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渤海和黄海北部海洋污染综合调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9&rec=274&run=13

1972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72]46号文和卫生部军管会[1972]47号文的精
神,辽宁、河北、山东省和天津市组成协作组,于1972~1973年联合开展了渤海、
黄海北部沿岸海域污染情况调查工作,抽调了卫生、农业、水产、工交、科研和大
专院校等共129个单位的264名人员,组成营口、盘锦、锦州、唐山、天津、沧州、
惠民、昌潍、烟台、旅大和丹东等11个调查队,于1972年6、8、10月和1973年5、6
月对各自的沿岸海域进行了联合调查。这次联合调查使用船只13艘,航行427 个航
次,航程约8万海里。采集海水、底质、生物、鱼贝等样品共约5900份,获得8.3万
多个数据。通过调查,初步认为渤海受到石油污染,从歧口、黄河口至蓬莱水道有
一油污染带,大连湾和辽东湾北部各有一油污区,在油污带的渔获物中沾有原油。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之后,国家海洋局东北海洋工作站和沿海省市环保
部门于1974年11月、1975年4、6月进行了包括山东半岛北部沿岸在内的渤海海区的
水质、生物、底质、水文的多学科综合调查。航程4000余海里,采集各种样品3000
多份,取得6000多个数据。这次调查证明,渤海湾和莱州湾主要受石油污染,其污
染范围和程度超过渤海其他海区;歧口-黄河口-蓬莱一线附近海水中石油浓度超过
中国海水水质标准一至几十倍。
上述两次调查,编写出《渤海及黄海北部沿岸海域污染调查报告汇编》( 1972
~1973)、《渤海污染调查报告》和《渤海污染调查图集》(1974~1975) 等调查成
果。
根据国发[1973]158号文和(75)国环字5号文,国务院环保局和国家海洋局于
1975年11月在秦皇岛市召开了渤海污染调查协作会议。会上,海洋局和辽宁、河北、
山东、天津等4省市共同制订了1976年渤海污染调查任务实施计划, 提出了调查项
目、布设测点、调查方法、调查时间四统一。接着,1976年2 月在旅大市召开了渤
海污染调查监测方法会议,编写出1976年《渤海污染调查方法》,并于1976年5月(
枯水期)、8月(丰水期)对渤海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污染综合调查。这两次调查的
内容为水文、气象、水质、底质、生物等,后写出《渤海污染调查报告》(1976)。
报告中指出,渤海湾、莱州湾(水质、底质)石油污染最严重,特别是毗邻胜利油田
和大港油田的沿岸海区油污染有明显发展趋势;渤海湾西部沿岸和莱州湾南部沿岸
硫化物较高,有的在200毫克/公斤以上;其他有害物质在该海区则未见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