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开展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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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主义劳动竞赛
1952年初,爱国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在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起
来。 至1952年7月,参加活动的已有产业团委13个,其它团委对个,
总支116个,支部629个,团员达19.75万人。爱国主义劳动竞赛,是
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开展的一项群众
性活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重要形式,是共青团组织服
务经济建设的主要活动,是团组织带领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
设的基本实践。它既是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需要,按照青年特点所开展的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同时又是在
生产实践中培养和造就共产主义新人的活动。早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青年团就广泛组织青年开展了爱国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其竞赛原则是
通过企业与企业之间,劳动者之间的“比、学、赶、帮、超”活动,
使先进者给予落后者以同志式的帮助,从而达到普遍的提高。劳动竞
赛具体内容的确定以各单位的生产技术特点和当前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为依据。在竞赛中,各级厂矿团组织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在行政和工
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各个政治运动与生产运动中,发挥了积极带头
作用,并涌现出郝建秀、张怀玉等模范人物。
在竞赛中, 各级团组织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工作措施:1.省市
团委的书记或副书记亲自主持这项工作。 2.加强青工的干部配备,
增加名额,团省委常委会每月至少讨论一次工矿团的工作,并设定人
员分头与一定工矿建立直接联系。 3.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全体团员,
团结广大青工和老工人一起讨论行政生产计划,订立小组生产计划及
个人保证条件。 4.注重培养团员和青工中的劳动模范。从此,“争
做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立新功”、“争当新
长征突击手(队)”的口号,促进了广大青年的实际行动,“比、学、
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热潮此起彼伏。但是,由于“左”
倾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的工作一度瘫痪,
青年的社会主义劳动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团的威信也受到很大影
响,致使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在这一时期处于低潮。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指示澄清了理论上的重大是非,也使
团的工作排除了“左”的干扰,明确树立了“以四化为中心活跃团的
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此,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
展阶段。
1979年5月, 共青团山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号召在全省范
围内广泛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在这次活
动中,各级企业团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人人制订计划,层层确立竞
赛指标,采取能手竞赛、对口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岗位创一
流、质量升级竞赛、产品信得过、技术大比武等一系列活动,并取得
了突出成绩。随着经济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广大青年参加社
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
适应企业利改税和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机制转换,围绕企业经营目标,
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从1982年10月到1990
年12月,全省又掀起两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热潮。特别是从
1986年8月起, 在全省十大行业、四大系统开展的“争夺七五功勋杯
劳动竞赛活动”掀起了全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新的一页。在这
次活动中, 全省有80%的企业700多万青工参加,十大行业青工的参
赛率达75%以上。通过活动,全省上下形成了“系统夺旗、企业夺杯、
个人挂章”的竞赛局面,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在
这次活动中, 全省共组织青年突击队15000多支,青字号机台2500多
部,青年班组25000个,生产流水线25000余条,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了
11000多个有特色、有时效的活动,建立各种科技攻关小组7500多个,
完成攻关任务13000多项。 这期间,团省委曾三次评选表彰了“七五
功勋杯”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至1990年底结束。从1991年开始,全
省各级团组织围绕省“八五”奋斗目标,在全省工业战线又广泛开展
了以“上质量、增品种、创效益”为重点的“双岗双提高”(岗位成
才、岗位奉献、提高青工素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竞赛活动。
二、增产节约运动
增产节约运动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展的。活动开展后,团省
委先后组织了20名干部到青岛、淄博等地传达了团省委《关于在增产
