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劳模先进人物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93&rec=100&run=13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对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表彰奖励逐步形成制度,40多年
来,先后评选先进集体(包括企业、车间、队、班组)5100多个,命名表彰劳动模范和
先进生产(工作)者11625名(包括国务院和全国总工会命名的“全国劳模”和“全国五
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一、命名表彰大会
从1951年至1993年,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先后召开劳模先进命名表彰
大会21次。
1951年2月, 山东省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召开,其中命名表彰工业劳动模范21
7人。1956年3月,山东省第一次先进生产(工作) 者代表大会召开,表彰先进生产(工
作) 者1158人,先进单位133个。1958年7月,山东省第二次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
会召开,表彰先进生产(工作) 者850人,先进集体188个。1959年3月,山东省社会主
义建设工业、基本建设、交通系统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召开,表彰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
子1055名,先进集体324个。1960年1月,山东省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财贸先进集
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表彰先进生产(工作)者667名,先进集体649个。
1960年5月, 山东省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系统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
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表彰先进工作者1492名,先进单位740个。1963年3月,山东
省工业、交通、基本建设、财贸、文教、卫生系统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
(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表彰先进生产(工作)者469人,先进集体813个。
1966年6月, 山东省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财贸系统“五好”代表会议召开,
表彰“五好” 职工687名,“五好”集体574个。1975年8月,山东省第一次财贸战线
学大庆学大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召开,表彰先进个人58名,先进单位226个。
1977年1月, 山东省工业学大庆会议召开,表彰职工劳模先进生产 (工作) 者16人,
“大庆式”企业50个。1977年12月,山东省第二次财贸“双学”(学大庆、学大寨)大
会召开, 表彰先进工作者56人,“双学”式企业96个,先进单位665个,先进公社23
个,先进县、市7个。1978年5月,山东省科学大会召开,表彰先进科技工作者292名,
先进科技集体202个。 1982年10月,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和企事业先进集体代表大会
召开,表彰劳动模范973人,先进集体211个,先进单位96个。
1984年9月, 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班组命名大会召开,表彰劳动模范
100人,命名先进班组30个。1986年4月,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班组命名表彰新
闻发布会召开, 表彰劳动模范497人,命名先进班组100个。1987年4月,省总工会举
行新闻发布会,向569名先进个人和100个先进集体分别颁发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奖状。
1988年4月, 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召开,表彰51名职工劳动模范。1989年10
月, 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电话表彰会召开,表彰劳动模范503名,先进班
组99个。1990年4月,山东省总工会举行表彰大会,向495名先进人物和99个先进班组
分别颁发“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奖状。1991年4月,省总工会举行表彰大会,向510
名“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和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的先进个人和先进
集体颁发奖章(状)和证书。1992年4月,省政府和省总工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500名
省职工劳动模范和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状) 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奖章
(状)和证书。
1983年至1992年, 省政府对在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4
4名职工单独命名表彰,获“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称号。

二、劳模先进人物评选与管理
职工劳模的评选与管理,一般由各级工会的群众生产部会同当地政府的人事部门
具体负责。
各地评选先进模范个人和集体时,坚持评选标准,防止勉强凑数,弄虚作假和骗
取荣誉。评选方法:让职工群众充分酝酿和讨论,做到层层选拔,优中选优,避免领
导个人说了算。选树先进模范个人时,坚持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并重的原则,坚
持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一般不低于50%的比例,以利调动一线职工的积极性。
各级工会组织同先进模范个人和集体保持密切联系,注意经常了解和掌握他们的
思想、工作、学习与生活情况;注意保护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他们说话办事;
大力宣传他们先进模范事迹,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和成果,支持其革命首
创精神;在职工群众中形成尊重、爱护、学习劳模的风气。
各级工会对劳模实行分级和规范化管理,重视加强对模范先进人物的培养教育,
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注意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尽量控制他
们的非生产性活动和兼职过多,使其同广大职工群众打成一片,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
和骨干作用。

