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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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山东和全国一样,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
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分。1956年,在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并存的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新时期。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通过改革开
放,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建国后,职工队伍发展
壮大主要来自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种经济成份。

一、公有制职工
(一)全民所有制职工
建国初,党和政府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把银行、铁路、矿山、工厂收归国有,建
立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1949年底,全省有全民所有制职工(以下简称全民职
工)36.6万名,到1952年底,发展到75.1万名,比1949年增加38.5万名,增长1.05倍

1956年9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年末,全省全民职工发
展到128.4万名,比1952年增加53.5万名,增长71%。是年9月中共八大召开后,中国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发展时期。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
,全省全民职工发展到274.8万名,比上年126.9万名增加147.9万名,增长1.17
倍。此后,开始国民经济调整,精减职工。到1965年底,全省有全民职工157.4万名
(增减相抵数),比1956年增加29万名,增长22.6%。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经济体制变动在极不正常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在打倒
“条条专政”的口号下,不切实际地追求地方自成体系和大搞所有制“升级”。到1
976年底,全省全民职工猛增到278.2万名,比1965年增加120.8万名,增长77%。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通过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基本路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所有制结构,全民职工稳步发展。截至1993年
底,全省全民职工发展到619.5万名,比1978年增加266万名,增长75.2%;比1949年
增加582.9万名,增长15.93倍。
(二)集体所有制职工
1949年末,全省有集体所有制职工(以下简称集体职工)8.6万名。到1952年末,
发展到17万名,比1949增加8.4万名,增长97.7%。1956年9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后,全省30多万个体和私营工商业户先后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
合营,将大部分个体手工业组织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年末,全省集体职工发展到5
3.2万名,比1952年增加36.2万名,增长2.13倍。1958年,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
取赎买政策,公私合营企业全部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职工大量减少,此后,贯
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又把部分平调的集体企业退了回去。到1965年,全省集体职工
46万名,仍比1956年减少7万名,减少13%。
“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发展社队企业,城市人民公社区街办了大量集体企业
。到1976年,全省集体职工发展到105万名,比1965年增加59万名,增长1.28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从1984年起对流通体制进
行改革,供销社职工由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全省城乡工贸集体所有制企业有
了很大发展。截至1993年末,全省集体职工发展到213.4万名,比1978年增加97万人
,增长83.3%;比1949年增加204.8万名,增长23.81倍。

二、非公有制职工
(一)私营和外资企业职工
建国后,山东私营和外资企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1949年末,全省私营企业职工13.7万名。1956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
义改造后,大批私营企业被组织成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店和手工业合作社。是年末,
全省私营企业职工仅有0.2万名,比1952年减少13.5万名,减少98.5%。1958年,城镇
公私合营和私营企业几乎全部变成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大搞所有制“升级”,继续向
“一大二公”发展,全省私营企业全部绝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实行改革开放
政策,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始逐步发展。1984年,烟台、青岛被列为开放城市
。此后,济南、日照、威海三市经济相继对外开放。省委、省政府抓住机遇,采取措
施,大力招商引资,全省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迅速发展。198
4年,全省私营和外资企业职工仅0.4万名,截至1993年底,发展到11.5万名,比198
4年增加11.1万名,增长27.75倍。
(二)个体工商业者
1949年末,全省有个体工商业者76.6万名,到1952年末发展到101.8万名,比19
49年增加25.2万名,增长33%。1956年基本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
,年末,全省个体工商业者减少到16.4万名,比1952年末减少85.4万名,减少83.9%
。1958年在“左”的错误影响下,个体工商业者大量减少。1959年末,减少到3.9万
名,比上年减少11.1万名,减少74%。1960年至1963年经济调整时期,个体工商业者
逐年增加,到1962年末,恢复到10万名,比1959年增加6.1万名,增长1.56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大搞社会主义“穷过渡”,大
批“小商品生产者”,把个体工商业者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全部割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工商业者逐年增加。1985年末,发展到9.7万名,
比1978年增加9.5万名,增长47.5倍。截至1993年,全省个体工商业者发展到288.5万
名,比1985年增加278.8万名,增长28.74倍;比1949年增加101.39万名,增长2.7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