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接待查阅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83&rec=105&run=13

接待查阅是档案馆、室提供档案为利用者服务的基本形式。新中国建立后,山东
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在认真执行档案利用规章的前提下,不断改善查档条件和服务态
度,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所需档案资料。
一、档案室的接待查阅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各单位的档案还没有经过系统地整理,检索工具还没有编
制出来,利用者调阅档案常常遇到困难,档案室的利用工作极为被动。从1956年起,
全省各级机关逐步建立健全了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清理了零散文件,档案室
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提高了服务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同时也逐
步弄清了“家底”,编制了案卷目录、索引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因此各档案室的利用
工作有了较大改善,不仅提高了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满足利用者的需要,而且能
够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主动地将有关档案提供机关领导和业务部门使用,或向他们
介绍档案室所藏档案的内容。
从1958年起,在国家档案局提出的“以多快好省地开展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
纲,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来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生产
服务,为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大跃
进服务,为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的档案工作方针指导下,全
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广泛开展了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据不完全
统计,1958年全省各级各类档案室提供利用档案334.6万卷;1962年全省4651个档案
室接待查档者202530人次,提供档案315297卷次;1963年全省市、专、县机关档案室
接待查档者339006人次,提供档案629888卷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各级各类档案室在完善检索系统方面做了
很多工作,增编了文件全引目录、专题文件目录、文件卡片、人名卡片等检索工具,
为利用者利用档案提供了方便。同时,注意了档案利用效果的信息反馈,实行了“被
动服务”与“主动服务”并举,为利用者提供档案的数量大量增加。据统计,全省各
市、地、县机关档案室仅1981年就接待查档者2034236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192249卷
次;省直机关档案室,1987至1990年接待查档者和提供档案分别为64321人次、
54735人次、51133人次、35729人次和146403卷次、161443卷次、144618卷次、
115613卷次;全省大型工业企业档案室,1987至1990年接待查档者和提供档案分别
为662147人次、485310人次、465783人次、561078人次和1579186卷次、1719749卷次、
1213357卷次、1634338卷次。
二、档案馆的接待查阅
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从建立之初,就坚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
宗旨。在1958年档案工作方针的指导下,各级档案馆积极开展利用工作,为各单位的
各项工作和生产服务,为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服务,为
工农业生产服务、为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发挥了档案的作用。
1959年以后,遵循“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社
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针,全省各级档案馆提供了大批档案为政治、经济、科学研究
和编史修志等项工作服务,取得了很大成绩。据统计,全省82个县档案馆1958和1959
两年间即接待查档者25.5万余人次;全省4个省辖市和4个专区的市、专、县档案馆,
1958至1962年的五年间即向利用者提供档案493060卷次;1963年全省98个县档案馆
共接待查档者39626人次,提供档案47041卷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各级档案馆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
案工作“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方针,在经过了一个短时期的恢复、整顿以后,
进入了一个全面、迅速发展的阶段,档案的提供利用和接待查阅工作出现了空前活跃
的局面。首先,全省各级档案馆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转变了档案提供利用的指
导思想,确立了服从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观念。其次,全省各级档案馆认真执行中
