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组织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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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机构建设
1978年,少先队组织恢复以后,省、市(地)、区(县)各级团
委相继建立了团委学少部,设专人分管少先队工作。特别是1985年以
后,省、市(地)、区(县)、乡(镇)五级逐步建立起少先队代表
大会制度,层层成立了由团、教两家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少先队的领
导机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团、教两家对少先队工作的共
同领导、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许多市(地)、区(县)、乡镇的党政
领导担任了少工委主任。各级少工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总结上一
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的工作任务。
1990年,在山东省第二届少先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山东省
红领巾理事会。少先队工作在领导机制上也逐步形成了工作新格局,
即少工委和红领巾理事会共同负责少先队的工作。与此同时,全省的
红领巾顾问团、红领巾小记者团、红领巾创业体系形成了双轨制结构。
二、辅导员队伍建设
1978年底少先队组织恢复以后,团省委即要求各基层少先队组织
配备辅导员,此后,各级团组织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认真选拔、配
备、聘请、管理和使用辅导员,辅导员的队伍不断壮大,至1985年,
已发展到30多万人。为了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正规化管理,团省
委、省教育厅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联合颁布《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
条例》和《关于辅导员队伍管理的补充意见》,全面推行了市(地)、
区(县)、乡(镇)三级少先队专职总辅导员制,在先行试点的基础
上,实行了县、乡总辅导员的民主竞选制。至1992年,全省80%的市
(地)、区(县)、乡(镇)按照条例规定配备了专职辅导员;同时,
城市中的少先队大队80%配备了专职辅导员,其它学校也都配备了兼
职辅导员。并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培训制度,实行了辅导员
岗位合格证制度,开辟了辅导员的来源渠道。全省市地一级已全部做
到每两年培训一次,区(县)级每一年培训一次。各地少工委努力克
服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的困难,一级抓一级,抓好辅导员的培训,
并组织丰富多彩的优秀辅导员夏令营、冬令营和到省外、国外学习考
察活动,保证了培训的质量。青岛、东营市的团校及师范学校普遍开
设辅导员中师班。1987年以来,全省共有20万名辅导员参加了辅导员
培训中心、全国辅导员进修学校的系统培训,10万名辅导员参加了县
以上培训班的集中培训,15万名辅导员先后获得了团省委、省教委颁
发的山东省辅导员岗位合格证书。至1992年,全省辅导员队伍已发展
到43万人, 其中专职的1万余人,而且文化素质大大提高。少先队组
织恢复以后,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要求,少工委及各级团教部门密切
配合,在抓好培训的同时,千方百计争取政策,努力为基层辅导员解
决实际问题,为落实辅导员待遇而共同努力。各地少工委也在改革中,
继续坚持和完善已有的辅导员竞选聘任、岗位目标考核等规章制度,
调动了广大基层辅导员的积极性。各级团委、教育部门逐步建立起表
彰奖励机制。1979年以后,受到团省委、省教委表彰的辅导员150人,
享受同级优秀教师待遇。1993年“六一”,省少工委表彰了20名有特
殊贡献的优秀辅导员,授予“功勋辅导员”称号,并给予了1000元重
奖,对于35周岁以下的,团省委同时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