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山东省鲁青实业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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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鲁青实业开发总公司,是根据省政府[1992]71号文件精
神,经团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省体改委批准于1992年10月正式成
立。鲁青实业开发总公司是团省委领导下的团办经济实体,是团省委
的直属企业,是本着扩大和弘扬共青团组织在社会各界的知名度和为
青年为社会办好事、办实事、为社会服务的原则而筹建的。当时从总
的情况看,兴办团组织的实体是可行的,而且服务性的项目也是多方
面的。鲁青公司于1992年10月16日在省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经营
性质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一类中型企
业。
公司刚刚着手搞经营主要以全国共青团出版系统的报刊图书发行
为主,在山东出版发行的青少年报刊有几十种。他们为了扩大在山东
的发行量,很愿意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想在此业务上有所开展,所
以就初步签定了合作意向。公司制订在全省各地市设立代理机构的计
划,通过这种渠道,不仅能把健康有益的读物送到青少年手中,而且
还可以给各级团组织提供服务和增加团的服务经费创造条件。通过艰
苦的努力, 1992年11月底初步完成了预定的订阅图书、 杂志任务。
1993年元月份正式运转。经过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
第一年的发行工作任务,这给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刚组建时的工作人员,是经过调查和摸底从各大企业和中学
团委挑选的具有一定责任心和经验丰富的团干部;还有一部分人员是
采取向社会招聘的方式考核录取的。 公司分别设立了以下部门:1.
书刊发行部。负责代办团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团委的报刊杂志社、
出版社在山东团组织中发行的各种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 2.信息服
务部。负责省青少年、少先队的各种科技信息和中介服务,并且对青
少年教育承担各种培训服务。 3.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项日常工作,
协调各部门之间与外来客户的业务联系,收、发各种与经营有关的信
息。 4.商品经销部。负责代办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及其活动场所所
需要的各种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