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洋污染防治的调查研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9&rec=276&run=13

经过上述几年的努力,初步摸清了渤、黄海海域的污染现状。为了进一步研究
解决渤、黄海污染问题,经国务院批准,1977年9月19~24日, 国务院环境保护领
导小组和国家建委在北京召开了防治渤海、黄海污染会议。会议认为,渤、黄海的
污染是严重的,对水产资源、渔业生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了很大危害,已经到了非抓
不可、非治不可的时候了。会议议定:有关海洋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研究由
卫生部负责;有关海洋自净能力、海洋污染对生物的影响等研究由国家海洋局负责,
中国科学院和沿海省市协同配合;海洋环境监测和污染调查由国家海洋局和有关省
市负责。以上即国务院批转的国发[1977]128号文的主要内容。
为贯彻国发[1977]128号文精神,农林部于1978年4月成立了“渤黄海污染对
水产资源影响”调查研究的科研协作组,由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现黄海水产研
究所)牵头,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 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及大连和烟台海洋渔
业公司等参加。科研协作组制定了1978~1983年渤、黄海污染对水产资源影响的调
查研究规划,后因课题进度调整,提前3年结束。1978~1980 年重点调查海区是辽
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和烟台地区水产研究所 (
现山东海洋水产研究所)分别负责胶州湾和莱州湾的调查。 调查内容:收集底质和
不同汛期的水质中的60种经济动物(如毛虾、贻贝、鲅鱼、枪乌贼等),分析体内的
汞、镉、砷、铬、滴滴涕和六六六等残留量以及该区油污染情况。调查结果:莱州
湾底质中重金属无明显沉积;底栖生物和洄游生物中的污染物含量对食用价值未产
生影响,但水质中石油污染严重(>0.05毫克/升),汞、铅污染也有发现;渤、 黄
海沿岸鱼、虾、贝类不但有油臭味,而且渔获物中有时混有油块;胶州湾铬污染明
显。
有关渤、黄海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山东省卫生防疫站负责渤、黄海的
山东沿海部分。调查的项目有人体(人发、人尿、人乳)、食物(海产品、粮食、 食
盐、饮水)、海水及海底等方面的有害物质。 调查结果如下:山东局部海区如胶州
湾的铬污染严重,胶州湾红岛附近海区的汞含量较高,其他海区重金属含量均较低;
渔民恶性肿瘤高于农民;在人口构成、慢性疾病、免疫水平、染色体畸变等方面渔
民和农民尚无显著差异;渔民头发中的汞、砷、 铅和镉等含量高于邻近地区农民,
但未发现有超过世界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规定的水平。
在实施有关海洋自净能力、海洋污染对生物的影响等研究任务中,山东省环保
局1978~1981年承担了“胶州湾污染状况及其自净能力”的研究课题。参加单位有
青岛市环保局、山东海洋学院、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
1982年国家海洋局下属单位北海分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及环保所对34°30′ N
以北的黄海海区进行了水质、底质和生物的调查研究,调查结果如下:胶州湾东部
沿岸属污染区,95%湾区(湾中、湾西南)属环境质量清洁区,在黄海区,水质的污
染物是油类,超标率为41%,港湾和近岸区域为Ⅱ、Ⅲ类海区,占总调查面积41%,
其余的港区(59%)为Ⅰ类海区。底质的主要污染是汞、铅和砷,胶州湾、莱州湾及
青岛外海为Ⅱ、Ⅲ类海区,占总调查面积14%,其余为Ⅰ类海区。另外,胶州湾、
大连湾的局部水域及滩涂的生物受到严重危害,广大远岸水域中的生物与历史资料
基本一致。
除了上述在省内的各项调查外,山东海洋学院还进行了长江口的污染调查;中
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与天津市环保局等单位进行了渤海湾自净能力的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