三、劳模先进人物待遇
(一)荣誉奖励和政治待遇
各级劳模先进人物,均由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奖章、证书,并在同级报纸上
刊登光荣榜。省政府向省劳模颁发奖章、证书,并在《大众日报》、《山东工人报》
上刊登光荣榜。 1987年2月,省总工会作出决定,对在全省职工群众中涌现出的先进
人物、 先进集体, 分别颁发“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并在
《山东工人报》上刊登光荣榜。著名劳模逝世要在同级报纸上发表讣告。
(二)物质奖励和特殊贡献待遇
1983年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总工会(以鲁劳薪字[1983]第118号文) 联合发
文规定:被授予省级以上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晋升一至两级工资;退休后每月
增发本人原工资5%~10%的退休金。表彰时,省总工会一般奖给本人500至1000元奖金,
各市、地、县(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和劳模等级,制定了不同奖励政策。此外,各
级工会对年老体弱的劳模和先进人物,定期检查身体,每年都组织部分劳模先进人物
进行短期疗养和休养。
1950年-1993年山东省劳模、先进人物统计表
表5-2

┌───┬──────┬─────┬──────┬─────┬──┐
│类别 │全国劳模、 │全国“五一│山东省职工 │山东“富民│总计│
│ │先进生产(工 │”劳动奖章│劳动模范、 │兴鲁”劳动│ │
│ │作)者 │获得者 │先进生产(工 │奖章获得者│ │
│年份 │ │ │作)者 │ │ │
├───┼──────┼─────┼──────┼─────┼──┤
│1950 │14 │- │- │- │14 │
├───┼──────┼─────┼──────┼─────┼──┤
│1951 │- │- │217 │- │217 │
├───┼──────┼─────┼──────┼─────┼──┤
│1956 │160 │- │1158 │- │1318│
├───┼──────┼─────┼──────┼─────┼──┤
│1958 │- │- │850 │- │850 │
├───┼──────┼─────┼──────┼─────┼──┤
│1959 │155 │- │1055 │- │1210│
├───┼──────┼─────┼──────┼─────┼──┤
│1960 │113 │- │1492 │- │1605│
├───┼──────┼─────┼──────┼─────┼──┤
│1963 │- │- │469 │- │469 │
├───┼──────┼─────┼──────┼─────┼──┤
│1966 │- │- │687 │- │687 │
├───┼──────┼─────┼──────┼─────┼──┤
│1975 │- │- │58 │- │58 │
└───┴──────┴─────┴──────┴─────┴──┘

续表
┌─────┬──────┬─────┬──────┬─────┬───┐
│类别 │全国劳模、 │全国“五一│山东省职工 │山东“富民│总计 │
│ │先进生产(工 │”劳动奖章│劳动模范、 │兴鲁”劳动│ │
│ │作)者 │获得者 │先进生产(工 │奖章获得者│ │
│年份 │ │ │作)者 │ │ │
├─────┼──────┼─────┼──────┼─────┼───┤
│1977 │15 │- │72 │- │87 │
├─────┼──────┼─────┼──────┼─────┼───┤
│1978 │48 │- │292 │- │340 │
├─────┼──────┼─────┼──────┼─────┼───┤
│1979 │19 │- │- │- │19 │
├─────┼──────┼─────┼──────┼─────┼───┤
│1982 │- │- │973 │- │973 │
├─────┼──────┼─────┼──────┼─────┼───┤
│1984 │- │- │100 │- │100 │
├─────┼──────┼─────┼──────┼─────┼───┤
│1985 │- │48 │- │- │48 │
├─────┼──────┼─────┼──────┼─────┼───┤
│1986 │- │45 │497 │- │542 │
├─────┼──────┼─────┼──────┼─────┼───┤
│1987 │- │49 │- │569 │618 │
├─────┼──────┼─────┼──────┼─────┼───┤
│1988 │1 │46 │51 │- │98 │
├─────┼──────┼─────┼──────┼─────┼───┤
│1989 │114 │- │503 │- │617 │
├─────┼──────┼─────┼──────┼─────┼───┤
│1990 │- │50 │- │495 │545 │
├─────┼──────┼─────┼──────┼─────┼───┤
│1991 │- │48 │- │510 │558 │
├─────┼──────┼─────┼──────┼─────┼───┤
│1992 │- │53 │500 │- │553 │
├─────┼──────┼─────┼──────┼─────┼───┤
│1993 │- │55 │- │- │55 │
├─────┼──────┼─────┼──────┼─────┼───┤
│1983-1992 │- │- │单独命名: │- │44 │
│ │ │ │44 │ │ │
├─────┼──────┼─────┼──────┼─────┼───┤
│总计 │639 │394 │9018 │1574 │11625 │
└─────┴──────┴─────┴──────┴─────┴───┘

说明:资料来源于山东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劳模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