节约运动中的意见》,具体帮助几个厂矿组织开展工作。并以济南第
一机床厂为工作联系点,及时总结经验,统领工矿团组织的工作。
增产节约运动中,很多团员和青工找窍门,挖潜力,提合理化建
议,学习先进的生产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因而使生产效率明显
提高,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保证了安全生产与产品的质量。在增产
节约运动中, 各级团组织采取了以下形式:1.协助党对团员和青工
进行增产节约劳动竞赛的政治思想教育。 2.发动团员和青工积极参
加讨论, 制定小组计划和个人保证条件。3.组织与领导团员学习技
术, 提高生产本领。4.初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配备,建立了
一些必要的制度,并多吸收干部参加活动,初步改善了工人与技术人
员的关系。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调整的方针,
加速山东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共山东省委提出到1985年把山东建设成
为社会主义工业省的奋斗目标。围绕实现这一目标,针对当时山东企
业普遍存在的消耗高、亏损大、产品质量差等问题,团省委在1977年
9月召开的全省第二次青年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
表大会上,向全省各级团组织提出:要大力开展修旧利废、节约挖潜
活动,从挖潜中求增产,夺取全省工业生产的全面胜利。1979年5月,
共青团山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再次提出:要动员全省广大团员青年,
开展“三手一队”(节约能手、革新能手、质量能手和青年突击队)
竞赛活动, 进一步掀起了增产节约的新高潮。团省委于当年9月份在
济宁召开了全省青工增产节约现场会议,济宁团市委等10个单位做了
经验介绍,参观了济宁棉纺厂、济宁毛纺厂、山东煤矿兖州机械厂团
员青年开展增产节约的现场,总结了全省一年来开展增产节约为主要
内容的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的情况,对青工战线进一步肃清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的影响,克服思想工作与经济工作脱钩的现象,
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上来的做法作了充分肯定,从不
同侧面回答了如何组织和带领青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怎样把以增产
节约为中心内容的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开展下去的问题。指出以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切实加强青工思想教育工作,继续深
入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中心内容的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1979年,全
省青工增产节约3亿元, 单节约回收一项就达3300万元。到1981年,
在增产节约活动中, 全省青年共为国家节约5.62亿元,实现技术革
新11000多项。 1987年,团中央发出了《关于组织广大青年职工积极
投身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通知》,为此,团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团
组织要从本地、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围绕增产节约、增收节
支的总目标、总要求,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这一活动。
三、“五小”智慧杯竞赛
“五小”智慧杯竞赛活动是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
计、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创造发明活动。
1983年4月, 团省委、省经委、省总工会联合转发了团中央、国
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全国青年职工中开展“五小”智慧杯竞
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工围绕提高经济效益、
振兴企业,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建功争杯。通知发出后,各地纷
纷响应,活动迅速在各行各业、各系统和单位之间广泛展开。从1983
年3月至1984年3月,全省青工共创造发明出了11万多项“五小”成果,
调动了青工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促进了技术进步,提高了企业
的经济效益。 1984年4月,团省委、省经委和省总工会研究决定,表
彰全省10个“五小” 活动先进单位和250项“五小”优秀成果。为了
检阅全省“五小”智慧杯竞赛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不断把这一活
动推向高潮, 团省委于1984年6月、7月和1991年6月联合省经委、省
科委、省科协等单位先后举办了全省青工“五小”智慧杯竞赛活动成
果展览会、全省青少年科技作品展览会和全省首届青年科技成果博览
会, 通过这些活动集中反映了全省广大青年围绕企业技术进步, 在
“五小”等群众性的青年科技活动中所取得的革新发明成果,同时还
进行了一系列技术洽谈、经贸交流、评选表彰等活动。此外,从1987
年开始, 团省委还联合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了4次全省“五小”科技成
果评选活动,共评选表彰了优秀青年科技成果1000余项。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参加“五小”活动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刻
苦学习, 努力攻关,多出和快出成果,1984年9月,团省委决定建立
山东省青年“五小”活动奖励基金会。并从1985年起,每年都对全省
青年创造出的优秀“五小”成果和开展“五小”活动的先进单位给予
奖励。1989年团省委与省经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青工各类成果
奖励和团组织业余劳动提取经费的规定》。活动的开展,呈现出以下
显著特点: (1)参赛人数和取得的成果同步增长,呈现出群众化的
趋势;(2)成果由自我消化额度到外向转让,呈商品化趋势;(3)
由城市企业发展到乡镇企业发展, 有社会化趋势;(4)由单一到综
合, 向多元化趋势发展;(5)由自然发展到形成规模,向科学化趋
势发展。
四、“七五”功勋杯竞赛
1987年2月, 团省委、中共山东省委企业政治工作部、省经委、
省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确定,重点在全省公交、基建、商业服务业、
