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设置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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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 全省有团地委15个,团县委150个(各区直属在内)。根据团中央
建团决议及有关规定,参考华东局青委编制,规定编制方案及干部配备情况如下:青
年团省工委, 规格正厅,尚未定编,配备干部160人(含团校、青年社、剧团、文印
在内) ,机关设团省工委正副书记2人,设组织部、直属委员、宣传部、青妇部、青
工部、 青农部、调研室、学生工作部、秘书处9个部处室。胶东区干部编制1943人,
实有333人;渤海区编制 1444人,实有 1170人;鲁中南区编制 1926人,实有1202人;
淄博编制147人, 实有61人; 昌潍编制341人,实有201人;济南市编制162人,实有
169人;徐州编制102人,实有86人。分局青委、分局组织部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团组织
的编制做出决定:(1)省直属团工委7人—9人,须3人—5人专职;(2)省直以下一
级团工委3人—5人,须3人专职,书记应配相当于县委副书记级别干部。
1949年12月20日,青年团中央正式任命青年团山东省工作委员会委员20名,刘导
生为书记,杜前为副书记。1950年3月3日,刘导生调任青年团华东工委副书记,杨涤
生任团山东省工委书记,杜前任副书记。
1950年4月,团省工委增设军体部,5月撤销青妇部,1951年8月增设统战部。
1952年9月, 青年团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团省工委改建为团省委。杜前任
团省委书记,张超、鲁钊任副书记。
1954年,随党委整编,各级团地委编制均作了紧缩与调整:团省委机关85人;全
省 12个团地(特) 委编制11人;130个团县委,编制5人。干部配备:团省委正副书
记3人,团地委正副书记27人,团县委正副书记225人。1956年11月,共青团山东省第
二次代表大会后,组成新的团省委。林萍任书记,李文耀、王显宗、李范、徐野任副
书记。1957年,再次调整后,团省委军体部并入宣传部,机关干部80人,全省团县、
市委编制均11人,较以前减少34人,1960年12月团省委恢复军体部。
1959年 11月, 共青团山东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后,组成新一届团省委。林萍任书
记,李文耀、李范、徐野、冯立族任副书记。
1962年, 按国家编委下达的编制方案,结合山东省实际,5月整编后团省委机关
设8个部室,74人编制。8月省编委批准团省委机关设7个部室,70人编制。1963年6月,
共青团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后,组成新一届团省委,林萍任书记,李范、徐野、冯
立族、康晓任副书记。1964年团省委学校部、少年部合并为学少部。
“文化大革命”后,1972年12月,共青团山东省委筹备小组成立,冯立族、徐建
春、李聚馨任组长。1973年,团省委恢复工作。机关设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
农部、学校部和办公室五部一室,行政编制59人,实有37人,事业编制21人。全省近
93%的基层组织开始恢复活动。 1973年5月,共青团山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后,组成
新一届团省委。徐建春、李聚馨任书记,王培广、孙振法、赵玉兰、王玉华、战平为
副书记。
1978年,团的十大召开结束了十几年团的工作一无章、二无纲、三无团中央的局
面,全省团的干部配备较1977年增长14.2%,团省委机关有66人。
1979年,团中央要求各地参照1962年国家编委确定的编制方案尽快配齐团干部。
团省委机关较 1978年增加 2个部(统战部、 军体部),行政人员67人。同年军体部
改为文体部。 1979年5月,组成新一届团省委。徐建春任书记,张守福、栾培琴、孙
淑义、赵玉兰任副书记。
1980年 11月, 省编委批准将团省委军体部改名为文化体育部。12月,团省委办
公室的行政科单列,定编15人,外加省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1981年6月, 明确了团的地区委员会是团省委派出机构,一般7人—9人。经批准
团省委机关定行政编制76人(外加单列的青少年教育办3人) ,实有72人,设六部一
室。
1982年10月,组成新一届团省委。林廷生任书记,王乐泉、孙淑义、王天瑞、吴
爱英任副书记。
1982年,根据团中央[1981]19号文件精神,团省委机关增设少年部。
1983年,根据团中央精神,经批准团省委机关改为五部二室,定编65人(含省青
联、 学联编制)。8月机构改革后,团省委青工部和青农部合为工农部,文体部合并
到宣传部, 增设青年工作研究室, 共五部二室,设正副书记5人。9月团省委制定了
《各部室人员和职责范围》,同时规定团委不设党组,派出机构不称团工委,而称委
员会。
1984年1月, 经批准团省委机关行政编制70人,并按团中央要求单设少先队工作
委员会(少工委) 。3月省委组织部转发了团省委《关于在农村政权体制改革中加强
区、乡团委班子建设的报告》。12月团省委恢复少年部。
1985年, 鲁发[1985]4号文对全省高校团的专职干部配备做出规定:在校团员
500人以下的,团委配团的专职干部3人;500人—1500人的配备4人;1500人—2000人
的配5人; 以后每增加1000人,相应增加一名团的专职干部。经批准团省委机关行政
编制增至73人。青运史研究室在省团校增编5人,单列在团省委。1986年2月增设对外
联络部,9月设立机关党委,11月文体部撤销。
1987年9月, 组成新一届团省委。杨传堂任书记,吴爱英、赵树丛、张伟、张万
青任副书记。
1989年, 经批准,团省委机关人员结构比例为:干部66人,工人8人,可配正副
书记5人, 正副部长(主任)15人,正副主任科员与科员办事员暂按1:1比例。事业
单位干部与工人配备比例按1:10掌握。据鲁编[1989]88号文,8月,团省委增设权
益部,撤销对外联络部,统战部改成统战联络部。
1990年, 要求地市级团委配备干部15人—50人,其中正副书记3人—4人,设7个
部室;团的地区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5人;团县(市、区)委应配干部9人—15人;省、
地、 市直机关规定设团委的要配专职团委书记。乡镇、街道团委应配备专职团干部1
人一2人;高校团干部应按鲁宣发[1985]4号文规定配备;同时规定企业的团干部应
不低于青年职工总数的0.4%。
1992年8月, 组成新一届团省委。赵树丛任书记,崔波、常连霆、翟鲁宁、孙永
春、张心骥任副书记。
1993年5月成立山东省青少年事业服务中心, 为隶属团省委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承担实施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为宗旨的“希望工程”和“未成年人”保护和宣传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