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业的管理体制,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逐步健全起来的。1978年前,山
东省没有专门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构。1978年山东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始向
独立的经济事业发展,但在管理体制上,仍实行省旅游管理机构与中国国际旅行社济
南分社和山东省中国旅行社政企合一的体制,尚未形成产业管理体系。1981年后,山
东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与两个旅行社实行局社分开,设置了企业管理等处室,才逐
步对全省的旅游业实行统一管理。
198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旅游事业要
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管理体制。山东省各级旅游部门,开始对经营旅游业
务的企业和单位实行行业管理。按照“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分工负
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旅游企业的人、财、物由企业归属部门负责领导和
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则要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山东省旅游业的管
理范围包括各类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各类涉外饭店、宾馆、餐馆及旅游车船公司、
对外开放的重点旅游风景区、风景点、旅游商品经销店等,其隶属关系不变。但各级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与行、住、游、吃、购、娱有关的旅游
涉外企业和单位,实行行业管理和检查,以保障旅游者的旅游行程顺利进行。同时,
对非法阻挠旅游行程、敲诈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应分
别不同情况,直接进行处理或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截至1993年,山东省旅游业的管理范围已扩大到全行业,并初步具备了行政的、
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旅游业是一项新兴的经济产业,其管理表现出明显的综合性、
交叉性。旅游管理部门在行使法律管理权时,需与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
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类 产业管理
山东省旅游业的管理体制,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逐步健全起来的。1978年前,山
东省没有专门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构。1978年山东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始向
独立的经济事业发展,但在管理体制上,仍实行省旅游管理机构与中国国际旅行社济
南分社和山东省中国旅行社政企合一的体制,尚未形成产业管理体系。1981年后,山
东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与两个旅行社实行局社分开,设置了企业管理等处室,才逐
步对全省的旅游业实行统一管理。
198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旅游事业要
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管理体制。山东省各级旅游部门,开始对经营旅游业
务的企业和单位实行行业管理。按照“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分工负
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旅游企业的人、财、物由企业归属部门负责领导和
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则要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山东省旅游业的管
理范围包括各类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各类涉外饭店、宾馆、餐馆及旅游车船公司、
对外开放的重点旅游风景区、风景点、旅游商品经销店等,其隶属关系不变。但各级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与行、住、游、吃、购、娱有关的旅游
涉外企业和单位,实行行业管理和检查,以保障旅游者的旅游行程顺利进行。同时,
对非法阻挠旅游行程、敲诈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应分
别不同情况,直接进行处理或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截至1993年,山东省旅游业的管理范围已扩大到全行业,并初步具备了行政的、
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旅游业是一项新兴的经济产业,其管理表现出明显的综合性、
交叉性。旅游管理部门在行使法律管理权时,需与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
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