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开展绿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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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植树造林
团省委在1960年工作规划中指出, 为在渤海荒滩上营造120万亩
林业基地, 除淄博团地委当年动员3万名青年前去垦荒植树外,要在
全省各地动员3000名青年, 组成8个青年远征林业建设队,到那里安
家落户,长期进行建设。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垦荒渤海沿岸荒地的
三年规划(草案)制订后,省委书记舒同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示
团省委发动全省10万青年分赴渤海垦区完成120万亩垦荒造林任务。
“文化大革命”中,植树造林的传统遭到破坏,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
动也被迫中止。1979年春天,团中央、林业部在延安召开了全国青少
年造林大会,向广大青少年发出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以此
为开端,植树造林这项有意义的传统活动得到了继承,并在新的历史
条件下不断发展。全省各级团组织和林业部门密切合作,从山东的林
业发展规划出发,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兴建了
一大批高标准、高质量的“青字号”绿化工程。从1984年开始,团中
央启动了“一河(黄河)两线(铁路、公路干线)”青年绿化工程。
团省委根据山东实际,启动了营造黄河防护林工程和“万里铁路万里
林” 活动。1985年1月,中央绿化委员会、团中央在甘肃省兰州市联
合召开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表彰大会,做出了《关于表彰全国青少年
绿化祖国突击队(手) 的决定》,对400个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队和
600名绿化祖国突击手进行表彰, 山东省莱西团县委、五莲县洪凝镇
青年植树造林突击队、东明县胡庄乡宋庄村团支部等14个单位被授予
“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队”,尉玉菊、刘吉利等22名山东青年被
授予“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手”称号。山东省莱西团县委作为全
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队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为了充分肯
定“七五”期间全省青年的造林绿化成果,团省委与省林业厅联合于
1991年3月召开全省植树造林工作表彰动员大会, 对几年来涌现出的
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胶南团县委等11个单位被评为全
省植树造林活动先进集体,李大才等30名青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中共
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马仲才到会并讲话。马仲才对全省各级团组
织广泛发动青年投身植树造林事业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共青团开
展的建设“共青林”、“青年路”、绿化“青年山”活动为全省林业
生产的发展和整个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二、营造黄河防护林
山东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从1984年开始建设,具体由团省委、省
林业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共同负责施工。这项工程的提出
是为了贯彻落实团中央、林业部、水电部于1984年春联合下发的《关
于组织六省区青少年营造青年黄河防护林活动的意见》。山东地处黄
河最下游, 黄河自西南向东北斜贯鲁西北平原,河道全长617公里,
黄河堤防工程长达1439公里。兴建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的目的是为了
改善治黄地区的生态环境,抵御旱、涝、风、沙、碱等自然灾害,促
进沿黄地区经济发展。这项工程分前后两个阶段进行建设,一期工程
主要在堤防植树和堤外5公里范围内绿化,总面积为83.33万公顷,计
划用7年的时间, 建起一个点、片、网、带结合,山、水、林、田、
路综合治理的黄河防护林体系; 二期工程由治黄5公里绿化扩展到整
个治黄县, 共涉及到444个乡镇,17748个行政村,总面积为3101133
.1公顷,计划用5年的时间,建成一个以速生丰产林、农田林网为主
体, 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的工程体系。1984年2月26日至27日,
团省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联合在济阳县黄河大
堤上召开了山东省青少年营造黄河防护林活动动员大会。从此,拉开
了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序幕。 1985年12月27日,团省委等4家单位又联
合召开了沿黄青少年营造黄河防护林现场会。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6
省、自治区青少年营造黄河防护林第二次协调会会议精神,现场听取
了菏泽地区和鄄城县、高青县、济阳县等单位的经验介绍,并参观了
鄄城、东明两个县的造林现场,表彰了菏泽、济阳等12个营造黄河防
护林先进单位, 对下一阶段的造林任务进行了部署。 1987年2月、
1988年3月, 团省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黄河河务局又分别在
惠民、聊城地区联合召开了两次营造黄河防护林工作会议,总结交流
了全省营造黄河防护林的经验,表彰了部分黄河绿化先进单位,参观
了惠民、聊城地区黄河造林现场,集中研究了加速黄河防护林工程进
展的任务和措施。在会议的推动下,营造黄河防护林工作从一开始就
得到各级党委、 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省财政每年为工程建设拨出150
万元专款,沿黄各级党委政府每年为工程匹配相应的经费,帮助解决
大量的农药、化肥、柴油等农用物资,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特殊的造
林政策,这些都极大地调动了沿黄青少年和人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沿黄团委、林业、水利、河务等部门则以“建设一流的工程,创造一
流的效益”为奋斗目标,齐抓共管,做好每年治黄造林的宣传发动、
组织施工、检查验收、评比表彰的工作,使工程建设一直保持着健康
的发展势头。
为了推动全省营造防护林工程的开展,调动青少年的造林积极性,
团省委从1985年开始还在沿黄地、县两级广泛开展了争夺“营造黄河
防护林优胜竞赛”活动。经沿黄广大青年的共同努力,到1990年已超