乡镇企业等系统的团组织和青年中,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
的“争夺七五功勋杯”、为立功青年挂奖章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
在“双增双节”运动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完成“七
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建功立业,贡献青春。
活动的形式是各级团组织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出发,
围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总目标、总要求,通过大力开展各种“有
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活动,为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做出扎扎实
实的贡献。 主要有7个方面:以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横向经济联合为
主的改革献计出力系列活动;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产品更新换
代为主的强化质量升级系列活动;以提高生产技能和业务能力为主的
强化素质系列活动;以超定额、降消耗、创一流为主的增产节约系列
活动;以参加企业管理、深入开展“五小”为主的智力开发系列活动;
以组建青年突击队、承建高效工程为主的重点工程献青春系列活动;
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文明经营水平为主的优质服务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 全省团组织和青年共创经济效益6亿多元,实现“五
小”成果23万多项,完成各级青年工程9600多项。中共山东省委、省
政府和各级党政部门,对这次活动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全省约有30%
的企事业单位把这一活动当成党政直接抓的竞赛活动,由共青团在其
中“唱主角”,打先锋。全省各级还设立了20多万个功勋杯和14万枚
建功奖章。
为了及时交流功勋杯活动的经验,研究“功勋杯”活动遇到的新
问题, 进一步把活动扎实地开展下去,团省委于1988年9月27日至29
日在新汶矿务局召开了全省“功勋杯”活动经验交流会,团省委副书
记张万青做了题为《振奋精神,探索创新,把功勋杯活动提高到一个
新水平》的讲话。
1989年3月, 团省委、省经委下发《关于表彰全省优秀青年成果
的决定》,对1987年在全省各城市的工、商、建、运、服等行业开展
的以“求活力、重效益、强素质、出成果”为内容的争夺“七五”功
勋杯活动中涌现出的500项优秀“青年成果” 进行表彰,鼓舞了青年
的创造热情,加快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把青工“七五”功
勋杯活动推向深入。
1990年12月,团省委在齐鲁石化公司召开了全省企业团的工作会
议。会上,对连续获奖的29个单位授予“七五”功勋杯红旗单位,有
200人获“七五”立功个人荣誉称号。
五、双岗双提高竞赛
1991年2月, 团省委、省经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上质量、增
品种、创效益为重点的“双岗双提高”劳动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1991年是“八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届七中
全会精神,继续推进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国务院
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占职工总数的
70%青年职工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
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
青年行动起来,投身到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来,全省各级团组织抓住
“双岗双提高”这一主题,突出“质量、品种、效益年”这个重点,
以建功育人为导向,立足青工政治、业务素质,着眼于提高企业经济
效益, 激励青工岗位奉献,实现岗位成才。全省有400多万名青工、
85%企业团组织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来。
团省委于1991年9月18日至20日在济南召开全省 “双岗双提高”
活动现场工作交流会,认为这一活动抓住了企业生产的特点,适应了
青年成才、成长的需要,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
广大青年的响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91年1至8月份,全省共建成
各种青字号项目54200多个, 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青年质量攻关项目
68000个。会议期间参观了济南机床一厂等单位开展活动的现场。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工更加踊跃地参加“双岗双提高”活
动, 立志创造、成才、奉献,1992年2月,团省委、省经委联合下发
《关于表彰一九九一年度“双岗双提高”劳动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
人的决定》 ,决定授予山东黄台发电厂团委等100个单位为“双岗双
提高”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林萍等10人为“青年标兵”称号,授
予武谦等90人为“青年能手”称号。
1992年6月,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对团的工作提出了
新的要求,为“双岗双提高”活动赋予了新的内容。根据中共山东省
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八五”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工作布置,团省
委和省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双岗双提高”劳动竞赛活动的意
见》,提出了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建功育人为主线,以提高青工
素质、开发青工智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围绕深
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调整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发展外向型
经济这一经济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小”、青工技术比武、
