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书品和人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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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其端的是宋人欧阳修,他在《集古录》中对此屡有言及:“颜公忠义之节
皎如日月,其为人尊严刚劲,象其笔划。”“斯人忠义出于天性,故其字画刚劲独
立,不袭前迹,挺然奇伟,有似其为人。”“余谓鲁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
其端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其见宝于世者不必多,然虽多而
不厌也,故虽其残缺,不忍弃之。”
欧阳修对颜真卿的推重,完全取决于他“忠臣烈士”、“道德君子”的品格。
所谓“其为人尊严刚劲,象其笔划”,“其字画刚劲独立,不袭前迹,挺然奇伟,
有似其为人”,这正是书如其人说的观点。既然书如其人,那么,“爱其书者,兼
取其为人”也自是题中应有之义。故欧阳修又在《笔说·世人作肥字说》中说:“
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使颜公书虽不佳,后世见者必宝也。杨
凝式以直言谏其父,其节见于艰危。李建中清慎温雅,爱其书者,兼取其为人也。”
认为书能否“传遂远”,与书家人品关系极密切。人们之所以爱重颜书,珍视杨、
李之书,实缘于对其人品的钦仰。
苏轼比欧阳修考虑得更全面、更周密,他觉得上述说法未免绝对,故而易之以
更为圆融的说法:“观其书,有以得其为人,则君子小人必见于书,是殆不然。以
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吾观颜公书,未尝不想其风采,非徒得其为人而已。
凛乎若见诮卢杞而叱希烈,何也?其理与韩非窃斧之说无异。然人之字画工拙之外,
盖皆有趣,亦有以见其为人邪正之粗。”(《题鲁公帖》)苏轼一方面认为书家的人
格与书作的艺术风格关系甚密,另一方面又不承认二者之间必然契合无间,因而以
书观人、以书判人只能得其品格的“邪正之粗”(大概)。值得称道的是,苏轼在“
字画工拙之外”注意到了“趣”(书艺之趣味),在人品、书品之间注意到了“理”
(即“人情随想而见”之理),从而将探索的触角伸到书法本体的内核和接受者的审
美心理中。
和欧、苏相比,“书如其人”说被朱长文运用得更广泛、更娴熟。人品与书品
的关系,已由言其大概而转为具体精微,并落实到具体的书法作品中。《续书断》
称:“盖随其所感之事,所会之兴,善于书者,可以观而知之。故观《中兴颂》,
则闳伟发扬,状其功德之盛;观《家庙碑》,则庄重笃实,见夫承家之谨;观《仙
坛记》,则秀颖超举,象其志气之妙;观《元次山铭》,则淳涵深厚,见其业履之
纯。余皆可以类考。”
在这里,人书互相观照已非泛泛而论,而是和书家创作时“所感之事”、“所
会之兴”联系起来,并和具体的书作挂上钩,遂使书品、人品的关系从只可意会的
理念形态,落实到了可以言传的具体的书法作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