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省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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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人委办公厅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档案工
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分别成立了档案科和档案
管理处,以加强对党的系统和政府系统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同时还分别提出
了建立省委档案馆和省人委档案馆的规划意见。
1958年11月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家档案局就合并党政系统档案事业
管理机构、党政档案统一建馆、党政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的问题,向中央书记处写了报
告。中共中央于1959年1月7日批转了这个报告,并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
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的《通知》指出:在档案工作统一管理之后,各级档案管理机
构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机构;为了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应规定各级档案管
理机构在中央由中央办公厅主任直接领导,在地方由各级党委秘书长直接领导(不设
秘书长的县委由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根据上述报告和通知精神,中共山东省委办
公厅档案科和省人委办公厅档案管理处于1958年12月进行合并,成立了中共山东省委
办公厅档案管理处, 负责对全省档案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督。1958年3月山东省人民
委员会第8次省长集体办公会议批准成立山东省档案馆筹备处,翌年8月开始办公。
1961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档案管理处撤销,改设山东省档案管理局。内
部机构设办公室和业务组。
1963年1月31日, 山东省档案馆经过四年多的筹备工作,正式开馆。内部机构设
秘书组、党群档案组和政府档案组。
1965年10月8日, 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档案管理局精简方案,将省档案管理
局与省档案馆合并为一个机构,对外保留两个名称,内部机构设办公室和业务室,编
制定额为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6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山东省档案管理局和山东省档案馆的工作陷
于半瘫痪状态。 1969年3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档案组成立,代行省档案管理
局、省档案馆的职责,编制定额为10人。
1975年10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档案组改为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室档案管理
处。1978年,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处改为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档案处,下设
业务指导科、党群档案科和政府档案科,配备工作人员15人。
1979年8月, 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中
央、国务院有关领导人对档案工作机构设置、领导关系问题的批示,明确指出按中央、
国务院过去的规定办。 同年9月,山东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省委决定立即恢复山东省
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并暂定编制40人。山东省档案局为正厅局级单位,内设办公
室和业务指导处,行政编制15人。山东省档案馆为局属处级单位,内设秘书科、党群
档案科和政府档案科,事业编制25人。
1980年8月, 中共山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
工作会议的报告(即中发[1980]16号文件)的精神和山东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确定
山东省档案馆为省委、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属厅局级单位;省档案
馆和省档案局建立一个党组,合署办公。同年10月,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山东省档
案馆内部机构设档案管理处、档案史料编辑研究处,人员编制由25人增加到30人,连
同省档案局的人员编制,共列行政编制40人。
1983年10月,山东省档案局和山东省档案馆在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中,由一级厅局
级机构降为副厅局级机构,局馆合一,两个名称,一个机构,由省委办公厅领导。同
年11月,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档案局馆在原有三处(档案管理处、业务指导处、
编研处)一室(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设科技档案处(从业务指导处中分出,业务指
导处改为文书档案处)和技术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45人增加到60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40人。
1984年1月20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省档案局档案管理处内设三个
科及科级干部配备的通知》,同意档案局档案管理处内设保管利用科、整理科、资料
科,并配备了科级干部。
198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
请示的通知》(即中委[1985]29号文件)。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文件
精神,于同年6月发出了鲁发[1985]7号文件,进一步重申了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的
原则,规定各级档案局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列入各级政府编制序列。省
档案局列入省政府编制序列。确定各级档案局归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以党委领导为
主,日常工作分别由党委和政府的秘书长(县由县委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明
确省档案馆是省委和省政府直属的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省档案局指导。为了减少层
次,省档案馆和省档案局合署,一个机构,两个名称。自此,省档案局馆又恢复为正
厅局级,局馆的机构和领导体制基本上稳定下来。
1986年11月,为加强全省档案教育工作,山东省档案局经请示省编委同意,增设
了教育处,并增加事业编制5人。
1989年10月,山东省档案局馆机关党委成立。
1990年7月, 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同意山东省档案局增设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
的职责是,负责全省档案规章建设和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到1990年底,山东省档案局馆内部机构设七处一室和一个机关党委,人员编制共
9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73人。

表1-1 1990年山东省档案局馆编制序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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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档案局 │
│山东省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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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技││编││档││科││文││办││机│
│策││ ││ ││ ││案││技││书││ ││关│
│法││育││术││研││管││档││档││公││ │
│规││ ││ ││ ││理││案││案││ ││党│
│处││处││处││处││处││处││处││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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