“共青团号”工程和“优质服务、文明经营、争创效益”等一系列有
特色有实效的竞赛活动,以此强化“双岗双提高”劳动竞赛在企业团
的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建功立业。此
外,团省委又会同省经委,提出了全省“八五”时期后几年“双岗双
提高”劳动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同时对在1992年度“双岗双提高”
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济南市机械局团
委等100个单位为“双岗双提高” 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马其
江等100人为“青年能手”称号。
六、“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是全省“双岗双提高”劳动竞赛活
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省各级团组织与有
关部门密切合作,在商业服务业等窗口行业开展了以推行规范化服务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示范活动。活动以商业服务业
示范活动为龙头,以优质规范服务竞赛为目标,带动了各个行业优质
服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和青工素质的提高,在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整个活动取
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
经营、 优质服务的文明单位、岗位(柜组)和个人。1989年5月,团
省委、省总工会、省商业厅、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公安厅、济南
铁路局等7家单位在济南举行全省优质服务文明经营示范活动表彰新
闻发布会。会上对烟台市百货大楼等59个青年单位、济南第二百货商
店多功能服务台等64个青年岗位(柜组) 、高军等393名青年个人进
行表彰, 分别授予优质服务青年文明单位、 优质服务青年文明岗位
(柜组)和优质服务青年文明个人荣誉称号,同时授予林彬等10人为
优质服务青年文明标兵。会后,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在社
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窗口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风
气的好转。
1984年1月, 团省委、省建委和省建筑工会联合发出《转发<关
于在六十七个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青年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为提高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 开始了为期70天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2月,省城建局和
团省委又联合发文, 在省会城市当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公交系统青
年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旨在通过这一活动,引导青年树立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以良好的服
务态度、熟练的服务技术和较高的服务质量为社会服务,向广大群众
送去党的温暖,使公交系统的各个岗位成为传播新道德和新风尚的阵
地。1991年2月,团省委下发鲁青发[1991]5号文,授予全省公交系
统广大团员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济南35路、 青岛6路公共汽车线
“共青团线路”荣誉称号。
1991年10月,团省委、省商业厅、省粮食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
转发了团中央、商业部《关于在商业系统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
争创效益”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自1986年以来,团省委与
商业系统联合开展的文明经营示范活动受到了各级商业部门和团组织
的重视,对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各地把该项活动竞赛作为窗口行业开展“双岗双提高”活动的具体措
施来抓,有力地推动了竞赛活动在上述行业的开展和提高。几年来,
各地在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先进单位、岗位
(柜组)和个人。团省委和省商业厅决定,从1991年8月至1992年底,
在全省商业系统(包括商业、粮食、供销社)的团员青年中,广泛开
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争创效益”活动。这次活动历经宣传发动、
全面铺开、总结评比阶段,各级团组织从行业特点和面临的形势出发,
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年为扩销促销、繁荣市场、提高商业企业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做出了贡献;同时这项活动对商业系统青工服务质量和
服务技能的提高,推动商、粮、供企业的营销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2年5月, 团省委、省粮食局、省供销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公
布省级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公布全省粮食、供销系
统中21个单位为“省级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带
头作用。 1993年7月,团省委、省商业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对在
这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55个先进单位、88名先进个人以及10名标
兵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省文明经营先进单位”、“全省青年服务
能手”、“全省十佳青年服务明星”称号。10名“全省十佳青年服务
明星”同时被授予“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光荣称号。
七、青春在旅游业中闪光主题活动
1989年12月, 团省委会同省旅游局、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
《关于在旅游行业、机关服务接待系统开展“青春在旅游业中闪光”
