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旅游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82&rec=138&run=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山东旅游行业远未形成行业管理体系。新中国成立后
至1978年,山东也没有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旅游工作长期与交际、外事部门统在一
起,并由同一机构负责管理。全省旅游事业的计划投资、财务统计等工作均未正常开
展,旅行社、宾馆饭店、车队等接待服务单位实行行政事业管理。
1978年10月,山东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山东的旅游工作开始由接待事业
向经济产业转变,旅游管理工作也开始由系统的内部管理向社会化的行业管理展开。
省和各地、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计划指标、投资建设、统计报表等实行统一管理,
并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对旅游价格的管理。全省的旅行社、宾馆饭店、车船公司等接待
服务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服务质量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
程序化方向发展。全省旅游业的管理已初步纳入正常的管理轨道。
截至1993年,省和17个地、市均建立了旅游管理机构。其中,济南市、青岛市、
烟台市、威海市、泰安市旅游局独立设置,其它地、市的旅游局与当地外事办公室或
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几块牌子,一套班子。全省还有51个县(区)正式设置了旅游局,
对本辖区的旅游业进行规划和管理,发展域内的旅游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