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档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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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旧政权档案的整理
(一)进馆前的整理
山东的旧政权档案主要是国民党山东省各级政府机关形成的档案,是山东各地解
放时国民党山东省各级政府机关遗留下来的。当时由于全省各级档案馆尚未建立,暂
时交各有关部门代管。
山东的旧政权档案在进馆前,曾于1955年肃反斗争中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清理。
这次清理,主要目的是从旧政权档案中发现肃反人物线索,但同时也对旧政权档案进
行了一些初步的整理工作。当时,全省建立清档办公室或清档小组119个,调集清档
人员791名,对分散保存在各部门的旧政权档案进行了集中、清理。在清理工作中,
对集中起来的全部档案进行了区分全宗、分类、立卷、编制目录、索引等系统化整理,
从而为以后的进一步整理打下了初步基础。但是,在这次清理工作中结合进行的对档
案的整理将一个单位的档案分割为政治档案和非政治档案,将国民党和日伪两个政权
的档案混为一体,不适当地将无任何联系的几个单位的档案组合在一起,违背了一个
全宗的档案不能分开、不同全宗的档案不能混淆的档案整理原则,给以后的利用工作
带来很多不便。
(二)进馆后的整理
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立后,陆续接收了各部门分散保存的旧政权档案和
1955年清理敌伪政治档案时集中起来的部分旧政权档案。
1963年9月,山东省档案局发出清理和整理历史档案办法的通知,要求各档案馆
对历史档案的整理必须以全宗为单位,按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组卷;对于北洋军阀、
国民党和日伪的省、专、县政权机关的档案,应按时期分开,各自构成一个全宗;难
以确定全宗的零散文件和残缺不全的文件,可按一定特点混合整理,组成档案文件汇
集。根据这一通知的要求,各级综合档案馆大都对保存的旧政权档案进行了一次整理,
使旧政权档案基本做到了有目可查,有规可循。但是,少数保存旧政权档案较多的档
案馆,尚难以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整理,基本上仍保持了50年代清理敌伪档案时档案
整理的状况。
1980年国家确定历史档案开放后,全省部分保存旧政权档案较多的档案馆为适应
开放的需要,对旧政权档案开始进行系统地整理。如山东省档案馆在80年代初曾聘用
一批待业知识青年对旧政权档案进行过一个时期的整理,后因整理质量达不到要求而
停顿。1989年,省档案馆恢复整理旧政权档案。为了确保整理质量,事前制定了具体
的整理方案。整理方案规定: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原整理基础,原有全宗和案卷一般
不做调整;整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填写卷内目录,编写页号,修改或拟写案卷标题,更
换卷皮,补齐档号,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编写全宗介绍,编制目录索引。同年4月,
整理工作开始,到1990年底,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此外,保存旧政权档案较多的青
岛市档案馆和济南市档案馆等,也对馆藏旧政权档案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整理。
二、革命历史档案的整理
山东的革命历史档案绝大部分集中在山东省档案馆保存。1959年8月山东省档案
馆筹备处正式成立之前,即开始陆续接收革命历史档案并着手进行整理。首先进行整
理的是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和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收集保存的各大战略区以上党
政机关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到1959年年底,这部分档案除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
行署的尚未整理完毕外,其余已基本完成分类、组卷任务。计:整理山东分局革命历
史档案211卷,山东省政府革命历史档案471卷,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区党委档案
942卷。
1959年以后,山东省档案馆(筹备处)又陆续接收了部分革命历史档案。到1963
年底,省馆馆藏的全部革命历史档案均进行了一次整理,共组卷11239卷。
从1980年起,山东省档案馆为适应革命历史档案开放的需要,又对馆藏革命历史
档案进行了进一步整理。这次整理是在五六十年代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的。整理的内容
主要包括:对卷内文件按文件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系统排列;对没有标题或标题不确
切的文件拟写和改写标题;对散页文件加封面并进行装订;重新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对无作者、无年代的文件进行考订;对全宗划分不合理的进行调整。同时,还结合整
理工作,对全部革命历史档案编制了案卷目录、文件分类目录和全宗介绍。
1986年,山东省档案馆对收集进馆的100多捆革命历史档案进行了整理。在整理
工作中,首先对每份文件进行鉴别,区分重份文件与非重份文件,然后分别采取不同
的整理方法:对于重份文件,按照文件作者——成文时间登记造册,装盒单独存放。
对非重份文件,则按作者——问题的组卷方法集中立卷,然后插入有关全宗的适当位
置。
到1990年,山东省档案馆馆藏全部革命历史档案已整理完毕。整理后的革命历史
档案共52个全宗,136825卷。
全省各市地、县综合档案馆保存的革命历史档案,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系
统的整理。
三、建国后档案的整理
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后不久,均陆续接收了一批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撤销机关
的档案。这部分档案由于多形成于50年代,因此许多档案文件还未立卷整理;已经立
卷的档案,案卷质量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各档案馆均对这部分档案普遍
进行了一次整理。据统计,到1963年底,全省9个地市档案馆已整理建国后档案247个
全宗,113941卷;全省98个县档案馆已整理建国后档案2102个全宗,312868卷。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全省13个市地档案馆和111个县(市、区)档案馆共
整理建国后档案41万余卷。此外,山东省档案馆也对建国后档案进行了整理工作,到
1966年底,馆藏51680卷建国后档案已全部整理完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政机关被撤销,大批档案移交到各级档案馆。由
于移交仓促,致使许多档案未及认真整理,案卷质量很差。针对这种情况,各档案馆
(当时均改称档案组)又不得不对这部分档案进行一些必要的整理。
山东省档案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接收省直机关各撤销单位的档案10多万卷。
从1972年起,省档案馆(档案组)开始对这部分档案进行整理。这次整理是与鉴定工
作结合进行的。具体做法是:首先对各全宗的档案进行鉴定,对每个案卷重新确定保
管期限;其次,对每一全宗各保管期限的案卷分别进行系统化排列,分别编定案卷顺
序号;第三,在对每一案卷进行鉴定的同时,对案卷中存在的种种质量问题进行相应
的处理,如没有卷内文件目录的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只限永久、长期卷),卷内文件
未编张页号的编写张页号,案卷标题不确切的重新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没有装订的重
新进行装订,案卷封皮破损的进行更换等;第四,在每一全宗鉴定、整理结束后,重
新编制了案卷目录;第五,根据各全宗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重要程度,统一编定了各全
宗的顺序;第六,对于鉴定、整理后划出的短期卷和待销毁卷,在各有关单位恢复后
又退回了原单位保存。此项工作历时达8年之久,到1980年基本结束。
1980年以后,山东省档案馆对按照档案进馆规定正常接收的部分档案,都进行了
及时的整理。1985年以后,山东省档案馆还按照档案整理的规范要求,对全部建国后
档案进行了一些拾遗补缺的工作,使之基本达到了案卷装订整齐牢固,案卷标题确切,
卷内目录齐全,各种档号完善,案卷目录齐备的要求。
1972年以后,全省各市地、县综合档案馆也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对进馆的
建国后档案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到1990年底,全省138个市地、县综合档案馆,90%
以上对建国后档案的整理达到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