央提出的开放历史档案的方针,逐步使档案馆由过去的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第三,
随着全省各级档案馆馆库建设的进行,档案的阅览条件和服务手段有了较大的改善。
第四,全省各级档案馆为利用者服务的思想进一步确立,服务水平有很大提高。第五,
随着编史修志、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普遍开展,社会上对档案利用提出了
更广泛的需求。上述种种情况,极大地促进了档案的利用,各级档案馆接待来馆查阅
档案的人数与日俱增。据统计:全省省、市地、县三级综合档案馆,1980年接待查档
者即达80021人次,提供档案资料92132卷(册)次;1983年,接待查档者上升到
187417人次,提供档案资料上升到430807卷(册)次;1986年,接待查档者则猛增到
274558人次,提供档案资料猛增到1047752卷(册)次,突破百万卷(册)次大关。
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各级档案馆按照《档
案法》的有关规定,在1980年后陆续开放历史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档案的开放
范围,将馆藏中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到1990年底,全省
120个综合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53万余卷,其中山东省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13万
余卷。
全省各级档案馆为了做好档案向社会开放后的接待查阅工作,事前都编制了开放
档案的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并增设了开放档案阅览室。利用者在开放档案阅览室
可以使用档案馆编制的检索工具自行检索。此外,各级档案馆一般都配备有复印机和
缩微设备,为利用者提供档案复制服务。部分档案馆还在搞好接待查阅的同时,开展
了查档咨询和代查业务,为利用者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在各级档案馆档案向社会宣布开放后,利用者到档案馆查阅档案的本应有所增加,
但由于全省编史修志查阅利用档案的高潮已过,以及“文化大革命”以后落实各项政
策工作已基本结束等原因,因此到档案馆利用档案的人次和卷次反而较前减少。据统
计,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1988年接待查档者为185255人次,提供档案资料689634卷
(册)次,分别比利用档案最高年份的1986年下降了32.5%和34.2%;1990年,接
待查档者为16351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为486220卷(册)次,分别比1986年下降了
40.4%和53.6%。

表5-1 1980-1990年全省县以上档案馆接待查档情况表
┌──┬────────┬────────┬─────────┬─────────┐
│年 │ 省档案馆 │地(市)档案馆 │县(市、区)档案馆│ 合 计 │
│度 ├───┬────┼───┬────┼────┬────┼────┬────┤
│ │接待 │提供档 │接待 │提供档 │接待 │提供档 │接待 │提供档 │
│ │查档 │案资料 │查档 │案资料 │查档 │案资料 │查档 │案资料 │
│ │人次 │卷、册次│人次 │卷、册次│人次 │卷、册次│人次 │卷、册次│
├──┼───┼────┼───┼────┼────┼────┼────┼────┤
│1980│1160 │4488 │6493 │14987 │72368 │72657 │80021 │92132 │
├──┼───┼────┼───┼────┼────┼────┼────┼────┤
│1981│5210 │31860 │8294 │16613 │71477 │92512 │84981 │140985 │
├──┼───┼────┼───┼────┼────┼────┼────┼────┤
│1983│11834 │76860 │34312 │97563 │141271 │256384 │187417 │430807 │
├──┼───┼────┼───┼────┼────┼────┼────┼────┤
│1984│10995 │105481 │34653 │90309 │161324 │426669 │206972 │622459 │
├──┼───┼────┼───┼────┼────┼────┼────┼────┤
│1985│12078 │157319 │49193 │103186 │194892 │546261 │256163 │806766 │
├──┼───┼────┼───┼────┼────┼────┼────┼────┤
│1986│11738 │186852 │61991 │161011 │200829 │699889 │274558 │1047752 │
├──┼───┼────┼───┼────┼────┼────┼────┼────┤
│1987│4737 │87976 │55247 │198818 │173907 │559174 │233891 │845968 │
├──┼───┼────┼───┼────┼────┼────┼────┼────┤
│1988│3434 │56783 │31511 │160967 │150310 │471884 │185255 │689634 │
├──┼───┼────┼───┼────┼────┼────┼────┼────┤
│1989│5649 │119195 │31256 │121154 │147339 │444519 │184244 │684868 │
├──┼───┼────┼───┼────┼────┼────┼────┼────┤
│1990│5147 │65221 │29319 │91543 │129044 │329456 │163510 │486220 │
├──┼───┼────┼───┼────┼────┼────┼────┼────┤
│合计│71982 │892035 │342269│1056151 │1442761 │3899405 │1857012 │5847591 │
└──┴───┴────┴───┴────┴────┴────┴────┴────┘
注:地市档案馆包括同级“部门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