主题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旅游业、机关服务接待系统的青年中
开展以振兴旅游业为目的的“青春在旅游业中闪光”主题活动。
这次“闪光”主题活动是以提高行业青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
术素质为宗旨,以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为手段,以振兴全省旅游
业、提高服务接待水平、青年建功立业为目的,展现全省旅游、服务
接待系统青年的精神风貌,探讨新形势下旅游、服务接待系统青年工
作特点、规律,动员全省旅游、服务接待业的青年为发展山东旅游事
业做出贡献。
活动的重点在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点、各
级涉外宾馆和各市地直属的重点宾馆、饭店招待所的青年中开展。
活动到1990年结束,全省共评选表彰了60名青年优质服务标兵,
团省委、省旅游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为青年优质服务标兵和
优质服务先进企业、班组颁发证书和牌匾。
八、税法宣传普及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个体经济发展很快,它作为社会
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在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扩
大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个体工商业者的素质在改革
开放和实践中也不断得到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也存在着缺
乏税法知识、纳税观念淡薄的问题,偷税漏税也比较严重。为此,国
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
1989年10月,国家税务局、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个体工商
户中开展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团省委和省税务局立即转
发。山东省有80万个体劳动大军,其中青年占70%。组织他们认真学
习税法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纳税观念,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是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措施之一,对于进
一步整顿城乡个体经济的税收秩序,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提高全体个
体工商业者的税法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和积极作用。11月,团省委、
省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青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
“学税法知识,做守法模范”活动的意见》,在全省进行了工作部署。
12月,在济南召开了全省个体工商业户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工作会
议。会上认真总结交流了各地开展税教活动的情况和经验,肯定了活
动的作用,讨论修改了全省《关于税教活动评比表彰的意见》,着重
研究了今后开展税教活动的工作思路和任务要求。同时在会上还公布
了《全省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最佳组织奖”、“组织优胜奖”、
“税教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讨论稿)。
1990年3月, 团省委针对全省个体税法宣教活动工作会议以来在
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下发了《关于税法普及教育活动的几个问
题的通知》,就适当延长活动时间、信息反馈、颁发合格证和参加全
国税法知识竞赛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这对深入推进个体税法普及
教育活动,做好活动的总结表彰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90年9月, 国家税务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又联
合发出《关于开展全民税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从1990年10
月开始,到1991年底,在全国集中开展一次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
经过了宣传发动、辅导培训、考试竞赛、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阶段,
历时近两年,取得了圆满成功。山东省各项工作指标均在全国名列前
茅,受到了国家税教办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受到
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国家税务局和团中央联合授予“组织领导
最优秀奖”。
九、为重点建设献青春
为重点建设献青春活动始于1984年。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全面动
员和带领青年围绕“优质、高速、低耗、安全”这个中心,以提高经
济效益为目标,加快重点工程的建设。这次活动对于推进国家重点建
设,培养“四有”新人,起到了重要作用。
1984年12月,团省委在《关于做好1984年“为重点建设献青春”
竞赛活动的总结评选和1985年“青年突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中,
提出凡参加重点建设施工的28岁以下的青年,青年占60%以上的班、
组、队和施工企业团组织,都可参加评选。
在1985年为重点建设献青春竞赛活动中,参加建设的团组织和广
大青年依靠党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优质高效地建设了一批青年突击
工程, 为国家重点建设做出了贡献。1986年3月,团省委转发了《共
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1986年继续开展为重点建设献青春活动的意见》。
《意见》要求以促进改革、优质低耗、培育“四有”新人为基本内容,
以承建青年突击工程为主要形式,带领全体参建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充
分发挥作用, 全面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1986年6月,全省15项
工程被团中央授予“国家重点建设青年突击工程”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