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车站与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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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只有火车站或汽车站的地方,火车站与汽车站一般通称“车站”。在火车、
汽车站俱备的地方,则火车站、汽车站分别称呼。汽车站通常分长途站、短途站、
郊区站、公共汽车站、企事业单位停车点等。
  沿交通线开设旅店的历史十分久远,有各种类型:
  马车店,又称车马店、大车店、骡马站、客栈。从前这种行业都是民营,有独
资、合资2种,一般无车马等运输工具,个别经营范围大的,备有大车、院场、马
棚、草料。其营业范围包括代理销售、揽运货物、代揽回货、代雇运输工具等。大
型店更兼营旅馆,接待过往客商。这种店专揽回货、代卖来货、雇用骡子、车子等,
都有约定俗成的收费标准。
  小店,因为多为夫妻二人共同开设操持,所以又称“夫妻店”,其中不备被褥
等卧具至为简陋的一种,名为“鸡毛店”。这种店一般不卖饭,或者只代客热饭。
  起伙店,兼营住宿与饮食的小店,往往是店钱、饭钱合并收费。
  路边店,80年代兴起的沿公路干线设置的小店,有的只供酒饭,有的可停车住
宿,有的可停车、修车、住宿,其服务对象大部为货车司机,有的店直接以“司机
之家”自称。