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工运基本方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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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四月八日)

一、工作的基本方针。
我们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改善工人待遇,增加工资,但又必须使资方有利可图,又
能够提高工人的生产情绪,加强劳资合作,发展生产,繁荣解放区经济。
根据以上的方针,目前工会工作的重点:
第一、在公营企业、矿山交通是在保征生活改善的基础上积极生产,提高质量,
加强工人教育,改造工人旧的劳动态度,树立新的劳动观念,爱护工厂、矿山,保护
交通工具,对于过去战争环境中的供给制度必须改成工资分红制,并改善奖惩办法,
使劳资双方共谋工商业的发展。
第二、在私营企业方面,应在劳资互助协商下普遍的增加工资,教育工人遵守劳
动纪律,提高生产,爱护工厂,劳资共同发展工业建设。
第三、开展工运的统一战线,广泛的团结工人,组织力量,要大批的团结技术工人,
爱护他们,尊重他们,优待他们,提高他们的工资,教育工人要向技师学习技术,熟
练业务,以推进生产的发展。我们工作的好坏对技术工人的团结也是一个标志。对工
头,我们的方针是争取教育、改造、团结他们,对他们是欢迎不是仇视,是教育、说
服促其自觉的反省,改造他而又团结他。对于一般的职员,我们工会应当欢迎他们加
入工会。
二、调查工人情况、劳资关系,研究工资标准。过去分散游击战争的环境,工作
不够正规,致使对工人情况、劳资关系、工资标准了解不够全面,为了把工作作好,
所以各地对劳动政策的进行应进行调查研究:(一)是否有因不改善工人生活引起劳资
对立,影响工人生产情绪,使生产降低。(二)是否单纯强调工人利益,劳动条件过高,
而使资方无利可图,甚至关门倒闭,致使工商业资本家畏缩不前。(三)是否有机械的
搬运农村斗争方式斗争过火,使资方人权、财权感受威胁,影响工商业发展。各级干
部首先在自己思想上进行检讨,对工人要进行艰苦的、深入的教育,诱导其走向正轨,
并希望调查研究材料于六月底汇报省总工会。
三、巩固发展组织,干部要职业化。几个月来各地工会、各业工人都建立工会领
导机关。目前应当开办工人培训班、学校,组织俱乐部、各种合作社,加强劳资团结,
巩固现有的组织,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在未组织工会的地区适当的开展斗争;并救济失
业工人,协助复工,改善生活,求得继续进一步的发展。把山东解放区的工人都组织
起来。其次,为了在和平建设中进行民主斗争,学习本领,掌握技术,更进一步把工
人的事情办好,今后,我们的干部必须职业化,以在业工人的资格办理工人的事情。
所以干部必须放下架子安心工作,参加生产,办学校,办合作社等,每个干部都有一
定的职业,每个干部都学会一样本领。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各地应隆重纪念,检阅自己的力量,揭露国民党
内法西斯反动派破坏政协决议、制造内战、保持其一党专政的阴谋,抗议不断屠杀工
人的滔天罪行,大渡口工厂空前的大惨案(见总工会告工人书)是再次暴露了法西斯的
血腥的狰狞面目,我们解放区的工人得到了民主自由,以主人翁的资格加紧解放区的
建设,这与国民党统治区是天上地下。为了巩固和平,支持大渡口工人的斗争,在改
善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生产,调整劳资关系,根据自己具体情况在“五一”发动个别的,
局部的或全部的生产竞赛,奖励劳模。
各级工会、各业工会接此指示后,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迅速研究布置自己的工
作,并希将执行情形随时汇报省总工会。

山东省总工会

(载《中国工会历史文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