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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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历代都十分重视会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清代山东巡抚衙门和孔府的档案中
都有会计档案的收藏。民国时期,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曾经先后制定过《山东省各机关
损失会计档案暂行办法》、《山东省非常时期会计档案保管处理办法》等文件,对如
何弥补已损失的会计档案及在非常时期妥善保管和慎重处理会计档案的问题提出了具
体意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革命根据地各级政府也十分重视会计档案的收集和归
档。 1946年2月,山东省政府在颁发的《山东省暂行会计规程(草案)》中,即要求
各机关应于月份及年度终了时,将会计凭证及帐表整理归档。建国后,随着会计档案
的日益增多,国家和省的有关部门对会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工作不断制发文件,提出
要求。1956年11月,中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了《预算会计帐簿、凭证、报表保
管销毁暂行办法》 ,对各种预算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作了具体规定。1962年5
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修订预算会计帐簿、凭证、报表保管期限的通知》,
对前定各种预算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适当进行了延长。1963年11月,山东省人民委员
会批转了省财政厅、省档案局《关于加强财会档案管理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单位要
建立财会档案的定期归档制度, 对积存的财会档案要清理归档。1984年7月,山东省
财政厅、 山东省档案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同年6月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
法》及《关于清理1966年以前积存会计档案的几点原则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
贯彻执行。 1985年8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档案局联合召开了全省会计档案工作
会议, 检查和总结贯彻《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清理积存档案的情况。1986年6月,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档案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清理会计档案的通知》。全
省各地各单位通过贯彻上述文件精神,不仅全面清理了以往积存的大量会计档案,而
且建立健全了定期归档制度。预算会计、建设银行会计、国营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
计等会计档案, 其归档制度主要为:(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会计
部门按归档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财务会计部门对上一会计年度的档案保管一年
后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 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2)会计档案必
须分别类别和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立卷或装订, 不得混淆杂乱。(3)归档范围包括会
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等材料。
其中:会计凭证类材料,预算会计包括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
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单位预算会计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
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涉及外事
的会计凭证等;建设银行会计包括会计凭证及附件;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包括原
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帐簿类材料,预算会计
包括日记帐,总帐,税收日记帐(总帐)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帐,明细分类、分户或
登记簿,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等;建设银行会计包括
总帐、明细帐、各种登记簿等;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
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等。会计报表类材料,预
算会计包括各级财政总决算,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决算),国家金库
年报(决算),建设银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总预算会计旬报及月、季
报表,单位预算会计月、季报表,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等;建设银行会计
包括年度会计决算,资金平衡表,贷款月报,经费报表,基本建设报表,拨款、贷款
旬、月电报等;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包括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会计报表,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