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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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铨(1904—1931) 字子衡,又名李国栋,曾用名李敬泉、李英杰、李铨等。
历城县遥墙镇鸭旺口村人,出生于济南市奎文街。著名烈士。曾就读于济南师范讲
习所。1919年“五四”运动中,积极投入学生界组织的反帝爱国运动。1923年,李
敬铨到日本人创办的青岛大康纱厂担任粗纱技师。其间,结识了中共青岛党组织负
责人邓恩铭, 并与胶济铁路总工会发生了联系。1925年3月,大康纱厂工会成立,
被推为工会负责人之一。 同年4月,日本警察搜去工会文件,逮捕工会干部。中共
青岛党组织决定举行全厂大罢工,成立罢工执行委员会,李敬铨被推举为罢工总指
挥。 4月20日,全厂4000余工人举行罢工。罢工委员会发表《大康纱厂全体工人泣
告书》,列举厂主压榨工人的罪行,说明举行罢工的要求。在大康纱厂罢工影响下,
青岛内外棉纱厂、 隆兴纱厂工人的联合罢工队伍骤增至13000余人。青岛日本纱厂
工人的联合罢工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各地的罢工浪潮此起彼伏,中共中央、
全国铁路总工会派代表赴青岛慰问。经过22天的斗争,迫使厂方答应了改善工人待
遇等5项条件,罢工取得胜利。5月29日凌晨,日本帝国主义勾结反动军阀政府,派
兵包围大康、内外棉、隆兴3个纱厂的工会办事处,打死工人8名,打伤17名,逮捕
李敬铨等72名工会干部,制造了震动全国的“青岛惨案”,进而引发“五卅”反帝
爱国运动。慑于全国人民的压力,军阀当局于7月1日将李敬铨等6名工人代表释放。
李敬铨于被释当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秋,他被中共党组织派回原籍搞农民运动。1927年下半年,为加强淄川
矿区的工作,中共山东省委派他到淄川矿区领导工人运动。1928年秋后,被省委调
回济南任中央交通员,省委办公地点曾设在他家。年底在省委工作的王用章、王复
元叛变,李敬铨得知后,立即向党组织做了汇报,使党组织得以采取应急措施,避
免了更大损失。为了保卫山东党组织,中共中央将王用章兄弟认识的一批重要干部
调离山东。1929年8月,李敬铨调到天津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不久又被派回山东,
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 1930年7月,省委派李敬铨到济南,并由他组织成立中共济
南特委(亦称特支),任特委书记,济南党组织很快得以恢复,并组织领导了鲁丰纱
厂、 电灯公司、津浦铁路济南大槐树机厂工人的斗争。1931年1月,由于叛徒出卖
被捕入狱。狱中,面对敌人多次严刑拷打,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气节。同年4月5
日与邓恩铭等在济南纬八路刑场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