额完成了一期工程规划任务, 共营造片林6.16万公顷,农田林网29
.7万公顷,农林间作 11.5万公顷,四旁植树 6150万株,黄河堤防
植树780万株,筑起了一条西起东明县,东至河口区,长617公里、宽
10公里的绿色长城。1990年10月,团中央、林业部、水利部联合召开
6省区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总结授奖大会。 山东菏泽团地委、鄄城团
县委、东明团县委、惠民团县委、邹平团县委、济阳团县委、莘县团
县委等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赵建
国等14名山东青年被评为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山东省
惠民地区副专员胡安夫被授予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建设荣誉奖。1991
年3月, 团省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黄河河务局对哪城团县委
等28个先进集体和陶体华等4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到1993年底,
已完成二期工程规划任务总量的90%, 共营造片林123683.4公顷,
农田林网520000.4公顷,农林间作63189.8公顷,四旁植树6510.8
万株。1993年10月,团省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河务局对青年
黄河防护林二期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济南
团市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52家单位被授予山东省青年黄河防护
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奖,李宗河等29人被授予山东省青年黄河防护林
工程建设科技成果推动奖,高青县田镇建功队等51支队伍被授予山东
省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建功奖,时春天等50人被授予山东省青年黄河
防护林工程建设绿色卫士奖,梁山县杨营乡庄该小学等25个单位被授
予山东省青年黄河防护林工程建设希望奖。
三、兴建青年水土保持工程
1988年12月,团省委与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共同研究确
定,组织烟台、潍坊、淄博、济宁、临沂、聊城6市(地)以及栖霞、
五莲、 博山、泗水、沂源、莘县6个县区青年,开展以小流域治理为
内容的青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活动。
这项活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也得到了农
村团员青年的广泛响应。 从1989年开始, 先在栖霞、 五莲等6个县
(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各试点从本地实际出发,在科学考察、搞好
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了2个—3个小流域,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
结合的治理办法,运用集体突击和个人分散施工相结合、群众承包与
青年单独承包相结合的施工形式,对其进行综合的、集中的、连续不
断的治理。 1990年4月,团省委、省水利厅、省水资源与水土保持领
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组织20个县(市、区)的青年,继续开展“兴
建水土保持工程”的活动。1993年10月20日,团省委、省水利厅联合
在五莲县召开了全省青年水土保持工程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授予五
莲县水利局、 五莲团县委等7个单位“山东省青年水土保持工程先进
单位”称号,授予五莲县封西杰等22名青年“山东省青年水土保持工
程先进个人”称号,五莲县罗圈小流域等20处工程被确定为“山东省
青年水土保持工程优质工程” 。1994年6月,根据青年水土保持活动
的进展和需要,团省委和省水利厅在原来20个试点的基础上,确定章
丘等24个县(市、区)为全省青年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单位,并要求各
地将这一活动纳入到正在全省开展的“青春立功”活动和“跨世纪青
年开发工程”当中去,使这项活动有了新的进展。1994年全省组织发
动了团员青年30多万人次,综合治理小流域80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144平方公里,其中整治水平梯田5.7万亩、种植水保林5.6万亩、
水保经济林5万亩、防风固沙林 5000亩,投工380万个。
四、采种支甘
团中央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1983年8月视察西北4省时对共
青团提出的要求,及时召开了扩大会议,决定在中国北方11省、市、
自治区青少年中, 组织开展“采集树种, 支援甘肃改变面貌”活动
(简称“采种支甘” )。团省委于1983年8月13日召开电话会议,动
员全省青少年积极参加“采种支甘”活动。会后,又会同省林业厅、
省农业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全省青少年采集草种,支援
甘肃改变面貌的通知》。各地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在青少年中进行
了以“比数量、 比质量、 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使全省
“采种支甘” 活动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1983年,全省义务采集树种
103万多斤,其中支援甘肃草、树种31.8万斤。1984年,全省义务采
集草种、树种150.9万斤,其中支援甘肃、新疆草、树种45.9万斤,
连续两年超过团中央每年分配给山东10万斤的采集任务。1984年1月、
1985年1月, 团省委连续两年下发了《关于表彰“双采”活动先进单
位的决定》,临沂团市委、菏泽团地委、济南团市委,平阴团县委等
30多个团委被评为“双采” 工作先进单位。1985年7月,团省委、省
林业厅、省农业厅、济南铁路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出文件,决定结合
各地种源分布状况,实行重点区域定向定量采集,把工作重点放在确
保种子质量上。有采种任务的市地普遍加强了树种的采集、保管、检
验、 检疫、杀虫处理等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1985年(8万斤侧柏树
种和2万斤国槐树种)和1986年(5000斤国槐树种)的采集调运任务。
1985年1月, 临沂团地委、菏泽团地委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采种支甘活
动红旗单位,莒县团县委、长清团县委等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采种支
甘先进单位。 连续4年的“采种支甘”活动不仅有力地支援了甘肃建
设,而且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