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忠祠记(清·朱泽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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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之东有颜鲁公祠,祠祀忠节、文忠两公,春秋丁祀后一日祭于其所,载在《
典故》。家大人祗祀事毕,召小子澐而命之曰:“祀于名异,岂有当于义而有考于
古也耶?当鲁公起义兵、斩段子光首,遣卢逖来常山,忠节公大喜,连势犄角, 挠
贼西向。鲁公之遣逖也,亦以君臣大义,兄弟共之,而两人之素有同心也。于后,
张通幽谮忠节公不加赠,鲁公恻然不忍其兄之枉,特表于朝,始赐谥加赠。建中中,
李希烈陷汝州,鲁公为杞所构,见希烈,不屈。希烈欲僭大号,求公为宰相,公叱
曰:‘若等闻颜常山否?吾兄也!诟贼不绝。吾岂受若等胁!’是时,公年七十余矣,
念兄之情,不去其心;道兄之忠,不绝于口。呜呼!何其笃与!夫兄之未死,同行其
义;既死,同宁其没。仓卒急难,显晦危亡之际,无地不相通者,鲁公之志也。邑
之人既崇两公之忠,像而祀之,而庙专以‘鲁公’称,鲁公岂受之哉?
“按《春秋》记载,有太庙,有世室,《记》又分‘文世室’、‘武世室’。
分者以分名,合者以合名,庙各有祀,义自各有取也。且‘以死勤事’则祀,二公
功同、死同、祀同,而庙之称不同,未见其有当也。矧兄弟之义,即次序、名号所
由著,奈何兄弟并祀而独以弟名其祠乎?夫忠节公之大节,彪炳宇宙,祠之名与否,
无足以公轻重,然享祀之典,以妥以侑,名曰‘双忠’,神其安之矣!
“余莅兹土,有齐祓承祀之职,爰丹其楹,爰美其轮,爰更其名,庶与祀典有
合焉。予既为诗一章,汝小子其记之。”
澐受命为之记。时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四月。

(清光绪《费县志》卷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