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影响山东海区气旋的频次和灾害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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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影响山东海区气旋的频次
  从1965~1981年的资料统计结果看出,17年来进入渤海或在渤海产生的气旋和
低压为110次,平均每年6.5次。主要集中在春、夏季,4~7月每月平均接近1次;
以5月最多,平均为0.9次。全年以9月和1月最少,分别为0.1次和0.2次。
  进入黄海(含黄海南部)的气旋或低压较多,平均每年为19.2次。主要集中在3
~6月,均在2.4次以上,最多是4月,平均为2.8次。全年以11月最少,平均为0.5
次。2~9月平均都在1.0次以上。
  (二)气旋大风灾害个例
  较强的气旋均可产生7~8级大风,有时达9~10级或更大,持续时间长的达1~
2天,对海上活动安全影响很大。另外,由于气旋入海后其发展往往带有突发性,
不易被预报人员所注意,这就更增加了其成灾的可能性。
  例如,1960年4月10日、1961年5月3日、1964年4月4~6日,在入海气旋影响下
海上出现8级以上大风,1960年4月10日竟达11级。这种天气产生狂风巨浪,破坏甚
大。据统计,这3次大风过程给当地人民造成的损失达300万元以上。
  气旋与冷空气相配合,不仅加大了风力,而且也增长了持续时间。1964年4月4
~6日的大风就是入海气旋与贝加尔湖的冷空气相配合形成的。此次大风造成许多
作业渔船断缆、翻沉或迷航触礁,仅北隍城山前村渔民就死亡16人,物资损失严重。
  又如,1973年5月1日,受入海江淮气旋影响,石岛的定时风速达34米/秒,最
大风速达40米/秒,重型风压板的固定轴杆被折断,石岛公社损失房屋50余间,冲
走海带1000余亩,撞坏渔船3艘,直接经济损失达2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