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州帖 守政帖 书马伏波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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硖州帖
书于永泰二年(766年)。拓本。行书,信札。35.6×16.5厘米。凡12行,计118
字。浙江省博物馆藏南宋留元刚《忠义堂帖》本。
是帖又称《疏拙帖》,著录首见宋米芾《宝章待访录》。真迹为麻纸本,清劲
秀发,后无传。此帖系颜真卿与太子太保李光进书。时58岁,出贬硖州( 今湖北宜
昌)别驾。举家南迁,朝廷不供给骡马,唯靠雇佣私车民船,“泡转几死, 前进不
得”。

守政帖
书于大历二年(767年)。拓本。行书,信札。35.6×16.5厘米。凡9行,计52字。
浙江省博物馆藏南宋留元刚《忠义堂帖》本。
此帖又称《与绪汝书》,刻本首见留元刚《忠义堂帖》。未见真迹著录。是帖
约书于吉州别驾任上。帖中称“虽贬居远方,终身不耻”,并告戒绪汝等人,身处
逆境时,“当须谓吾之寸心,不可不守也”。词恳情郁,虽贬不耻,尚念念不忘为
人守心、为国守政,忠义之心溢于言表,令人敬畏。按颜真卿平生凡三次受贬:初
贬同州,次贬蓬州,三贬硖州改吉州。唯硖州之贬,由言获罪,时在大历元年二月。
是帖书于大历二年吉州别驾任上,时年五十九岁。

书马伏波语
书于大历三年(768年)四月。拓本,楷书,文。35.6×16.5厘米。凡6行,计34
字。浙江省博物馆藏南宋留元刚《忠义堂帖》本。
是帖著录首见宋《宝刻类编》,系颜真卿为白云堂道士谭仙岩书写的一句警语,
即:马伏波语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书于赴抚
州上任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