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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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规,又叫村规约、乡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与管理的一种风俗。
  村规的内容很多,各村也不一样,禁斗殴、禁赌博、禁吸毒的内容,差不多村
村都有。山区为保护公共林木,常常规定何时禁牧、何时禁拾草、何时禁采药等,
统谓之“封山”,开禁则曰“开山”。
  村调解,俗称说合事、和弄事。村人分家、家务纠纷、邻舍纠纷都由村中有威
望的人出面调解。建国以后,村政组织历经变化,但是无论何时都有“调解委员”
一职。
  村保卫,是村落利益的保卫活动。从前山东许多地方村中建有“更屋子”,村
民每夜轮流“打更”。“打更”的方法是备一大木梆,按一夜五更时刻,巡街打梆
子,目的是报更点,也是报平安。建国以后“打更”活动渐被废止。“更屋子”多
改成了民兵“村团部”,夜间值班名曰“站岗”,但乡下人往往仍称之为“打更”。
村保卫的又一种形式是山林、果林、庄稼地、菜地的集体守卫。通常是每到收获之
前,选一人或数人巡回看管,名为看山、看泊、看青。与守护的同时,必伴之传统
的或临时规定的山规、泊规。犯了山规的人往往受到没收工具、罚物罚款等处罚。
  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各地都开展了创建文明村的活动,许多村
庄都制定了新的乡规民约。条文中除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等
内容外,大都继承了传统村规中可取的方面,如禁赌博、禁偷盗、禁酗酒、禁斗殴
等,又加入了新的规矩,如改革婚丧礼仪、反对铺张浪费等,使流行了几百代的村
规习俗,获得了新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