人团体成立后,打着执行“劳资合作”的幌子,标榜代表工
人阶级利益,实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1929年国民党济南市工会整理委员会成立后曾
提出:在工厂企业设立职业介绍所,组织失业工人合作社,设立消费合作社等。194
6年国民党青岛市总工会成立时声称:要为失业工人介绍工作,对劳资纠纷进行调解
,成立劳动住宅合作社等。但这些完全是掩人耳目,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笼络欺骗工人
群众,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国民党在山东建立的省、市和基层工人团体,公开与资本家勾结,出卖工人利益
,成为资本家直接压迫工人的工具和代言人。1929年2月,国民党枣庄矿区工会整理
委员会头目周学昌,与中兴煤矿资本家签定复业后工人工资协议,规定最低工资为1
0元,分三期增至原工资额。但协议规定:资本家亏损时可压低工资,而盈利时也可
不增加工资。这完全代表资本家的利益。济南市电气公司自1919年至1927年欠工人9
年的红利,资方长期不兑现。工人多次提出按公司《章程》规定发还工人红利,但遭
公司经理拒绝。1929年8月17日,工人推选代表与资方谈判。不久,由国民党山东省
整理委员会,省政府建设厅、工商厅,省总工会,国民党济南市党务整理委员会、市
工会整理委员会、市社会局及公司劳资双方代表,组成劳资纠纷临时调解委员会进行
调解。迫于工人群众的压力,临时调解委员会议定《决定书》,送达劳资双方执行。
但资方拒绝执行,临时调解委员会不管不问,于1930年1月,将全部案卷移交地方法
院审理。结果,在资本家、国民党工会和政权机构的勾结下,此案搁置起来,致使历
时5个月的工人索利斗争不了了之。

四、网罗反动势力欺骗压榨工人
国民党各个时期在山东建立的工人团体,从省市、产业行业到工矿企业,都网络
了大批封建反动势力。1928年夏秋之际,济南的一部分共产党叛徒武竹亭、方子英、
于佐舟、高永清等投靠国民党改组派组建了国民党济南市总工会。1929年,国民党成
立工会整理委员会时,也特别注重网罗共产党叛徒。叛徒武竹亭成了济南市和省工会
整理委员会的头目,孙义昌成了胶济铁路工会整理委员会的头目。济南市工会整理委
员会建立后,随即对全市工会组织进行“整理”,由国民党员、把头、工贼把持的基
层工会整理委员会遍及济南各工矿企业。1946年,国民党成立的青岛市工会筹备委员
会指派的周衡、刘玉卿等7名委员,多数是国民党党棍、政客,基层工会领导权绝大
多数操纵在国民党特务、工贼、把头手中。
这些由叛徒、特务、工贼、封建把头等社会反动势力把持的国民党工会,打着为
工人“谋福利”的幌子,与资本家、日伪和国民党军政机关勾结,残酷欺压工人群众
,榨取工人血汗。1934年9月,国民党淄博矿业产业工会实权人物顾炽、刘明月等人
,死心塌地为资本家所用,个人发了横财。顾炽用他的字顾永增开了“永增茶庄”、
“永增炭栈”、“永增饭店”。刘明月则在炭矿的中小井吃干股,收受资方与包工头
的贿赂,用昧心钱在济南历山街买了一幢宽大的住宅,不久,又当上了洪山镇镇长,
成为地方一霸。1946年2月,济南仁丰纱厂建立国民党工会,厂工会理事长由国民党
区分部书记孟广慧担任(后任济南市总工会理事),孟经常借工会名义贪污自肥。194
7年7月,厂铁工部工人停工请愿,揭露其罪行。1946年,国民党建立的青岛码头起卸
业工会,由青岛港势力最大的封建把头鞠国璋任理事长,6个常务理事都是把头、司
账和特务。每当国民党大批军用物资抵港时,工会大小头目一齐出动,不顾工人死活
,强迫工人快卸快装,为国民党发动内战效力。他们为讨好码头运输管理处长沈绍宗
,强迫码头工人每人交5元钱,制成“银鼎”献给沈绍宗。1946年10月31日,蒋介石
60岁生日时,他们又强行扣除码头工人一日工资,为蒋介石祝寿捐款。仅此捐款,他
们就榨取工人血汗钱162.89万元。

五、勾结军警宪特残酷镇压革命运动
国民党领导的工人团体,在各个时期都忠实地充当国民党的御用工具,勾结日伪
、国民党军队、警察、宪兵和特务机关,残酷镇压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其它民众
革命运动。1931年5月,济南津浦大厂共产党员发动1600名工人召开大会,驱赶残酷
剥削工人的封建把头。事件发生后,国民党津浦大厂工会会同厂方勾结国民党济南当
局派四车武装警察,将这次工人驱赶把头斗争镇压下去。1946年,国民党军统特务、
胶济铁路工会整理委员会委员侯兆泰,被派往张店火车站担任接收大员,他到职不久
开始裁员。随即,工人开展反裁员斗争。侯兆泰便从警务段调来一排士兵镇压工人,
将“反裁员”斗争镇压了下去。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济南、青岛市,淄博、
枣庄、新汶等矿区,共产党领导的许多工人斗争都被国民党工会勾结军、警和特务机
关镇压了下去。
在镇压革命运动的同时,国民党利用其御用工人团体,伙同叛徒、特务,残害共
产党员和工运领导人。1928年8月,济南鲁丰纱厂共产党员牟鸿礼在日军恐怖统治的
环境下,继续在厂里开展工人运动。后来,被共产党叛徒武竹亭把持的国民党鲁丰纱
厂工会设计逮捕,并将其绑在树上拷打审讯。夜间,牟鸿礼挣断绳子后逃脱。1928年
11月和1929年1月,济南国民党改组派领导人殷君采勾结叛徒、中共山东党组织早期
领导人王复元、王用章,破坏了省委和团省委机关,十余名中共党、团主要领导人被
捕。4月至7月,国民党又利用王用章、王复元等叛徒,破坏了新建省委、青岛市委和
张博县委,先后逮捕8名省、市委党的主要领导人和工运领导人。1931年2月,蒋介石
密令各地捕杀共产党员,国民党山东省党部特派员张苇村,亲自掌握指挥由共产党叛
徒、工贼等30多人组成的“捕共队”,残酷迫害共产党员和工运领导人及同情者。4
月5日,国民党新军阀、第三路军总指挥兼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制造“四五”惨案
,将邓恩铭、刘谦初、卢一之、朱霄等省委主要领导人和车锡贵、刘兆璋、张德水、
蒲文泉等山东工运领导人共22名共产党员在济南枪杀。1946年,国民党西河矿业工会
理事长和理事向特务机关密报进步工人,使10名进步工人被捕,遭受敌人酷刑。194
7年,国民党军队进攻新汶矿区,国民党地方工会配合军队、“还乡团”一起残害党
员、工会干部和工人积极分子。仅1947年即杀害党员和工会干部30余人。1946年,国
民党军队占领枣庄矿区后,国民党矿区工会配合国民党军队残酷迫害工人,仅1946年
12月至1948年2月,被国民党军队打死、打伤矿工、市民3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